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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

 张汝印 2014-08-01
律师会见笔录





被会见人:

 



会见人:                      


记 录 人:

会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会见地点:

案件所在阶段:



会见时侦查人员是否在场:            姓名:                

                                    所属单位:


笔录内容:
问:我们我】是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龙元富律师、         律师。日前,受你的亲属        的委托并受本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你涉嫌              案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今天我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和《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和你进行侦查阶段第   次会见,在开始会见之前,请你首先验证一下我所和你的亲属           签订的委托协议及其出具的委托书,如果你同意我在本案侦查阶段担任你的代理律师,请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你明白了吗?

答:


问:那请你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一下,好吗?
答: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你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业务活动主要是:1、向公安机关了解你涉嫌的罪名;2、向你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3、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4、为你申请取保候审。【必要时,还可以顺着被会见人心理意向稍作解释与具体化】 
答:



问:请简单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答:



犯罪嫌疑人问:我最长在看守所呆多久?

律师答:你是      月  日被刑事拘留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拘留之后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因此实际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但涉及特殊案件(如受贿等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最长可达到7个月。

    此后,案件可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半月,若检察院认为不符合依法起诉的条件,可以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若检察院认为虽然符合依法起诉的条件,但是,证据材料尚待甄别与增补,会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移送检察院,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检察院用尽退回补充侦查权力,则案件从第一次移送检察院起算,到检察院移送到法院审理,其间最长有6个半月。

    之后法院审理案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程序区分,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至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因此你在看守所的时间最长可以达到15个半月之久。

 

 


问: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你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2、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3、对于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你所聘请的律师有权为你申请取保候审。

6、侦查人员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权拒绝回答;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检、法相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核对笔录的权利,即所有讯问笔录均应当交犯罪嫌疑人【即被讯问人】核对,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出错、与你所说不相符,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0、对侵权行为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即对于公、检、法办案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申诉。 


11、获得赔偿的权利,即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公、检、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获得赔偿。


主要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即你身为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接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制强措施,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确有必要时应该接受办案机关的依法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问:以上刑事诉讼过程之中的权利和义务你是否听清楚了? 是否明白其中的基本意思? 

:                                

 






问:你是何时,因涉嫌何种罪名而被拘留的?
答:


问:在拘留之前是否受到羁押?
答:


问:在你被拘留后,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或者其他违法办案行为,需要我们为你申诉、控告的情形?如果有,请进行细节性具体描述,好吗?
答:



问:你是否收到了逮捕通知书?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答: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你是否申请取保候审?
答:



问:我现在向你解释一下你所涉嫌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
答:


问:对于             机关认为你涉嫌                     ,你对此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简要陈述你的异议及其理由。

答:



问:侦查机关一共询问了你几次?你都是如何说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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