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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梁山的路黑不黑

 xc活人的娄子 2014-08-03

  秦明本是军官出身,上山后,面对宋江、花荣的软硬兼施,表现了一个职业军人的凛然正气。他说:“秦明生是大宋人,死为大宋鬼。朝廷教我做到兵马总管,兼受统制使官职,又不曾亏了秦明,我如何肯做强人,背反朝廷?”宋江、花荣看他执意不从,便不再劝降,只轮番把盏劝酒。可等翌日醒来,讨还了头盔衣甲与他的狼牙棒,匹马单骑来到青州城下时,慕容知府却紧闭城门,立在女墙上大骂他:“反贼!”

  原来趁他夜里熟睡,有人穿了他的盔甲,拿了他的狼牙棒,对城外的老百姓进行了扫荡。《水浒》中是这样写的:“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因而知府以为他今番来到城下,是要赚开城门“取老小”,所以早就把他的一家老小杀光,并用枪挑着秦明妻子的头让他看。气得“霹雳火”在瓦砾场上大骂:“不知是那个天不盖、地不载、该剐的贼,装做我去打了城子,坏了百姓人家房屋,杀害良民,倒结果了我一家老小,闪得我如今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正在痛不欲生时,宋江出现了,他开言道:“总管休怪。昨日因留总管在山,坚意不肯,却是宋江定出这条计来:叫小卒似总管模样的,却穿了足下的衣甲、头盔,骑着那马,横着狼牙棒,直奔青州城下,点拨红头子杀人;燕顺、王矮虎带领五十余人助战,只做总管去家中取老小。因此杀人放火,先绝了总管归路的念头。”秦明见如此说,怒发冲冠,欲要和宋江等人拼命,无奈人已被软困,打也打不过。只得咽了这口气,答应归顺,但仍愤愤不平地说:“你们弟兄虽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却正色回复:“不恁地时,兄长如何肯死心塌地?”

  在宋江看来,为了让他“死心塌地”,就可以把他的家小灭尽;为了造成他已“反了”的事实,就可以对城外的老百姓实行“三光”;而宋江在陈述这一切时,之所以显得那么从容不迫,那么坦荡如砥,原因就在于宋江自以为这一切都是在“替天行道”。但问题是,对于青州城外的百姓来说,被官兵杀和被宋江杀,这里面有本质的区别吗?难道被宋江杀了可以活过来吗?如果仅仅为了使自己的集团增加一名新成员,就可以把“不计其数”的男人女人杀死,把“数百人家”的房屋化为灰烬,那么,蔡京之流不是也在“替天行道”么?难道“数百人家”的房屋被你烧了就是“替天行道”,被官兵烧了就是“生灵涂炭”?“天道”是教人活,不是教人死的,所以古人才有“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不拿一条百姓的命来换取整个天下),“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的名言;而到了宋江这里,所有的人都不过是工具,包括他自己都是“忠义”的齿轮。为此,他先悬置了一个目的(替天行道),然后号召所有的弟兄(高级工具)向着这个目的挺进。为了这架目的机器的正常运转,有时甚至不惜让一些普通百姓(低级工具)化为齑粉,以润滑这架机器的尖锐齿轮。

  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

  这样一来,所谓的“以梁山大义为重”,最后总是表现为“以革命领袖宋江的大义为重”。因为在宋江看来,秦明一家人的利益,包括他们的生命,都是个人利益,水泊梁山的利益才是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再小也是大事,个人利益再大也是小事。不就死了个老婆嘛。那算什么!我把花荣的妹妹配给你不就完了吗?比起“梁山革命队伍的发展和壮大”来讲,不用说你秦明一家人,就是青州城外“数百人家”的房屋和生命也是局部利益;而这一切都是眼前利益,根本利益是“忠义”二字。为了这个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梁山108位革命战友的性命搭上,去征讨另一支革命队伍方腊的人马,最后死的死,残的残,全躯善终的不到三分之一,而自己也没落个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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