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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乃问于天师曰:“余闻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者,时世异耶?人将失之耶?”岐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气从以顺,各从其欲,皆得所愿。故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是以嗜、欲不能劳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贤、不肖,不惧于物,故合于道。所以能年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帝曰:“人年老而无子者,材力尽耶,将天数然也?”岐伯曰:“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
,
筋骨坚
,
发长极
,
身体盛壮
;
五七
,
阳明脉衰
,
面始焦
,
发始堕
;
【中医典籍电子丛书】
梅
梅
花
花
易
易
術
術
原著
宋·邵雍
周易學堂
收集
汉服骑射
排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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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i·
目录
卷一............................1
象數易理篇之一..........................1
周易卦數、八宮所屬五行..............1
五行生克....................................1
卦氣旺........................................1
卦氣衰........................................1
十天干........................................1
十二地支....................................2
占法............................................2
玩法............................................2
卦以八除....................................2
爻以六除....................................2
互卦起例....................................2
年月日時起卦.............................3
物數占例....................................3
聲音占例....................................3
字占............................................3
一字占至十字占.........................3
丈尺占........................................4
為人占........................................4
自己占........................................5
占動物........................................5
占靜物........................................5
象數易理篇之二..........................6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6
八卦萬物屬類(並為上卦)......6
八卦方點陣圖.............................7
觀梅占(年月日時占例).........7
牡丹占........................................8
鄰夜扣門借物占(系聞聲占例)8
今日動靜如何(系聲音占例)..9
西林寺牌額占(系字畫占例)..9
老人有憂色占(端法占例)....10
少年有喜色占...........................10
牛哀鳴占..................................10
雞悲鳴占..................................11
枯枝墜地占..............................11
風覺占......................................11
鳥占..........................................12
聽聲音占..................................12
形物占......................................13
驗色占......................................13
象數易理篇之三........................13
八卦類象..................................13
卷二..........................26
體用生克篇之一........................26
心易占卜玄機............................26
占卜總決...................................26
占卜論理訣...............................27
先天後天論...............................27
卦斷遺論...................................28
八卦心易體用訣........................28
體用總訣...................................28
體用生克篇之二........................31
天時占第一..............................31
人事占第二...............................32
家宅占第三...............................32
屋舍占第四...............................32
婚姻占第五...............................32
生產占第六...............................33
飲食占第七...............................33
求謀占第八..............................34
求名占第九..............................34
求財占第十..............................34
交易占第十一...........................34
出行占第十二............................35
行人占第十三............................35
謁見占第十四............................35
失物占第十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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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占第十六............................36
官訟占第十七............................37
墳墓占第十八............................37
體用生克篇之三........................38
三要靈應篇..............................38
體用生克篇之四........................41
十應奧論..................................41
十應目論..................................42
複明天時之應...........................42
複明地理之應...........................42
複明人事之應...........................42
複明時令之應...........................43
複明方卦之應...........................43
複明動物之應...........................43
複明靜物之應...........................44
複明言語之應...........................44
複明聲音之應...........................44
複明五色之應...........................44
複明寫字之應...........................45
遺論..........................................45
體用..........................................45
體用論.......................................46
衰旺論.......................................46
內外論......................................47
動靜..........................................47
向背..........................................48
靜占..........................................48
體用生克篇之五........................48
觀物洞玄歌..............................48
起卦加數例...............................50
屋宅之占訣...............................50
器物占......................................51
卷三...........................52
斷占總訣篇之一........................52
八卦方點陣圖............................52
觀梅數訣序...............................52
八卦定陰陽次序........................53
變卦式八則...............................53
占卦訣......................................54
體用互變之訣...........................54
體用生克之訣............................55
體用衰旺之訣............................55
體用動靜之訣............................56
占卜坐端之訣............................56
占卜克應之訣............................57
斷占總訣篇之二........................58
萬物賦.......................................58
飲食篇.......................................60
觀物玄妙歌訣...........................61
諸事回應歌...............................62
斷占總訣篇之三........................64
諸卦反對性情............................64
占物類例...................................65
物數為體訣...............................65
