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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6张桃林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

 鲁帕橡树 2014-07-29
                                       

同志们:

 

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利用两个半天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大家一致反映,会议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简洁高效,起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凝聚力量的目的。会议安排6个单位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了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也很受启发。尤其是韩部长亲自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使我们深受鼓舞、信心倍增。韩部长的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深刻透彻,站在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以制度体系建设为核心的重点任务,就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握重点、强化措施,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农民职业化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刚才,五位组长分别将各组讨论情况作了通报,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科教司要进一步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吸纳落实到工作中。下面,我结合韩部长的讲话精神、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大家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是立足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化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着力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问题,又是着眼长远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稳定和壮大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的重大部署。农业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部署落实,去年8月印发《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00个县启动试点工作。今年初,全国农业科教工作视频会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确定为农业科教工作的三大工程加以推进,韩部长多次批示要抓实、抓好、抓出大成效。农业部成立了专家咨询组,联合中央农广校开展重大问题课题研究,印发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积极加强与教育部沟通联系,研究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和《新型职业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办法》,争取将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总体看,农业部积极从政策、条件和环境等方面持续加强指导和支撑,各级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构建“三项制度”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营造工作氛围,试点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探索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模式。各地坚持教育与培训双轮驱动,围绕建立教育培训制度长效机制,从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路径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涌现出大量生动典型。如陕西省安康市抓住全省实施“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的有利契机,整市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发挥全市农广校体系和农技推广部门作用,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青壮年农民,按照产业分类开展综合素质系统培训,探索形成了“忠诚模式”、“隆科模式”、“阳晨模式”;重庆市实施“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农业院校和农广校等教育培训机构优势,以提高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任务,大力培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带头人,同时,从大专院校在校农科学生中,选择具备条件的农村学生开展为期两年的定向培养,为农业企业输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培养企业员工,探索不同的培育培训模式;福建省实施“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选送具有一定产业发展规模的青年农民到农业大学和职业院校接受三年系统教育培训,农业院校根据学员产业设计专门课程,采用面授、函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相结合开展教学,得到参训农民普遍欢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培训代金券制度,让农民根据产业需求选择培训内容等等。各地开展教育培训的创新做法,有效提升了从业农民的综合素质,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形成了认定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认定管理是衔接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的关键环节,各地围绕认定主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四川省通过推行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人才库等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了一套适合四川农业农村实际的认定管理制度,拟出台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按类型、产业、规模、带动作用等标准开展认定管理,全省统一颁发证书;山东省招远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全市果业种植户的种植规模、文化程度、收入情况、年龄等基本情况深入调查基础上,按照初、中、高三个级别进行认定,初级职业农民经认定后,可继续参加教育培训,争取认定为更高一级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后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的产业类别、规模大小,分三个层级制定培训考核标准,对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证书,对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育对象,统一悬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户”的牌匾,既增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又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农委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在培训认定的基础上,将进入和退出的动态监管贯穿管理全过程。这些认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对于各地很有借鉴价值。

 

三是创设了一批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制定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扶持政策,是吸引更多农民从事农业,争当职业农民的重要举措。各地在试点中,注重整合集成现有惠农政策,因地制宜积极创设新政策,成效十分明显。如江苏省太仓市与农业职业院校合作,“订单”培养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学费由市政府全额资助,学员毕业后统一安排到学生所在地的村镇农场工作,享受村干部副职待遇,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并纳入社会保障;四川省成都市对农村经纪人领办、新办的农业生产基地,符合设施农业补贴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上浮10%的补贴政策优惠,其中对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和种养结合的,享受上浮20%的补贴政策,并在土地整理和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先给予立项和扶持。湖南省平江县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办法,出台了水稻、生猪、农机政策性补助资金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整合5个农业项目共700多万元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发放惠农政策资金210多万元,优惠贷款1200多万元。陕西省靖边县对养羊农民给予“九免十七补”政策。福建长汀县政府设立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给予新型职业农民1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及补贴银行利息的50%等等。这些政策含金量高,对于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探索,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农业、财政、教育、人社、土地、金融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评选资助了首批100名新型职业农民,他们是全国优秀职业农民的代表,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鼓励。

