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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家的快乐

 自问心如何 2014-08-02

原标题:慈善家的快乐

不久前,浙江诸暨慈善总会收到一笔1000万元捐款。捐款者叫何国苗,他带着妻儿一道,与母亲挤在老家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这让同村人很是不解。(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人们之所以不解,肯定是因为,“很有钱去做慈善,却无钱自己买房”,慈善者没有必要让自己活得非常清苦、寒酸,而是应该在自我物质条件充裕后,再去力行慈善。

这样的世俗看法不无道理,却忽略了一个事实,慈善家内在的快乐,根本不同于世俗标准。换言之,当常人将奉献和付出当做一种失去的时候,慈善家们却认为是一种内在的巨大的精神收获;当常人将资助别人视为一种经济损失的时候,慈善家们却认为是一种极大的精神快乐、人格慷慨。美国心理学家约翰·福赛斯认为,“当你表现出善意的举动,哪怕仅仅是给别人让让路,大脑就会释放出多巴胺,血液中复合胺的含量也会升高,而这两种物质都会使人感觉更好。”这就是专家所谓的,当一个人经常帮助别人,他的心理就经常处在一种积极、乐观、和谐、满足的状态中,而这些都属于积极能量。付出的是有限的财富,得到的恰是无限快乐和幸福。这就是慈善家不同于常人的卓然境界。

《中国青年报》日前刊发了文章《读懂了雷锋的快乐,才读懂了雷锋》。文章举例说,某位退休老人,生活并不宽裕,“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地给贫困山区的好几个孩子寄钱”,“家人都不知道”,偶然被媒体知道了,将他描写得非常悲情。老人笑着说,媒体可能误读了他,他从来没觉得这么做有什么悲情,而且一直非常快乐,“想到那些坐在教室中读书的孩子,觉得非常快乐;想着自己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想到自己能帮到别人,觉得非常充实和幸福”。“公益哥”与之可谓是殊途同归。

这也从侧面提醒我们,一个人,要想得到更大、更多的快乐和愉悦,仅仅向外寻求、开展丰富的娱乐活动,是不够的,更应该向内追寻,注重让自己成为一个无私的人,奉献的人,慷慨的人,真诚的人,不去欺骗别人的人,甚至成为一个无怨无悔的做好事的“傻子”和慈善义工。虽然在物质上我们暂时失去了,这种正能量的长久积累,肯定能让我们得到终极的快乐、性情的恬淡,以及无欲则刚的人生秉性、宁静致远的人格豁达。这种存在于内心的幸福,才是我们最应该追求的。

反而论之,当我们认为今天的“公益哥”很穷苦、很寒碜,虽然振振有词,内中何尝没有过于自私、过分自我的“小我”存在呢?或者说,在很多情况下,我们过分强调类物质的成分,而忽略了高尚、高傲的精神追求。这个认识分歧,也才是我们和慈善家的真正的无法否定的距离所在。

将“快乐慈善”、“快乐的公益哥”当做人生发展和精神发展目标吧,将奉献和无私无欲当做重要的精神发展方向吧,坚持下去,我们也能像“公益哥”那样,收获人生的重要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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