觀物看變爻為主........................66
觀物克應法...............................66
觀物趣時訣...............................66
觀物用易例...............................66
萬物戲驗...................................67
斷占總訣篇之四........................67
占卜十應訣...............................67
論事十大應[論日辰秘文].......69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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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1·
卷一
象數易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八宮所屬五行
乾一金兌二金離三火震四木
巽五木坎六水艮七土坤八土
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卦氣旺
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于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
冬。坤、艮土旺於辰戌丑未月。
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
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已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
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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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地支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已火蛇。
午火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雞,戌土犬,亥水豬。
占法
易中秘密窮天地,造化天機泄未然。
中有神明司禍福,從來切莫教輕傳。
玩法
一物從來有一身,一身遠有一乾坤。
能知萬物備於我,肯把三才別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
仙人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只在人。
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八作為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遞除。
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盡,以餘數作卦。如得八數
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
凡起動爻,以重卦總數除六,以餘數作動爻。如不滿六,止用
此數為動爻,不必再除。如遇六數,則除之一六,不盡再除二六、
三六,直至除盡,以餘數作動爻。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是陽爻
則變陰爻,陰爻則變陽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六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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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3·
爻,以中間四爻分作兩卦,看得何卦。
又云:乾坤無互,互其變卦。
年月日時起卦
年月日為上卦。年月日加時總數為下卦。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
爻。如子年一數,丑年二數,直至亥年十二數。月如正月一數,直
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日數如初一一數,直至三十日為三十數。以
上年月日共計幾數,以八除之,以餘數作卦。如子時一數直至亥時
十二數,就將年月日數加時之數,總計幾數,以八除之,餘數作下
卦;以六除,餘數作動爻。
物數占例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
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聲音占例
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
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字占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
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
之義。
一字占至十字占
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
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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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
“丿”,此為左者;“一”、“乙”、“、”此為右者。
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一字為下卦。
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只以
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
數。
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
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半為下卦。又
合二卦總數取爻。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
數不用。
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
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
來意。
又聽其語聲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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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5·
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
後所聞一句。餘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
皆可起卦。以上三例,與前章為人占類法同。
占動物
凡占動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以此物為上卦,物
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數總斷
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
生年月日時占之。又可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本之類,
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物,則置成之
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餘則無故不占。若觀梅,則見雀爭枝
墜地而占。牡丹,則見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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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數易理篇之二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方位為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位卦數
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並為上卦)
乾: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水果、
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輦、方物、
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穀。
震:雷、長男、足、發、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母
足、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
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青碧綠色。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
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
有核之物、黑色。
離: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胄、兵、文書、槁
木、爐、獸、鱷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紋人、乾燥
物。赤色。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瓜、
閹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黃
色。
兌: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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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白色。
八卦方點陣圖
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
觀梅占(年月日時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
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
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
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
數,五八除四十,餘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
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鹹
?,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
