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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参保信息

 华丽书城 2014-07-28
填写《惠州市市直职工社会保险增(减)表》一式两份,缴清社会保险费。并带齐下列资料到1、2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注:从2005年7月1日起,申报社会保险增减员业务,须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详情请看网站上的最新公告)
  1、市直内流动:调入机关、事业单位,须附编制使用通知卡及其复印件。从调入单位次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2、调出市直外:须提供转入地社保局的基本帐户名称及开户行账号;职工本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带行政介绍信及其复印件办理手续。
  3、领取职工个人专户基金手续:
   ①、机关单位干部(或编制内人员)达到法定年龄离退休,须带《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在职期间死亡:须带《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出国定居:须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转移或终结社会保险关系(指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所使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须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辞工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填写《离开惠州市人员转移或终结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
  4. 暂停投保:须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次月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5. 由单位转为个人缴纳:须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名的申请书到3号窗口办理,次月起凭新社保登记号到地方税务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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