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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大学生怀孕生子将享医保 生娃只为找工作?

 a_我的书屋 2014-07-22
2014-7-17 第66期腾讯大浙网
杭州女大学生怀孕生子将享医保 生娃只为找工作?

今年9月1日起,杭州在校大学生医保政策将作调整,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是:今后杭州高校的女大学生从怀孕后门诊检查到住院生子,都能享受医保报销;即便在外生产,依然可以在回杭后报销相关费用。

10年前大学生怀孕还被视为“作风问题”,面临被学校开除的风险;后来女生抱娃拍毕业照一时传为美谈;到如今,政府大方地帮怀孕的大学女生买单。在一段并不算太长的时期内,中国社会对待大学校园生育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这样的社会保障是否合情合理?会不会导致变相鼓励校园婚姻和早婚早育?

医保报销范围覆盖大学生孕检、生产

我们讨论女大学生生育医保,还得从2005年的一项重大改革说起。当年,教育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废除了“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就此,各大高校逐渐放开“婚禁”,承认结婚是在校大学生作为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的一位负责人说,杭州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将各类大学生统一纳入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今年9月1日开始,杭州的大学生医保政策将再作调整,财政补贴力度将变更大。现行政策下,缴费标准为学生个人每年缴30元,财政补贴90元;调整后,学生个人每年缴60元,财政补贴180元。而且,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在现行的大病住院待遇上增加了门诊保障,大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障更全面了;具体到女生怀孕生子,增加了孕后门诊检查的报销,同时生产的报销比例上调。

一般而言,顺产的妇女需要住院3-5天,费用3000元-5000元;剖腹产则在5-7天,费用在5000元以上。大学生医保政策调整后,以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5000元医疗费用为例,扣除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800元后,71%为基金承担,女大学生的生育报销金额大约为(5000-800)×71%=2982元。

当年她们因为怀孕、生子被开除

当大学生与性、生育、结婚等话题联系在一起,总会引起极大的争议;而当这种联系上升到政策层面,争议则更大。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大学生毕竟还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而且他们还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不应甚至没有“资格”结婚生子。

在这种思维惯性之外,我们似乎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大学生也是公民,当其达到法律规定的行使某项权利的年龄要求时,就自然而然地、毫无例外地获得了相应的法律权利(比如结婚和生育的权利),任何对其合法权利的限制和剥夺都是非法的。

1990年,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禁止大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结婚手续,大学生怀孕生子成为禁区;直到10多年后,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分别于2001年、2003年实施,对大学生的“婚禁”才算基本破除,但破除得并不彻底。

2001年,武汉大学最早明确表示,该校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但并非每所学校都像武汉大学这样开明,在此之后,重庆邮电大学一位女生因宫外孕,与男友双双被退学;黑龙江牡丹江医学院女生王某结婚生子遭开除,闹上法庭;北京一位已婚的在校女博士孕后办不出准生证……

直到2005年9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才作修改,涉及婚育的内容被删除。2007年8月,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的学生退学,并对在校生育学生的子女户口问题作出了规定。

至此,中国女大学生才和其他同龄女性一样,拥有了完整的婚姻生育权利,女大学生们对自己的人生走向有了一个新的选项。

背后:企业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

大学女生为何要在大学期间“忙里偷闲”生孩子?浙江树人大学一位包姓的大四女生表示,现在社会上竞争压力太大,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女员工)几年之内不能生孩子。“在大学里结了婚,毕业就生孩子,生完孩子再工作,这样啥都不耽误,对女性、对家庭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2013年6月对21个省份的30所高校的问卷调查显示,男性初次就业率(77.3%)高出女性(65.9%)11.4个百分点,差距背后,是用人单位普遍存在”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性别歧视。

2012年4月16日,浙江杭州人才市场,几名女大学生手举“招聘门”,上面写满了目前在对女性招聘中的过高应聘条件。女大学生以此呼吁用人单位能给予女性求职者同等就业机会。

早在2008年,就曾有媒体报道,杭州市刚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办理结婚的人员增多趋势明显,其中大一、大二学生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在少数。据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计,仅该区当年大一、大二学生办理结婚登记的就超过40对。

女性孕产期间不能从事工作,这段“生产价值断档期”产生的各种成本需由用人单位承担,于是,用人单位便有了从源头上控制女性人数的动机——一旦招入女大学生,用人单位便需要对其孕产期间的成本负责,法律责任明确,无法推卸;而招聘环节的性别歧视则极易隐藏和操作。

作为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女生无力改变用人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只能主动顺应;将孕产提前,由自己承担孕产成本,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应对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单独二孩”政策让大学女生面临的性别门槛悄然抬高,”一胎制”下“已经生过孩子就不会再生了“的假设不再成立。

“意外怀孕让大学生准妈妈们陷入被动”

提前完成结婚生子这样的人生大事,是否真能让女大学生提前解套?这将对她们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

何小姐是杭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在校期间结婚怀孕,就业时她确实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但真正开始工作后,她也还是感受到了压力。“有了小孩之后,更多的精力需要用于照顾家庭和小孩,因此需要经常加班和出差的工作并不会重用我,让我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会比未婚或还没有生育的女员工容易错失一些机会。”何小姐说。

“同时兼顾学业和怀孕待产两件事,真的蛮辛苦的。”另一名攻读艺术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准妈妈小范说,“因为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都需要集中精力和时间完成,导致我那段时间既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又觉得毕业设计没有同学们做得那么优秀。”她劝有生育计划的在校女大学生要充分考虑身体条件和学业阶段,意外怀孕会让大学生准妈妈们陷入被动和尴尬。

必须补充强调的是,大学生虽然都已是成年人,但经济上并不独立,学费生活费都要靠父母供给,如果再生孩子,无疑又会加重父母的负担。“他们的行为太天真,以为爱情至上,完全不顾后果——他们能够给小孩提供好的生活和教育吗?”反对者们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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