子失驚墜地,遂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複三
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
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
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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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
開甚盛,客曰:“花盛開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
數。且因問而可占矣。”遂占之。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
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一數為乾?,為上
卦。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五為巽?
卦,作下卦,得天風姤?。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二
十四,得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遂與客曰:“怪哉,此花
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
觀牡丹,二馬相齧,群至花間馳驟,花盡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
矣,卦中無生意,固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
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鄰夜扣門借物占(系聞聲占例)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護,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
五聲,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
?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
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
卦,互見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
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
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
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
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蔔占之切要也。
推數不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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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動靜如何(系聲音占例)
有客問曰:“今日動靜如何?”遂將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
日動”三字為上卦。“今”平聲,一數;“日”入聲,四數;
“動”去聲,三數,共八數,得坤?為上卦。以“靜如何”為下
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
共五數,得巽?,為下卦。又以八五總為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
餘得一數,為地風升?。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遂
為客曰:“今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雞而已。”至
晚果然。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
為口,坤為腹,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客不多者,坤土獨
立,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雞黍者,坤為黍稷
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
西林寺牌額占(系字畫占例)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字無兩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畫
為艮?,作上卦;以林八畫為坤?,作下卦。以上七畫下八畫總十
五畫,除二六一十二,餘數得三。是山地剝?卦,第三爻動,變艮
?,互見重卦。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
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詢之果然,遂謂寺僧曰:“何
不添‘林’字兩勾,則自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
字兩勾,寺果無事。
又,純陽之人,所居得純陰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陰剝陽之
義,故有陰人之禍。若添“林”字兩勾,則十畫,除八得二為兌
卦,合上艮,是為山澤損?。第五爻變,動為中孚?卦,互卦見坤
?、震?,損者益之,用互俱生體,為吉卦。可以得安矣。
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先天之數也。
梅花易術
·10·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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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憂色占(端法占例)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
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
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
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是易辭不
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
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遂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
半,謂老人蟲:“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五日,此
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
速,以遂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遲,當倍其成卦之
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
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日。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
數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
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
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
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
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
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于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
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
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屍,
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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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11·
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殺。後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
以犒眾,悉皆異之。
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于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
?,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
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
《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
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
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枯枝墜地占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于兌
?方。占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
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
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
離,兌為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
夫”也。
以上諸占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風覺占
風覺占者,謂其風而覺也,見鳥而占也。凡見聞起而欲占之,
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
勢,然後可斷其吉凶。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得風
梅花易術
·12·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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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家人卦?(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為益?卦
