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人勇伸援手来源: 发表时间:2011-12-15 星期四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一首《爱的奉献》就唱出了国人心声。当下,我们要如何维护好人们心中那些善良,让人们敢于在危难面前伸出援助之手? A、靠风气培养勇气 孔子讲,做君子要树立“三达德”仁、智、勇。张民省解释说,仁,是爱心,每个人从小都有爱心;智,就是知,每个人应该知道是非和廉耻;勇,是对爱心的张扬,是基于正义的判断,是做出行为的“勇气”。 B、让法律维持底线 见义勇为本是精神层面的内容,不应用法律来规范。但是,见义勇为者往往伴随着身体乃至精神伤害,因此社会必须给予他们更多关爱,从而对这样的行为提供保障。法学院副教授何建华认为,针对见义勇为的立法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见义勇为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对见死不救施以法律惩处。当前,我国见义勇为救助方面的立法有些欠缺,必须依靠立法把见义勇为的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公民碰见危难时成为勇于扶助弱者的强者。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对见危不助、见死不救的行为在法律中做出惩处规定,让法律帮助建立道德底线。 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底线。很多见死不救已经超出了道德底线,说明道德真的出现滑坡。张民省认为,法律是伸张正义的公器,法律在一个社会中的作用,应该是支持“见义勇为”的,而且更有力量、更显得权威。一个社会时常缺乏“见义勇为”,说明这个社会的法律没有力量。在当今中国,则是法律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我们可以好好反思。与其喊“救救人心”,不如说“还法律以尊严”。用法律鼓舞人心,更有效果。 C、身教胜于言教 后天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十分关键。特别是12岁以前,是一个人最终品格培养形成的重要阶段。但是,我们现在的德育教育说教太多了,行为教育太少了。邢媛教授不无忧虑地说。对于孩子,说与做的教育大为不同,家长、老师一遍遍地告诉他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时,他可能听进去了,可能似懂非懂;但是,社会上已经发生的事情却让孩子一学就会,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总是无限放大“冷漠”的事件,那么孩子也会觉得那是合理的。 因此,必须改变教育和传播方式。邢媛说,在德育说教的同时,关键要传播善的行为。其一,当然要改变社会评价机制,什么是成功人士?什么样的人是人才?决不能把成功的概念“窄化”。其二,说回媒体责任。现在的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存在“捧杀”和“棒杀”的误区。其实“最美”频繁出现已毫无意义,那个词语已经成为媒体夺人眼球的噱头。作为媒体,在传播善行或鞭挞恶行时,不能喧嚣,不能哗众取宠。如果能做到这样,将是最有效的身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