 

二、查找不足,理清思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试点开展一年多来,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达到了试点探索的预期目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创新性工程,涉及多因素、多部门、多行业,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开阔思路、创新思维、增强合力、反复实践,不断总结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才能逐步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农民发展道路。从部里多次调研反馈的情况看,目前仍有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省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大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农民教育培训的问题周期长、见效慢,等一等、放一放无所谓,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重要,在工作摆布上还没有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少数试点县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把参加试点作为获取项目和经费支持的手段,目光比较短浅、行动裹足不前,试点方案提出的很多工作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少数试点县还没有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有的试点县虽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但各部门职责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农业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措施不给力,制度建设滞后。教育培训上,有些地方将过去的实用技术培训或技能培训换个概念就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旧瓶装新酒”,农民群众不满意。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培训对象把握不准,与产业发展脱节,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过程不规范,师资队伍力量不强,教材选用随意的问题。认定管理上,认定主体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晰,对于认定标准如何确定、认定后怎么管理、与教育培训和扶持政策如何衔接,考虑得不周密。扶持政策上,对于现有政策的整合集成力度不够,很多已有的惠农政策未能及时向培养对象倾斜,同时,突破性扶持政策创设不多,对于争取涉及其他部门的新政策创设存在畏难情绪,片面强调农口部门弱势,协调工作多、难度大,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还缺乏啃硬骨头的精神。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主要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的原因,为此,我在这里强调两点。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四化同步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抓好这项基础性工作、创新性工程,对现代农业发展至为重要。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就是抓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抓住了破解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化为具体行动,并摆在农业农村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高度重视。

 

二是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工作力度。韩部长昨天的重要讲话对试点以来取得的经验进行了高度概括: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努力形成工作氛围;坚持立足产业、结合实际,着力培育经营主体;坚持政策创设、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培育制度;坚持农民主体、需求导向,充分激发内生动力。这些经验,既是我们一年多来探索实践得到的宝贵启示,更是指导下一步试点深入开展的行动指南。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实际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有的放矢地进行培育;要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要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中培育,与国家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相统一;要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既要注重发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主力军作用,也要注重发挥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农技推广部门的重要作用,让职业农民在系统的教育培训中持续成长。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开创性工作,没有现成模式照搬,需要各地立足实际探索试验。试点时间已经过半,存在上述问题的试点县要对照这次经验交流会上的典型找差距、找原因、找办法,争取迎头赶上。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培育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会议后,与会代表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韩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各项要求上来,全面筹划、部署、组织好今后一个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一是要加强理论研究。要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切实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农村劳动力发展变化趋势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提出适合国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和制度体系。要通过持续的理论研究,制定发展规划,为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的培育制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技术支撑。

 

二是要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投入。要继续争取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完善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对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进行转型升级,要深入研究,多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使阳光工程项目能够全面支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最近,财政部已经提前预拨了各省2014年阳光工程部分资金,这为我们明年的工作开展创造了条件,各省要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提前谋划好明年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各地要注意避免出现资金的“挤出效应”,科学合理划分农民培训的事权,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

 

三是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分产业、分区域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从培训目标、课程设计、教材建设、师资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规划,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模式,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结合农时季节、突出关键技术,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远程教学配合起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长效机制。

 

四是要充分整合优质培训资源。要整合多方面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机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计划任务。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问题,我还要在下午的农广校体系建设会上专题讲,这里就不赘述了。

 

五是强化绩效考核评价。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业部门绩效考核范围,设计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对年初工作布置情况和年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培训的绩效考评,包括制度建设、培训计划和培训规范实施、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效果、资金使用等,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这次会议在陕西召开,得到了陕西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陕西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为这次会议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为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的辛勤工作和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标志,我们已经开启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新征程。我们坚信,全国农业科教系统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端正的工作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为推进我国农民职业化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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