之類。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和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
冬為凜冽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
氣;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凶,赤色者災,紅紫者
吉。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波濤者,有驚險;如
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鬧哄;如烈焰
者,主火驚。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鳥占
鳥占者,見鳥可占也。凡見鳥群,數其只數,看其方所,聽其
聲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
凶。見鳥而占,數其只數者,如一只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
看其方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
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聽聲音者,若夫鳴叫之喧啾
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悲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此取斷
吉凶之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鶚
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聽聲音占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於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
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凶
發。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
北之類是也。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
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鐘馨鉦鐸之聲
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築基、杵垣、坡
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凶
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
聲,愁語及罵詈窮歎等聲,不吉也。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13·
形物占
形物占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
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
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者屬離,乾燥枯槁者屬離,有文彩者亦屬
離,用障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驗色占
凡占色之青者屬震,紅紫赤者屬離,黃色者屬坤,白色屬兌,
黑色屬坎之類是也。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類象
乾卦一金
?乾為天?天風姤?天山遁?天地否
?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乾坤剛柔,四發變八,惟六動隨時有異,不拘於一。乾性溫而
剛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于禮王,則為剛善,為明;
不附于禮法,則為剛惡,為兇暴。
天時:天、水、雹、霰、雪、寒。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勝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長者、官宦、名人、公門人。
人事:剛健武勇、果決、多動少靜、高上下屈。上卦為形象之
家、下卦為強橫之輩。
梅花易術
·1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
性情:剛健正直、尊重、好高、戰吉。
身體:首、骨、肺
時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時、金年月日時
動物:馬、天鵝、獅象。
屋舍:公廨、樓臺、高堂、大廈、驛舍、西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興隆,夏佔有禍,冬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幹肉、水果、諸物之首、圓
物、辛辣之物。
生產:易生、秋占生貴子,夏佔有損,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隨朝內任,刑官、武職、掌權、宜西北方之
任,天使、驛官。
謀望:有成,利公門,宜動中有財,夏占不利、冬占多謀少
遂。
交易:宜金玉珍寶珠貴貨,易成,夏占不利。
求財: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占大利,夏占損財,
冬占無財。
出行:利於出行,宜入京師,利西北之行,夏占不利。
謁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病:頭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病。夏占不利。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占得勝,夏占失理。
墳墓:宜西北向,宜幹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
占大凶。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旁者,商者,行一四九。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15·
數目:1、4、9
五味:辛、辣
坤卦八土
?坤為地?地雷複?地澤臨?地天泰
?雷天大壯?澤天夬?水天需?水地比
坤上體矣,外於六卦,柔在下在內。坤位居偏,在西南申上。
附于理法則為聖賢,否則為邪蕩。
天時:雲陰,霧氣。
地理:田野、鄉里、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後母、農夫、鄉人、眾人、大腹人。
人事:吝嗇、柔順、懦弱、眾多。
身體:腹、脾、胃、肉。
時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牛、百獸、牝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階、倉庫。
家宅:安穩、多陰氣、春占宅室不安。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穀之味、芋筍之物、
腹髒之物。
婚姻:利於婚姻,宜稅產之家、鄉村之家,或寡婦之家。春占
不利。富家、莊家、商家、丑拙、性吝、大腹、壯、遲鈍、面黃。
生產:易產,春難、有損,或不利於母,坐宜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占虛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利賤貨、重物、布
帛,靜中有財。春占不利。
梅花易術
·16·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
財,多中易利。
謀望:利求謀,鄉里求謀、靜中求謀,春占少遂。或謀於婦
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里行,宜陸行。春占不宜行。
謁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病、飲食停傷、穀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陽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
葬。
姓名: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8、5、10
方向: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震卦四木
?震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恒
?地風升?水風井?澤風大過?澤雷隨
春夏性嚴剛直,眾所欽服;秋冬剛而不威。不能制物,不好閑
付,性偏而偶。附于理,則為威嚴;否則為躁暴。體用上卦為飛,
下卦為走。
天時:雷、電、虹霓。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連、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身體:足、肝、發、聲音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17·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跺、多動少靜。舊事重疊、有名無
實。
人物:長男、商旅、將帥、工匠。
性情:始剛、故決斷;急於動,故躁。
時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萑葦、樂器、花草繁鮮之物。
動物:龍蛇、蜂、蝶、鶴、鷺。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占不利。
飲食:蹄內、山林野火、鮮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利長男之婚,秋占不宜婚。官宦家、
技巧工、女容心神好動、靜易轉。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荼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東方之任,施號發令之職,掌刑獄之官。有茶
竹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司貨之職。
生產:虛驚、胎動不安,頭胎生男。坐宜東向,秋占必有損。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謀望:可望、可求,宜動中謀。秋占不遂。
交易:利於成交。秋占難成,動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勘反復。
謁見:可見,見山林之人,利見宜有名聲之有。
出行:宜向利於東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
信音所許不至。
姓字:角音,帶木姓氏,行位四八三。
數目:4、8、3
梅花易術
·18·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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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
巽卦五木
?巽為風?風天小畜?風火家人?風雷益
