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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别忽略镜子背后的阴暗面

 李灏 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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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实的世界变成简单的图像,简单的图像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存在,产生强大的催眠和麻痹作用。

——居伊·德波

关于虚拟现实技术带给人们生活的改变,从你戴着3D眼镜看阿凡达那一刻,已经启蒙。从《黑客帝国》、《创战记》、《明日边缘》、《盗梦空间》、《源代码》、《钢铁侠》这些科幻电影中,已经完美展现了你所憧憬的一切。未来从娱乐到医疗、教育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利用虚拟现实来完成。

百度主办的第二期the BIG talk“虚拟革命的黎明”,就在探讨虚拟现实技术带给人类的改变。斯坦福大学虚拟互动实验室创始人杰里米·拜伦森(Jeremy Bailenson)这样描述虚拟现实:如果我们不在同一空间,你依然能看到我的微笑,不是通过录像,但是会采取你的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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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通过虚拟现实技术,你可以开一架飞机,可以深潜入海底,可以站在万丈悬崖上往下跳,可以看到装修好的房子是什么样子,可以满足线上购物的真实即视感,可以不用去学校上课就能耳濡目染,可以不用去赛场或演唱会就能处在最佳观看位置。可以和朋友亲人不见面却恍若真实得面对面交流,甚至包括死去的亲人……当然,你也可以时释放你邪恶的小思想,玩点另类的。

虚拟现实技术就像一个神奇的魔镜,将人们带进一个世界图像时代,所谓的世界图像时代,就是人们用视觉化的方式来把握这个世界。大量的视觉符号件充斥着我们的生活空间,我们越来越依赖于视觉。正如鲍德里亚所言,人们陶醉在图像提供的快乐及便利中,所有的突发事件、暴烈场面、各种灾难及极致体验等,经过虚拟现实技术传递,均成为一次安全的、不在场的奇遇和刺激,构成一次有趣的历险和满足。

人们惊叹于魔镜带来的一切,却忽略了镜子背后的阴暗面。在百度the BIG talk会场上,有人提到这样一个问题:每个虚拟人是有智能的,是有情感的,会不会大量杀死虚拟人?虚拟技术会造成什么秩序?技术开始是技术,但它的道德、伦理和法律的边境在哪里?

在虚拟现实里,人们被生动直白、绚丽多彩的虚拟现实做蒙蔽,模糊了人类生存的基本诉求。虚拟现实中呈现的欲望主义和消费主义,很可能导致享乐欲望与价值理性的分裂。英剧《黑镜》第一季第二集《1500万点》,就探讨了虚拟现实技术融入日常生活背后引发伦理价值的思考。

这是一个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创造的“标准的”未来生活世界:在这个时空里,人们穿一样的衣服,住一样的房间,周遭所见一切都是屏幕,通过屏幕后面的虚拟现实网络进行交流。每个人有自己的虚拟形象,只需要动动几个手指头就可以给自己的虚拟形象换装。刷牙漱口,买食物,玩游戏等活动都需要使用点数,而点数要靠每天在固定的自行车架上骑车赚取。

每个人禁锢在自己的屋子里,如行尸走肉般日复一日骑自行车赚取赖以为生的消费点数,唯一逃离的机会是参加一个真人秀比赛。男主角倾尽自己所有点数帮助有着天籁般歌声的女孩,两人却最终都成为虚拟现实的牺牲品。

这是典型而又极端的虚拟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隔着多重屏幕,用虚拟身份交流,各自追逐着虚拟幻想的娱乐和消费,以及工作的无限循环,人与人之间缺乏真实的沟通,没有真正有价值的分享和担当,空洞而麻木的虚拟生活取代了全部真实生活。在一个生活被彻底虚拟的世界中,何谓“真实”?而主人公所面的,要么妥协适应,要么死。

诚如波兹曼所说: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等待我们的可能是一个娱乐至死的美丽新世界,在那里,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替代了世界,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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