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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血破凶案

 xc活人的娄子 2014-07-29

    某居民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两名被害人在自己家里遇害,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

    左芷津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屋内一片狼藉,除了几滩血迹和一把杀人凶器外,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更没有目击证人。显然,凶手不仅手段残忍,而且心理素质稳定,反侦查意识极强。

    左芷津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局副总队长,法医学博士,曾在国际刑警组织工作过,经验丰富,侦破大案要案无数。他并未气馁,立即勘查现场,希望能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很快,几滴不起眼的血迹引起了他的高度注意,仔细分析后,他果断告诉专案组:“凡是右手掌面出血的,给我抓!”

    其他侦查员虽然将信将疑,但没有发现更有价值的线索,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凶手”特征明显,只需对号入座,排查范围被大大缩小,专案组迅速走访了附近的各家医院。几天后,案件成功告破,果然不出所料,凶手被抓获归案时,右手掌上还缠着纱布!

    听起来好像神乎其神,左芷津并未亲眼目睹案发过程,那么他究竟凭什么断定,凶手一定是右手掌面出血呢?我们不妨跟随左芷津的思路再回到案发现场。

    现场有两具尸体,底下是大片血迹,在距离尸体稍远的地方,左芷津又发现了几滴血迹。这是谁的血迹呢?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死者留下的,二是凶手留下的。他察看了两名死者的脚底部,均没有沾染血迹,由此可以断定:死者受伤倒地后,再没有走动过,否则的话,脚底肯定会沾上血迹;其他地方的血迹都是凶手留下的,凶手作案时受伤了。那么,凶手是什么部位受伤出血呢?

    现场发现一个受害人的皮包,皮包外表沾有血迹,包内物品凌乱不堪,且沾有血迹,显然被凶手翻动过。当然只有用手才能翻动皮包,左芷津由此判断,凶手应该是手部出血,可究竟是左手还是右手呢?

    主人家的阳台墙壁上有个电灯开关,上面沾有血迹,毫无疑问,这是凶手按动开关时留下的。这个位置比较特殊,正好两堵墙形成一个直角,开关位于墙角左侧一米高的位置上,开关正下方放了一个沙发椅,占据了墙角地面,因此人只能站在沙发旁边从侧面按动开关。左芷津当场亲身试验,假如用左手按开关的话,人的脸就得贴在墙上,不仅姿势别扭,而且特别费劲,只有用右手才轻松顺手。在那种特殊位置下,人们会自然而然地用右手按动开关,左芷津由此推断,凶手是右手出血。至此,凶手的特征已经明朗起来,能否更准确一点,确定到底是右手的哪个部位出血呢?

    左芷津又把目光落在了现场的杀人凶器上,经家属辨认,这是主人家的一把单刃餐刀,刃口朝下,刀柄上没有护手,直接与刀刃相连。因此他分析,当凶手拿着这把刀刺入人体时,用力过猛,遇到了骨头,刀虽然停止向前,但在惯性的作用下,手还在往前滑动,手掌面自然会被刀刃划破。左芷津最后得出结论:凶手的右手掌面受伤出血!

    不难看出,此案得以成功告破,靠的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法医理论,或者高科技侦查手段,而是通过缜密的推理判断,一环紧扣一环,层层剥茧,最终让真相大白。说到底靠的还是思维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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