?天雷無妄?火雷噬嗑?山雷頤?山風蠱
其究為躁卦。春夏有權,號令謀略;秋冬剛柔不一,與物為
害。巽人也,凡事敢為,不退避。巽陰,賦性偏,附于禮法,則為
權謀;否則為奸邪。
天時:風。
地理:東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園。
人物:長女、秀士、寡婦、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進退不果。薦舉、呈
發、申審、號令、聽命。
性情:鄙野、怪吝、艱苦、號啕。
身體:肱股、氣、風疾。
時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月日時、辰已年月日時。
靜物:木香、繩、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動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蟲。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園、山林之居。
家宅:安穩利市。春占吉、秋不安。
飲食:雞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長女這婚。秋占不利。命婦、宗室女、委望、
進退。
生產:易生,頭胎產女。秋占損胎,宜向東南坐。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19·
求名:有名,宜文職,有風憲之力。宜入風憲,宜茶課竹木稅
貨之職,宜東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利,竹茶木貨之利。
交易:可成,進退不一。利山林交易,山林木茶之類。
謀望:可成,有財。秋占多謀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東南行。秋占不利。
謁見:可見,利見山林之人,利見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訟:宜和、恐遇風憲之責。
墳墓:宜東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樹木。秋占不利。
數目:5、3、8
方向:東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潔白。
坎卦六水
?坎為水?水澤節?水雷屯?水火既濟
?澤火革?雷火豐?地火明夷?地水師
春夏性險、不顧危亡、為事多暴;秋冬性靜,先難後易,有謀
略,有膽志。坎險,維心亨內,主坎陷,賦性而居北。坎之體,為
隱伏之物、水中之物。附於理法為剛,否則為險陷。
天時:月、雨、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澗、泉井、卑濕之地。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盜賊、僧道。
梅花易術
·20·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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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險陷卑下,外示以柔、內序以利,漂泊不成、隨波逐
流。
性情:心機陰險、智隨圓委曲。
身體:耳、血、腎。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時、一六之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具。
動物:豕魚水中之物。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閣、江樓、茶酒肆、宅中濕地之
處。
飲食:豕肉、酒、冷味、海味、羹湯酸味、宿食、魚、帶血淹
藏有帶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增昧、防盜。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姻,辰戌丑未月不可婚。富家、
酒家、親家用性。
生產:難產有險,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損,宜北向。
求名:艱難,恐有災陷。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求利:有財失,宜水邊財,恐有失陷。宜魚鹽酒貨之利,防陰
失,防盜。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邊交易,宜魚鹽酒貨之交
易,或點水人之交易。
謀望: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恐遇險阻陷溺
之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疼、心疾、感寒、腎疾、胃冷水瀉、痼冷之病、血
病。
官訟:不利,有陰險,有失,困訟失陷。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21·
墳墓:宜北方之穴,近水旁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數目:1、6
方向:北方
五味:鹹、酸
五色:黑
離卦三火
?離為火?火山旅?火風鼎?火水未濟
?山水蒙?風水渙?天水訟?天火同人
春夏性明、文彩有斷。秋冬晦而不明、始終不決。離,麗也。
明察於心,賦性直而居正南。附於理法,則為文明;否則為非也。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幹亢之地、窖灶、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地面
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憂疑、聒拓、
喧哄、性急、虛憂。
性情:聰明、見事明瞭。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胄、干戈、槁衣、乾燥之物、赤色之
物。
動物:雉、龜、商、鱉、蟹、螺、蚌。
屋舍:南方之居、陰陽之宅、明窗、虛室。
梅花易術
·22·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
家宅:安穩、平善,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幹脯之類、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冬佔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坑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占有失。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謀望:可以謀望,宜文書之事。
出行:可行,宜向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船。
謁見:可見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案之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占伏暑時疫。
姓字:征音,立人旁姓氏,位行三二七。
數目:3、2、7
方向: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艮卦七土
?艮為山?山火賁?山天大畜?山澤損
?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春夏性稟溫和好善;秋冬執滯不常,為事遲緩。艮,止也,有
剛有柔,民陽賦性偏而居偏。附於理法,為剛直;否則為頑梗。
天時:雲、霧、山、嵐、星、煙。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23·
地理: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東北方。
人物:少男、閒人、山中人。官僚、保人。
人事:阻隔、守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反覆進
退、去就多疑。
性情:濡滯多疑、優遊、內剛外軟。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數月日。
靜物:土石、果、黃物、土中之物。
家宅:安穩,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東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婚姻:阻隔難成,成亦遲,利少男之婚。春占不利,宜對鄉里
婚。
求名:阻隔無名、宜東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職。
求利:求財阻隔,宜山林中取財。春占不利,有損失。
生產:難生,有險阻之厄。宜向東北,春佔有損。
交易:難成,利山林田土之交易。春占有失。
謀望:阻隔難成,進退不決。
出行:不宜遠行,有阻,宜近陸行。
謁見:不可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訟:貴人阻滯、未訟末解、牽連不決。
姓字:宮音,帶土字旁姓氏,行位五七十。
數目:5、7、10
方向:東北
梅花易術
·2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
五色:黃
五味:甘
兌卦二金
?兌為金?澤水困?澤地萃?澤山鹹
?水山蹇?地山謙?雷山小過?雷澤歸妹
春夏性說好辨,秋冬好雄。兌,說也,邪言偽行,無所不為,
隨波逐流。附於理法,則和順;否則邪伎淫濫。
天時:雨澤、新月、星
地理:澤、水際、缺池、廢井、山崩破裂之地、其他為剛鹵。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譯人、巫師。先生、客人、巫
匠、媒人、牙人。
人事:喜悅、口舌。秋占喜悅,夏占家宅有禍。唇吻、口舌、
讒謗、相欺、爭打、婦人、暗昧。
性情:喜悅、口舌、多美。
飲食:羊肉、澤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又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
利。
生產:不利,恐有損胎、或有生女。夏占不利,坐宜向西。
求名:難成,因名有損。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職、伶官、譯
官。
求利:無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佔有財喜,夏占破財。
出行:不宜遠行,防口舌或損失。宜西行,秋占宜行,有利。
交易:難利,防口舌,有競爭。夏占不利,秋佔有交易之財
喜。
卷一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25·
謀望:難成,謀中有損秋占有喜,夏占不遂。
謁見:宜行西方見,有咒詛。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氣逆喘疾、飲食不飧。
官訟:爭訟不已,曲直未決,因公有損,防刑。秋占為體得
理,勝訟。
姓字:商音,帶口或帶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數目:4、2、9
方向:西方
五色:白色
五味:辛辣。
梅花易術
·26·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
卷二
體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機
天下之事有吉凶,托占以明其機。天下之理無形跡,假像以顯
其義。故乾有健之理,于馬之類見之。故占卜寓吉凶之理,於卦象
內見之。然卦象一定不易之理,而無變通之道,不可也。易者,變
易而已矣。至如今日觀梅複牡丹得兌兆,為馬所踐,異日果為馬所
踐毀,可乎。且兌之屬,非止女子。乾之屬,非止馬。謂他人折花
有毀,皆可切驗之真,是必有屬矣。嗟乎!占卜之道,要變通。得
