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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车辆选择保险

 QICH 2014-07-23
 

为宣传保险知识,推进交通事故快清快处机制,保障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我局联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精心制作了机动车辆投保与理赔知识宣传专题,为您提供从投保到理赔等全方位的服务。
  如果您对此专题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发送邮件至 jgj@

车辆投保

险种简介

车辆投保 > 常用主险

车辆损失险

车子发生碰撞,赔偿自己爱车损失的费用。

比如车子撞了护拦或别人车,自己车子受损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发生车险事故时,赔偿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比如不小心撞坏了别人车,造成对方车辆损伤,车上人员伤亡

全车盗抢险

赔偿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

比如车子放在露天停车场被盗

车上人员责任险

发生车险事故时,赔偿车上人员的伤亡和医疗赔偿费用。

比如意外事故中,车上人员不幸受伤

特种车保险

摩托车、拖拉机保险

机动车提车保险

广东、深圳分公司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

车辆投保 > 常用主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窗、挡风玻璃的单独破碎损失。

比如车子在高速上行驶被飞石击碎车窗、挡风玻璃

自燃损失险

赔偿车子因电器、线路、运载货物等自身原因引发火灾造成的损失。

比如夏季高温时期,车子因线路故障引发自燃

车身划痕损失险

负责无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的损失。

比如车子停放期间,被人用钥匙、小刀等尖锐物恶意划伤

涉水行驶损失险

赔偿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的损失。

比如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

不计免赔特约险

保险条款约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金额。购买此险这部分损失费用保险公司将同样给予赔偿。

比如车子发生自燃,按约定车主应承担20%的损失费用。购买了此险,这20%的费用同样由保险公司赔偿

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机动车停驶损失险        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    更换轮胎服务特约条款

送油、充电服务特约条款     拖车服务特约条款           附加换件特约条款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         新车特约条款A              新车特约条款B

车上货物责任险             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教练车特约条款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      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
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     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    

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                    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特约条款

约定区域通行费用特约条款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租车人人车失踪险           法律费用特约条款

购买车险非常重要,不但能在事故发生后降低经济损失,还能减少车辆出险带来的麻烦。消费者要为爱车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投保车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车辆理赔

理赔温馨提示

  • 报案时需注意

    一、报案要及时

    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证明要提供齐全

    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认并记好索赔应当提供的证明或单据。一般常见事故类型需要的单证如下:在事故适用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下,索赔时应提供: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事故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事故车辆保单及车辆损失的证明文件。在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办法的情况下,索赔时应提供:《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及各种损失的证明文件。

  • 修理时要谨慎

    一、定损后再修车

    在保险公司确认车辆损失之前,不要不知会保险公司自行进行修复。保险合同一般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二、慎重选择修理厂

    目前汽车修理企业众多,良莠不齐。建议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修理厂进行修理,确保配件及修理质量。

  • 理赔时应了解

    一、保险理赔建议由本人亲自办理

    如确需委托代理人代办索赔事宜时,尽量不要将身份证原件交给他人,同时要关注汽车修理的过程,确保修理质量。

    二、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坏如何赔偿

    "因涉水行驶或发动机进水后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是不属于车损险赔偿范围内的,消费者可以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来获得相应保障。

    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可能保额不足

    随着车辆维修成本和人员伤残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低保额已经不能满足赔偿需求。建议消费者购买保额在30万元以上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这样在发生意外时才能够获得较充分的保障。

保险事故不予赔偿案例

  • 伪造临时号牌出险,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阮先生在4S店订购了一辆轿车,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多个险种。4S店工作人员交给阮先生一张临时牌照。在临时牌照的有效期内,阮先生驾驶已投保的轿车与他人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认定,阮先生负事故全责。阮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后,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其所使用的临时牌照是伪造的。保险公司以"使用伪造的临时牌照上路行驶出险,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绝赔付车辆损失保险金。

    [提示]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是具备合法手续的车辆,车辆的合法性体现为证照齐全。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在没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依法免除赔偿责任。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后,应及时办理正式牌照。

  • 肇事逃逸后拒赔商业险

    2010年2月,李先生购买了一辆货车,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2010年10月9日,李先生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死亡。发生事故后,李先生逃离,并将货车遗留在了现场。后李先生联系亲属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交警处理,此次交通事故驾驶员李先生负全责。判定责任后,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李先生为肇事逃逸。根据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第六款、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五条第六款规定,对商业险予以拒赔。因未在交强险责任免除范围内,故此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 发动机进水致发动机损坏无法获赔

    彭先生准备开车上班,见自己停放在小区内的轿车有部分车身浸泡在积水中,高度达到半个轮胎。他着急上班,没等积水完全退尽,就启动了汽车,发动机运转一段时间后突然熄火,他再也无法启动该车。随即,彭先生联系救援公司将车拖到修理厂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发动机汽缸体被断裂的活塞连杆击碎,发动机中部分配件受损。事后,彭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更换相关配件的费用及维修费共计3万余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勘后拒绝赔偿。

    [提示]按照保险合同,"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是属于责任免除条款约定的免责事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车辆涉水后,消费者不要急于启动,以防积水被发动机吸入造成较大损失。

  • 无证驾驶无法获得赔偿

    张先生年前买了一辆车,他的妹妹无驾驶证,想试试新车,结果一个老人突然从岔路口出来,张小姐情急之下错踩油门,把老人撞伤。张小姐马上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但是保险公司未予理赔,原因是张小姐属于无证驾驶。

    [提示]除了无证驾驶外,类似的例如醉酒驾驶、驾驶证件无效及不符、车辆未做年检等都属于车辆触"红线"范畴。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车主千万要记住,持有效证件驾驶,不醉酒后驾驶,按时年检,切不可拖延。否则,即使损失巨大,也是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的。

  • 车辆损失保险责任不含玻璃破碎

    2010年10月,廖先生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停在小区门口停车场。第二天早上,发现轿车后门车窗被人砸烂,廖先生立即向警方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以车辆损失保险为由索赔。而保险公司表示,廖先生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提示]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是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碰撞、倾覆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而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无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自燃损失等都不属于该赔偿范围。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您可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等。

  • 超时报案易造成损失无法核定

    一辆卡车在某医院门口掉头转弯时,将一位行人刮到。由于当时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私自赔钱了结。当晚,伤者感到伤情加重,后到医院就诊,住院十多天,花费了巨额医药费,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才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无法拟定相关情况和损失为由不予赔付。

    [提示]发生了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投诉
  • 保险行业服务电话
  • 北京地区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网址:http://www./web/site3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信访电话:010—66060227
  •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网址:http://www.
  •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咨询电话: 010—96001303
  •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网址:http://www.
  •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电话:96315
  • 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电话: 010—5870129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95518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00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11
  •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4006095509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4008895598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29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85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02
  •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05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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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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