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不中,先报上项目再说,说不定可以弄点钱花。”正是抱着这种心理,河南省息县李山乡李山村支书周大海和文书李强伪造一事一议项目骗取国家奖补资金16.7万元,近日被依法判刑。
虚假的“一事一议”项目
今年3月,息县检察院一名干警在回乡探亲的途中听说了一则消息,称“李山村支书、文书以一事一议项目的名义骗取奖补资金”。
当这名干警将此消息向院领导汇报后,该院也恰好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举报内容与之一致。
“这条举报线索不是空穴来风,具有较高的初查价值。为此,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李山村是否实施了一事一议项目。”该院研究后制定了缜密的初查方案,指派侦查人员秘密地进行调查。
3月24日,侦查人员悄悄地奔赴李山乡,以例行了解有关情况为由,从乡政府财政部门调阅了全乡2011年至2013年度申报一事一议项目的有关原始资料。
资料显示,李山村于2012年3月补充申报并实施了2011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包括一条乡村公路和一座桥涵,位于当地农贸市场,国家财政奖补资金总计16万多元,工程承包人是村文书李强。今年1月至2月,扣除向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缴纳的工程预留质保金1.7万元,李强两次领取了奖补资金15万元。
接着,侦查人员走访了一些当地群众和商户。可是,群众和商户们却反映没有听说修路建桥的事情,农贸市场的道路是几年前当地政府以“村村通”项目修建的。
“我们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留存的原始申报资料与群众的说法不一致,这样就可以初步确定李山村一事一议项目是虚假的。”侦查人员作出了大胆判断。
拿“村村通”项目来凑数
“直接接触李强,了解工程施工的过程。”侦查人员决定正面交锋,来个突然袭击。
3月28日上午,侦查人员来到李强家中。
当弄明白来意后,李强若无其事地向侦查人员介绍李山村一事一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坚定地说是自己和村支书周大海于2012年3月补报了2011年度项目,道路和涵桥等工程也是自己承包的,并出具了施工合同等相关的材料复印件,还领着侦查人员进行了实地查看。
随即,侦查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村支书周大海,要求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可是,周大海以不在家中为由拒绝会面。
不料,侦查人员走出村子不到一百米,周大海却急匆匆赶来拦住侦查人员,一边就自己的行为表达歉意,一边提出吃个工作餐认识一下,并保证一定配合将本村的事情讲清楚。
侦查人员会意地一笑,表示“接受”这个邀请,前提是先说事再吃饭。
在一个饭馆的小包间内,周大海和李强一起,口径一致地向侦查人员介绍了起来。
“没有啥事,你们也不要有啥担心,我们只是随便下乡走走”。20分钟后,侦查人员发觉周大海、李强二人总是反反复复表明自己的清白,就起身随意地挥挥手与二人告别。
“前倨后恭,他们心中肯定有鬼!我们下午应当立即调取县级有关部门的书证材料,进一步印证这个项目的真实性。”返回途中,侦查人员对上午之行进行汇总分析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午,侦查人员兵分两路,分别从息县交通、财政部门调取了李山乡申报的“村村通”项目、2012年补充申报的2011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及其奖补资金的原始档案资料。
经过比对,发现两个项目的位置、承建的工程均是一样。
次日,侦查人员又深入到群众家中,分别询问李山村部分党员干部。这些人一致证实,自己根本不知道本村申报一事一议项目的事情。
“一事一议项目只有周大海、李强清楚,而群众包括其他村干部却不知道,这不符合常理。根据这一事实,两个人虚构一事一议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已涉嫌贪污犯罪。”30日,该院依法对二人进行立案侦查。
又冒出一个“绿化植树”项目
正当侦查人员准备传讯周大海、李强时,二人却以李山村委会的名义向息县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本村确实实施了一事一议项目,只是工程量较小,节余奖补资金7万元,但此款用于2013年度村集体‘绿化植树’项目上。”还提供了证人证言。
针对案情的变化,侦查人员再次来到李山村,周大海、李强却前言不搭后语,根本无法说清“绿化植树”项目的具体事项;同时,侦查人员又进行实地查看,却找不到一棵树苗。
“此地无银三百两。周大海、李强的花样让人感到可悲可笑。”侦查人员更加确信了先前的判断。
就在此时,周大海主动地打来电话,向侦查人员表示自己和李强愿意投案自首。
4月3日和4日,两个人分别走进检察院,退出赃款15万元,并供述了套取奖补资金的所有犯罪事实。
原来,2012年3月,周大海、李强从当地政府得知可以补充申报2011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的消息后,就打起了心中的如意算盘。
“中不中,先报上再说,说不定可以弄点钱花!”抱着这样的念头,两个人经过商议,决定以2008年“村村通”项目修建农贸市场的一段道路为名进行申报。
随后,他们进行了分工:周大海协调政府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李强整理“申报资料”,并负责“项目施工”。为了避免其他村干部“分红”,他们没有将此事告知其他人。当年6月,在他们两个人的带领下,此项目顺利地通过检查验收。
今年2月,李强两次领取奖补资金15万元。根据周大海的安排,其中6.5万元用于偿还本村公务开支欠款,余款存入了银行。在听说侦查人员对他们进行调查后,先是百般抵赖,眼看“纸里包不住火”,又自作聪明地伪造了一个“绿化植树”项目来掩盖事实真相,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还是被一一揭穿。
6月27日,经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周大海、李强被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零六个月。
“人心不足蛇吞象,聪明反被聪明误!”两个人被查处的消息成为了当地群众茶余饭后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