變通之道者,在乎心易之妙耳!
占卜總決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後先看《周易》爻辭,以斷吉凶。如乾
初九“潛龍勿用”,則諸事未可為,宜隱伏之類;九二“見龍在
田,利見大人”,則宜謁見貴人之類。餘皆仿此。
次看卦之體用,以論五行生克。體用即動靜之說。體為主,用
為事。應用生,及比和,則吉;體生用及克體,則不吉。
又次看克應。如聞吉說見吉兆,則吉;聞凶說見凶兆,則凶。
見圓物,事易成;見缺物,事終毀之類。
複驗已身之動靜。坐則事應遲,行則事應速,走則愈速,臥則
愈遲之類。數者既備,可盡占卜之道,必須以易卦為主,克應次
之。俱吉則大吉;俱凶則大凶;有凶有吉。則詳審卦辭,及克用體
應之類,以斷吉凶也。要在圓機,不可執。
卷二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27·
占卜論理訣
數說當也,必以理論之而後備。苟論數而不論理,則拘其一見
而不驗矣。且如飲食得震,則震為龍。以理論之,龍非可取,當取
鯉魚之類代之。又以天時之得震,當有雷聲,若冬月占得震,以理
論之,冬月豈有雷聲,當有風撼震動之類。既知以上數條之訣,複
明乎理,則占卜之道天餘蘊矣。
先天後天論
先天卦斷吉凶,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後天則用爻
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
書,先有《易》理,辭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書之辭,專
以卦斷。後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後之《易》也。故用爻之
辭,兼《易》卦辭以斷之也。又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其數不
一。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
八、離九之數為用。蓋聖人作《易》畫卦,始以太極、兩儀、四
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
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為用。又今人起後天卦,多不
加時,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後天起卦定
爻必加時而後可。又先天之卦,定事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乾、
兌則應如庚、辛及申金之日,或坤為戌、亥之日時,兌為酉日時。
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支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後天
則以卦數加時數,總之而分行臥坐立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卦數
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後之卦數取訣可也。又凡占卦
中決斷吉凶,其理洞見,止于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參《易》辭,
斯可矣。今日以後天卦,卻於六十甲子之日取其對方之魁,破敗亡
滅跡等以助斷決。蓋曆象選時,並于《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
也。
梅花易術
·28·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
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為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西林
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變,俱比和,則為吉,而乃不吉,何也?蓋
寺者,純陽人居之地,而純陰爻象,則群陰剝陽之義顯然也。此理
甚明,不必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地風
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豐
而終有請,何也?此人當時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安帶
口,為重兌之義。又有用不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
色,占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俱克之而凶者,如牛哀
鳴占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喜色,占則略知其有喜,而《易辭》
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二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矣。雖
用不生體不吉,不為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有凶,而易爻複
有“輿屍”之凶,互變俱克,愈見其凶。雖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凶
也。蓋用《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拘執於一也。
八卦心易體用訣
心易之數,得之者眾,體用之訣,有之者罕。余幼讀易書,長
參數學,始得心易卦數。初見起例,以知占其吉凶。如以蠡測海,
茫然無涯。後得智人見授體用心易之訣,而後占事之訣,疑始有
定。據驗則驗。如繇基射的,百發百中。其要在於分體用之卦,察
其五行生克、比和之理,而明乎吉凶悔吝之機也。於是易數之妙始
見,而《易》道之卦義備矣。乃世有真實,人罕遇之耳。得此者,
幸甚秘之!
體用總訣
體用雲者,如易卦具蔔筮之道,則易卦為體,以蔔筮用之,此
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以分主用卦為事,互卦為
事之中間,刻應變卦為事之終。應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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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29·
震、巽、秋乾、兌,夏離,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
坤、艮,秋震、巽,夏艮兌,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宜受他卦之生,不宜他卦之克。他卦者,謂用互變也。生者,
如乾、兌金體,坤、艮生之,坤、艮土體,離火生之。離,火體,
震巽木生之。餘皆仿此。克者,如金體火克,火體水克之類。體用
之說,動靜之機,八卦主賓。五行生克,體為已身之兆,用為應事
之端。體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見卦體之克。體盛則吉,體衰則凶。
用克體固不宜,體生用亦非利。體党多而體勢盛,用黨多則體勢
衰。如卦體是金,則是用之黨多。體生用,為之洩氣,如夏火逢
土,亦洩氣。
體用之間,比和則吉,互乃中間之應,變乃末後之期。故用吉
變凶者,先吉後凶;用凶變吉者,先凶後吉。體克用,諸事吉;用
克體,諸事凶。體生用,有耗失之患;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用
比和,則百事順遂。又卦中有生體之卦,看中何卦。
乾卦生體,則主公門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財,
或問訟得理,或有金寶之利,或有老人進財,或尊長惠送,或有官
貴之喜。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有田土進財,或得鄉人之益,或
得陰人之利,或有果穀之利,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體,則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進東方之財,或
因動中有喜,或有木貨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稱心。
巽卦生體,亦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于東南得財,或
因草木姓人而進財,或以茶果得利,或有茶果菜蔬之喜。
坎卦生體,有北方之喜,或受北方之財,或水邊人進利,或因
點水人稱心,或有因魚鹽酒貨文書交易之利,或有饋送魚鹽酒之
喜。
離卦生體,主有南方之財,或有文書之喜,或有爐冶場之利,
或因火姓人而得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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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卦生體,有東北方之財,或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獲財,
或得宮音帶土人之財。物當安穩,事有終始。
兌卦生體,有四方之財,或喜悅事,或有食物金玉貨利之源,
或商音之人,或帶口之人欣逢,或主賓之樂,或朋友講習之事。
又看卦中有克體之卦者,看是何卦。如乾卦克體,主有公事之
憂,或門戶之憂,或有財寶之失,或于金穀有損,或有怒於尊長,
或得罪于貴人。
坤卦克體,主有田土之憂,或于田土有損,或有陰人之侵,或
有小人之害,或失布帛之財,或喪穀粟之利。
震卦克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安靜,或家宅見
妖災,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于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體,亦有草木姓氏人相害,或于山林上生憂。謀事,乃
東南方之人;
處家,忌陰人小口這厄。
坎卦克體,主有險陷之事,或寇盜之憂,或失意於水邊人,或
生災於酒後,或點水人相害,或北方人見殃。
離卦克體,主文書之憂,或失火之驚,或有南方之憂,或火人
相害。
艮卦克體,諸事多違,百謀中陰。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帶土
人相侵,防東北方之禍害,或憂墳墓不當。
兌卦克體,不利西方,主口舌事之紛爭。或帶口人侵欺,或有
毀折之患,或因飲食而生憂。生克不逢,則止以本卦而論之。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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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31·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
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
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
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屬離屬火,主晴;坎為水,主
雨;坤為地氣,主陰;乾為天,主晴明;震為雷,巽為風,秋冬震
多無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則為風撼雷動之應;艮為山雲
之氣,若雨久,得艮則當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為
