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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伴又省錢 老人掀「同居潮

 闯王兄弟 2014-07-25
作伴又省錢 老人掀「同居潮」
美聯社/23日電
July 24, 2014 06:00 AM | 1681
瑪霞?羅森斐(右)讓寡婦卡洛琳?艾倫(左)住進她的公寓。(美聯社)
瑪霞?羅森斐(右)讓寡婦卡洛琳?艾倫(左)住進她的公寓。(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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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布碌崙老婦瑪霞?羅森斐(右)讓69歲的寡婦卡洛琳?艾倫(左)住進她的公寓,一起分擔房租和作伴。(美聯社)
紐約市布碌崙老婦瑪霞?羅森斐(右)讓69歲的寡婦卡洛琳?艾倫(左)住進她的公寓,一起分擔房租和作伴。(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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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各地有數以千計老年人加入共享居所計畫,使他們得以繼續住在自己家裡,同時還可以省錢和有人作伴。

瑪霞?羅森斐三年前讓69歲的卡洛琳?艾倫,住進她在紐約市布碌崙的兩臥房公寓,兩人分擔每個月1000元的房租。喪偶的卡洛琳曾兩度中風,不想再獨居;瑪霞則表示現在房租很貴,如非有人分攤,她不可能繼續住在原地。

協助安排老年人共享居所的機構說,隨著嬰兒潮世代上了年紀,加上法拍屋風潮、房地產稅和房租昂貴,這種需求似乎不斷增加。

一般情況是孀居或離婚的年老婦女,公寓或房子有多餘的房間,又需要有人協助維持必要的開銷或幫忙做家事,因此接受房客。

芝加哥郊區共享居所計畫主管說:「參加我們計畫的老年人,希望留在他們生長、工作和上教堂的社區,不想放棄他們喜歡的事物搬到養老院。」

向紐約老年人基金會申請這種安排的人,自2008年以來增加了兩倍,房客每個月平均支付大約700元;加州聖馬刁的HIP居所計畫安排的房客負擔大致相同;巴爾的摩的St. Ambrose居所援助中心安排的房客則支付大約500元。

這些機構會負責做背景調查和其他審核,並考慮每個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標準,像是是否抽菸、養寵物、財務狀況等等,以安排可能比較合得來的人同住。房客必須簽約,明確規定分擔家務、留客過夜、使用電話等生活細節。

申請人未必都是老年人,在紐約市只要有一方年滿60歲即可。

這類計畫主管說,以前許多提供多餘房間的屋主,願意接受用做家事代替全部或部分房租,可是最近幾年有更多人堅持收房租以貼補家用。

有人作伴也是很重要的附帶利益,許多人表示他們日子過得更安心快樂,有些同住的人也變成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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