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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茄纵火案

 xc活人的娄子 2014-08-02
    有位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也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的。结果,律师告上法院还赢了这场官司。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同意承保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由于难以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1.5万美金的雪茄“火险”。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师将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
 
    有他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狱服刑24个月,并罚款2.4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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