澤,故不雨亦陰。夫以造化之辨固難測,理數之妙亦可憑,是以乾
象乎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乾、坤兩同,晴雨時
變。坤、艮兩並,陰晦不常。卜數有陽有陰,卦象有奇有偶。陰雨
陽晴,奇偶暗重。坤為老陰之極,久晴必雨;乾為老陽之極,久雨
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日時晴時雨。坎為水,必雨;離為火,必
晴。乾、兌為金,秋明晴;坎之水,冬雪凜冽;坤、艮之土,春雨
澤,夏火炎蒸。《易》日:“雲從龍,風從虎”。又曰:“艮為
雲,巽為風。”艮、巽重逢,風雲際會,飛沙走石,蔽日藏山,不
以四射,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霧興雲,若在兌上,凝霜作雪。
乾、兌為霜雪雹霰,離火為日電虹霓。離為電,震為雷,重會而雷
電俱作。坎為雨,巽為風,相逢而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
里。坎爻疊見,潤澤九垓。故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地天
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爻純離,夏
必旱,四季皆晴。爻純坎,冬必寒,四時必雨。久雨不晴,逢艮必
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
雲;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
必須執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離在艮上,暮雨朝
晴,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霞乃見,巽、離為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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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雷,應在夏天,乾、兌為霜、為雪,驗於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
得斯文者,當敬寶之。
人事占第二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
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
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複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向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
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
卦。無生克,止斷本卦。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
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穩。如有生體之
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屋舍占第四
凡占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
居之凶。體生用,主資財衰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
自然安穩。
婚姻占第五
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
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
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體為所占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
勝;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則,或若體用比和,
卷二
?
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33·
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乾:端正而長
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
艮:色黃多巧
震:美貌難犯
巽:發少稀疏,丑陋心貪
離:短赤色,性不常
坤:貌丑,大腹而黃
兌:高長,語話喜悅,白色
生產占第六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
生,不宜相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
衰,則子難完;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利於母;體
生用,利於子。體用比和,生育順快。若欲辨其男女。陰陽卦爻相
生,則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
數參決之。所謂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于八卦時序之類次
之。
飲食占第七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
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
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
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
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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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謀占第八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事。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
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
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
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
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
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卦,則名易
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
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司責罰,重則削官退居。
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于八卦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求財占第十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
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
則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
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
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破財之
日。
交易占第十一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不成。
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
和,易成。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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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占第十二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
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
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
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妨失脫,兌主紛爭。
行人占第十三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
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
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況。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
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
謁見占第十四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
不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
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失物占第十五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
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
矣。
又以變卦為失物這所在。如變是乾,則覓於西北或公榭樓閣之
所,或金石之傍,或圓器之中,或高亢之地。變卦是坤,則覓于西
南方,或田野之所,或倉稟之處,或稼穡之處,或土窖穴藏之所,
或瓦器方器之中。震則尋於東方,或山林之所,或叢棘之內,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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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傍,或鬧市之地,或大途之所。巽則尋於東南方,或山林之所,
或寺觀之地,或菜蔬之園,或舟居之間,或木器之內。坎則尋於北
方,多藏於水邊或溪井溝渠之處,或酒醋之邊,或魚鹽之地。離則
尋於南方,或皰廚之間,或爐冶之傍,或在明窗,或遺虛室,或在
文書之側,或在煙火之地。艮則尋於東北方,或山林之內,或近路
邊,或岩石傍,或藏土穴。兌則尋於西方,或居澤畔,或敗垣破壁
之內,或廢井缺沼之中。
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
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
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藥有喜;用克體者,雖藥無功。若體逢克而
