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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派驻机构聚焦主业的探索

 书海游吟 2014-07-23

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具体查办案件时谈话取证有什么策略方法?违纪定性的尺度如何把握?……4月底,省纪委召集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体干部,集中一天半的时间组织了查办案件专题培训。这是今年以来省纪委对派驻机构第二次“全覆盖式”的查办案件培训。
   在精简会议的大环境下,省纪委监察厅为何专门多次对派驻机构进行办案培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都明确提出,派驻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办案。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以往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监督弱化问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较低。这样的培训是提高办案能力的有效举措。
   省纪委还不断改革创新,大胆探索联组机制,努力“激活”派驻机构力量,让他们真正“硬”起来、“强”起来,使监督更加有力。

试水联组 驻联结合 全力惩腐

7.2倍。这是2013年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查办案件与2011年相比后,得出的结果。2013年,省直各派驻机构接到信访举报1248件次,排查线索447条,结案2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2011年以前,有的纪检组甚至几年没查过一起案件。
   为什么短短两年,查办案件数量会如此飙升?这得益于联组工作机制。
   长期以来,“力量分散、合力不足”“依附性强、独立性差”“手段不足、监督乏力”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主要问题。为此,2012年3月,省纪委大胆尝试,于全国首次在省直派驻机构实行联组管理制度,将职能相近的派驻机构组成6个联组,各派驻机构的人员和力量得到合理调配,有效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熟人办案掣肘等问题。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驻联结合的灵活形式,更易于五指攥拳,聚焦主业,惩贪肃腐。
   联组成立不久,第六联组就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负责长邯高速路段交通管理任务的高速交警三支队三大队人员有“吃拿卡要”现象。秦文峰当即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认为此案有 “吃拿卡要”典型特点,必须从严从快查处。在交警总队领导回避的情况下,第六联组抽调联组成员单位的精干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高速交警三支队三大队队长郜某等人“吃拿卡要”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11名主要违纪违法人员予以党政纪处理。
   去年4月1日,省直派驻机构第三联组对省粮食局所属的山西信良省粮食储备库主任常某某等人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这一案件线索源于群众举报和审计机关移送审计结果。驻省粮食局纪检组接到线索后,认真分析研判上报,在省纪委批准立案,要求省粮食局纪检组所在的第三联组牵头查办,一个涉及本组多个厅局纪检监察干部的13人调查组随之成立。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调查,证实常某某等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财经纪律,涉嫌受贿、私设小金库,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极大风险的事实。目前,常某某等人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
   “这充分证明在省直派驻机构推行联组机制,是一次成功的创新。”省直第六联组组长秦文峰说。联组成立后,每个联组都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通过以案代训,派驻纪检组的办案能力越来越强。如:第四联组查办了太原市清徐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管理混乱、领导干部失职案,第三联组查办了运城市垣曲县副县长刘某、水利局原局长刘某、原副局长范某失职渎职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省直派驻机构充分发挥驻联结合的优势,敢于碰硬较真,对腐败零容忍,目前已接受信访举报453件,初核案件线索271起,诫勉谈话37人,目前办结案件139起,正在查办案件58起,处理违纪违法干部16人。

紧盯作风 执纪监督 痛斩顽疾

今年1月至4月,各联组、各派驻机构或开展交叉监督,或进行专项检查,对成员单位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假日期间落实“五不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执纪监督,共出动检查人员642人次,接受群众举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1件,严肃查处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督促驻在部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做到守土有责。
   特别是4月中下旬以来,山西省纪委各派驻机构抓住 “五一”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反对“四风”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省司法厅纪委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十几个单位,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违反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察;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对省局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串岗、外出不请假、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现象,当即批评教育,并责令单位(部门)负责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人员管理;驻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分别下发廉洁过“五一”、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
   其实这样的监督检查对各派驻机构来说已成为工作常态,在省纪委的领导和部署下,省直派驻机构联组和各纪检组聚焦主业,将工作重心转向执纪监督,转向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三重一大”等重点方面的监督,把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监督作为主题,先后查处了山西农学会“乱收费”、盂县法院院长杨某公车私用等一批典型案件。

加强管理 强化学习 打造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省纪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 “六条禁令”后,针对办案人员又专门制定办案纪律 “八不准”。这是自醒、自警和自我规范,更是对 “灯下黑”问题的零容忍。
   学习交流也是提升自身素质的有效方式。在省纪委监察厅的带动下,各派驻纪检组以联组为平台,不断强化业务训练。第三联组所属的派驻机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办案业务,并请指导办案的省纪委机关同志结合办案实例,言传身教;第四联组注重加强队伍管理建设,所属的派驻机构形成了定期开展理论业务学习和工作情况交流工作制度;第五联组为所属的派驻机构制定出台了业务知识轮流培训学习和考察调研制度,明确规定每个星期五为培训学习日或考察调研日。
   通过一次次学习交流培训和实战练兵,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主业的能力不断增强,打出一场场查办案件的歼灭战。
   同时,为了改变派驻机构“在驻在部门是外人,到省纪委来是客人,两边都成了 “边缘人”的尴尬局面,省纪委勇于为派驻机构撑腰,着力探索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新途径,创新建立了以联组为平台的派驻机构干部考核机制。第五联组组长、驻省地税局纪检组长张亥生深有感触地讲:这样的办法好,以前对驻在单位述职,在日常监督中难免会有所顾忌;现在,对省纪委述职,自然可以在监督上放开手脚。
   在监督上放开了手脚,一些派驻机构主观能动性明显增强,不断探索出一些具有部门特色的监督工作新亮点、新成果,如: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以跟踪服务重大投资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有力地提升了发改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在完善“权力搜索”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资金预算、拨付和管理监督检查,保证了“好钢用在刀刃上”;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监察室注重制度设计与创新,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省监察厅,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6+1”制度,在监督执行上狠下功夫……

本报记者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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