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籍方小姐来穗打工已经2年,经过朋友介绍,决定购买了位于东山区的某单位宿舍二手房。在前期看楼时,业主崔先生向方小姐出示了房屋相关产权证复印件,并说明该房产还在按揭,处于抵押状态,自己也是通过二手购买居住了3年。由于该房屋为地铁上盖,且面积、间隔及装修等都符合方小姐的要求,所以经过一番谈判,方小姐同意以17万购买该房产,但同时表示支付首期的能力只有6万,不知道可以向银行申请多少贷款,由于崔先生说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已写明“权利价值:123600元”,因此方小姐误以为“权利价值:123600元”就是银行放款金额,并很快签署了购房合同。然而令方小姐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银行评估该物业价值为133333元,且只同意贷款8万元,由于无力支付超出6万预算之外的2万元,而业主起初也存在误导成分,最终双方的交易还是解除了。 广州中原地产专业人士针对方小姐的遭遇分析到:首先目前二手房屋交易市场,很多物业已经经过了多次交易,如上例子中方小姐其实购买的是“三手房”; 其次,房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所写的“权利价值:123600元”是崔先生二手购买该房屋时的银行评估价值,并非此次交易银行房贷金额,方小姐显然混淆了“银行评估价值”与“银行房贷金额”,银行房贷金额通常按照本次交易银行评估价值一定比例计算;再次,房产证上注明的银行评估价值(权利价值)与房屋再次交易的银行评估价值有所区别,视不同情况计算银行贷款金额,如果房屋交易后,在1年以内再次交易,则免去评估,即银行贷款金额按照房产证上“权利价值”为银行评估价值一定比例计算,如果超过1年再交易,则按照新的银行评估价值计算,如上案例中崔先生的二手房已经居住3年,故此时方小姐购买,可以申请的银行贷款就为:8万【133333元×60%(6成按揭)】; 此外,再次交易的银行评估价值与房产证注明的银行评估价值(权利价值)相比,往往出现高出或者低于的情况,因为受到物业楼龄长短、楼宇旧损程度、地段基准地价变动、周边各类配套完善情况等因素影响。由此也直接影响了可以向银行贷款金额。 广州中原地产专业人士提醒广大买家,在购买二手房,且计划进行按揭时,首期房款的预算慎记要“留有余地”,尤其对交易过程中专业问题不要只求一知半解,建议要及时请教一些专业的按揭公司,如汇瀚按揭等,专业的公司可以即时对房产做出初评,提供置业理财服务。而买家便可省去后顾之忧,避免与心水房擦肩而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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