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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拒不见面 他杀死其弟弟女友求买首饰 他将其扔下楼

 zrp8352 2014-08-02

   大洋新闻 时间: 2014-08-01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周舒婷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舒婷 通讯员 谢欣然 李志金 黄金娣) 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两名男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被执行的两名男子都是因感情纠纷残忍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程建因前女友拒不见面而杀害了前女友的弟弟;邓现军将女友从五楼扔下致其当场死亡。

  求见面遭拒男子杀女友弟弟泄愤

  2013年3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程建多次打电话给前女友阿丽要求见面遭到拒绝后,来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某建筑公司,找到在此工作的阿丽的弟弟被害人小武,借走小武的电话后离开。被告人程建用小武的电话打给阿丽要求见面,再次遭到阿丽的拒绝,之后阿丽关闭手机,被告人程建即产生报复阿丽的念头,后返回建筑公司,将被害人小武带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泗村,被告人程建拨打阿丽男友高某军的电话,要求高某军转告阿丽给其回电话。当日凌晨5时30分许,被告人程建见阿丽未回电话,即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捅向小武的颈部、胸部等处数刀,并将小武按倒在地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将尸体拖进路边的草丛内藏匿,将作案工具尖刀及被害人小武的随身物品丢弃河中逃离现场。

  2013年10月31日,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认为,被告人程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程建因抢劫罪和盗窃罪三次入狱,且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程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程建没有上诉,该案依法报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在7月31日对他执行死刑。

  只因求买首饰男子将女友扔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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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开始,被告人邓现军与被害人小翠在中山市西区某灯饰有限公司务工时相识,后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2月20日中午12时许,两人下班后到公司宿舍楼五楼天台处发生了性关系。在此前后,小翠提出要邓现军为其购买首饰遭到邓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邓现军顿生恶念,将小翠抱起来,伸到围栏外面,小翠挣扎反抗和呼喊,公司同事余某、叶某芳闻讯上前言语劝阻,但邓现军置之不顾,将小翠从五楼天台扔下坠地致小翠当场死亡。随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邓现军抓获归案。

  2012年11月23日,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认为,被告人邓现军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邓现军2007年6月14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邓现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邓现军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在7月31日对他执行死刑。

  

  (原标题:女友拒不见面 他杀死其弟弟女友求买首饰 他将其扔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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