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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世界+改变自己 就够了么

 BetterBoth 2014-07-28

毕业后很多年,我一直觉得“值得做、有意义”的事情只有两件——改变世界、改变自己

改变世界是改变除了本体以外的一切,是输出,比如写作、讲课,当然,做产品也是一种很好的手段。改变自己是向内探究,是输入,比如阅读、思考,甚至可以包括运动。很长一段时间,我自己的时间安排是交替这两类行为来的,比如上班的日子,白天开会、写文档,输出比较多了,晚上就看看书;周末,白天可能运动了很久,那晚上就写点字。

后来,有了家庭,出现了一些要花很多时间,但不在我这个框架里的事情,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我还没能让自己很适应。比如,花半天时间逛街,而且是事先无目的的,然后不可预测的买了一些东西;花两小时,跑到某地吃饭,这在我看来,说夸张点,就好比“特意开车去一个远一点的加油站加油那样没有意义”……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不是“充电”,而是增加“负罪感”,消耗心力,产生焦虑,让情绪低落。

我是一个改变很慢的人。

这两年,开始渐渐意识到,开头的这种“三观”也许不那么正确。主要的问题是,太自我中心了,生活的目的性太强了。

自我中心,显得很不近人情,其实与人相处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建立与其他人的连结,不要问为了什么,这种连结本身就是目的,多陪陪家人、朋友。做产品的都会很看重“用户数”,却忘了越亲近的人,越重要,哪怕是百万千万,和身边的几个最重要的人相比,孰轻孰重,想必各有思量。

目的性太强了,为了目的而忘了沿途的风景,其实生活的过程本身就很重要,有目标,但要活在当下,逛超市的时候,就应该用心去看那些商品、那些人;吃饭的时候,就应该去感受食物是好是坏,做着眼前的事,想着长远的目标,意义不大。

 

最后,又看了一遍近4年前写的《自我实现的人》读书笔记再精选一些让我又认同,又纠结,从而产生认知不协调的观点。

经常把自己看作一个客体,能做到把自己当作另外一个人去理解并接受“我”的各种想法、行为;

如果言行完全按照本意,会表现得与社会生活不协调,好象是异类,所以会自我保护式的少说少做;

生存的动机是自我实现,不在乎低级需要;

非自我为中心,不关心自己,“我”只是自己实现理想的工具;

有使命感,希望去解决需付出大量精力的身外问题,在旁人眼中显得不可理解;

超然独立的特性;离群独处的需要;

对待个人不幸反应不强烈,甚至觉得这也是一种有意义的经历;

可能渐渐转变为严峻和冷漠,可能伤害到亲近的人;

对自由意志的强烈需要,任何一点的受迫感、不能自主决定都会让其感到很不爽;

对任何种类的人都可以表示友好,甚至意识不到他们的区别;

不信仰任何业已存在的东西,只信仰自己想出来的东西。

 

还要修炼,努力让“脑子里能同时容纳两种相反的思想,而无碍于处世行事”。

对“改变世界、改变自己”的理解要加深:为自己与他人的连结而付出,是不是也算改变世界呢?真心的愿意为了别人而改变,又是不是更高级的改变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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