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德国严惩剥削罪

 xc活人的娄子 2014-07-29

    前些日子,我所在的德国汉诺威市发生一则奇闻,地方检察官将一家从事色情行业的公司负责人告到法院,理由是该负责人涉嫌剥削罪。为掌握证据,100多名警察对公司、私人住所及多家妓院进行了突然搜查。报道说,公司规定妓女必须将营业额一半以上上缴,对迟到早退及穿衣没有达到要求的还要罚款,赶集时租用的房车也要妓女买单,等等。如果罪行成立,最高可判5年监禁。

  而在两年前。1000多名警察突然搜查全德国范围的300多家中餐馆。起因是警方接到报案,汉诺威一家从事中国大厨输入的劳务公司涉嫌剥削罪和伪造公文。该公司为国内的厨师提供来德签证服务,但每人收取1万欧元的“服务费”。为了能顺利拿到签证,该公司要求厨师签定两份合同。一份有模有样的、符合德国法律的,送给签证官;一年挣一万欧元的合同,才是留给厨师的。厨师一般在德国工作三年后,必须回国。“工作三年,其中一年工作的钱要交给中介,这是现代版的贩卖奴隶”,检察官当时在法庭上说了这样一句话。

  发放给中国厨师三年工作签证,必要时可以延长一年,是德国《外国人法》规定的。签证官对符合条件的必须发放签证,没有拒绝的权力。所有条件都是明文写出的,国家提供的厨师工作机会不是某人的财产,不可以用来买卖。为厨师提供签证服务当然要收费,但必须有谱。

    德国是一个对秩序极为重视的国家,国家对各行业的工资标准都有“建议”。比如,超市收银员无须专门培训每小时8到10欧元。专业工人(如水电工、钳工等)须经过三年陪训,可以开出每小时30到40欧元的账单。大学毕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每小时可以挣80欧元。当然,这是自己开公司的情况。对于雇员,国家也有另外的标准。这样算起来,若帮一位厨师填写签证申请表需要4个小时,则可收费320欧元。换句话说,在德国并不是双方签了字的合同,一方自愿交钱给对方的,都是合法的。如果签字的一方因为专业知识缺乏,受健康状况影响,或因情况急迫,别无他法签了合同。不平等的合同不仅无效,获暴利的一方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