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體
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
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
之。若論醫藥之屬,當看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
生體,宜服冷藥,如艮溫補;乾、兌涼藥是也。
又有鬼神之說,雖非《易》道,然不可謂《易》道之不該。姑
以理推之。如卦有克體者,即可測其鬼神。乾卦克體,主有西北方
之神,或兵刀之鬼,或連親之鬼,或水土裏社之神,或犯方隅,或
無主之祟。震則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
見。巽則東南之鬼,或自縊,或枷鎖致命。坎則北方之鬼,或水旁
之神,或沒溺而亡,或血疾之鬼。離則南方之鬼,或遇熱病而亡。
艮則東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之鬼,或刎頸戈生之鬼。卦
中無克體之卦者,不必論之。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
便是生體之義。變為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安,
逢生之日即愈。”
又問:“第二爻動如何?”曰:“是變為坎水,乃泄體敗金之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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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37·
義。金入水鄉,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克體之義。更看
占時外應如何,即為焚屍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
之,更見詳理。”又曰:“第三爻動,坤變艮土,俱在生體之義,
不問互卦,亦斷其吉無疑。”又曰:“第四爻動,乾變巽木,金木
俱有克體之義,互吉亦凶。木有扛屍之義,金為磚槨之推。是必定
之推,必定之理。”又曰:“第五爻動,乾變離,反能生體,互變
俱生體,是其吉無疑。更有吉兆則愈吉。其斷明矣。”又曰:“第
六爻動,乾變兌,則能泄體,互見巽、艮,一凶一吉,其病非死必
危。亦宜看兆吉凶,吉則言吉,凶則言凶。此斷甚明。餘卦皆仿此
斷,則心易無不驗矣。”
官訟占第十七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
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
者,已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已。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
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
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墳墓占第十八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
凶。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
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為用體之訣,始發十八章占例,以示後學之法則。然庶務之
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
推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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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
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也。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
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於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
理不出於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
知吉凶,見其形,知善惡,察其理,知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如
穀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其理出於《周易》“遠取諸
物,近取諸身”之法。是編則出於先賢先師,采世俗之語為例用之
者:鬼穀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繼而得者:邵康節、
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高處士……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
姓名者不與焉。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陰清,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
數,吉凶皆有其機。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於
色,耳得而為音於聲,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此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見凶識而不免乎凶。物之圓者事成,缺事
敗。此理斷然,夫複何疑?
此乃占物克應,見吉則吉,遇凶則凶。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增輝;煙霧障空,物當失色。忽顛風而飄
蕩,遇震雷以虛驚。月忽當面,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此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際,重澤為浸潤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
滯。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
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適逢人品這來,實為事體之應。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
匠賈,可問乎財。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囂忌官訟。二男二女,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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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39·
重婚之義;一僧一道,獨處之端。婦人笑語,則陰喜相逢;女子牽
連,則陰私見累。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逢獵
者,得野外之財;見漁者,有水邊之利。風妊婦,則事蔭於內;遇
瞽者,則慮根於心。
此乃人品之應,以驗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
彈垢者有憂。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節,噓氣者主
悲憂。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失。偶攘臂者,爭奪乃得;
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主翁笞僕,防責罰之事。講論經
史,事體徒間於虛說;語歌詞曲,謀為轉見悠揚。見博賭,主爭鬥
之財;遇題寫,主文書之事。偶攜物者,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
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行;車馬登途,藉之負戴而往。張
弓挾矢者,必領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持刀掃刃,須求快利之
方。披甲操戈,可斷剛強之柄。繅絲者,事務繁冗。圍棋者,眼目
眾多。妝花刻果,終非結實之因。書影描形,皆為裝點之類。絡繹
將成,可以問職。筆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傾蓋者,主退權。忽臨
鏡者,可赴詔。抱貴器者,有非常之用。負大木者,有不小之財。
升鬥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見蹴球,有人發剔。開鎖鑰,
遇事疏通。逢補器,終久難堅。值磨鏡,再成始得。頑斧磨鋼者,
成後乃破。奕棋者,取之以計。張綱者,摸之以空。或持斧鋸恐有
傷,或滌壺觴恐有飲。或揮扇者,有相招之義。或汙衣者,防謀害
之侵。
雖雲草木之無情,亦與蔔筮而有應。故芝蘭為物之瑞,松柏為
壽之堅。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則朝生暮死。占產占病,
得之即死之兆。枝葉飄零當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奇葩端的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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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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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嘉果可以結實。
此乃草木之應。
至於飛走,最有禎祥。故烏鴉報災,喜蟲報喜,鴻雁主朋友之
信,蛇蟲防毒害之謀。鼠齧衣,有小口之災;雀噪簷,有遠行之
至。犬鬥恐招盜賊,雞鬥主有喧爭。牽羊者,喜慶將臨,騎馬者,
出入皆利。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鯉魚出水,變化不凡。繩拴馬,
疾病難安;架陷禽,囚人末脫。
此乃禽獸之應。
酒乃忘憂之物,藥乃怯病之方。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師
道逢,難中有救。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鋤地
者,事勢必翻。破竹剖竿者,事勢必順。春花秋月,雖無實而關
景,夏綿冬葛,雖有用而背時。涼扇,多主棄捐;晴傘,漸逢閑
廢。泡沙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方成。
此乃雜見觀物之應。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為休;笠漂水
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見。三女有奸私之擾,三牛有奔
走之憂。一木兩火,榮耀之光。一水四魚,鰥寡之象。人繼牛倒防
失脫,人言犬中憂獄囚。一鬥入空門者,鬥爭。兩絲掛白木者,
事。一人立門,諸事有閃。二人夾木,所問必來。
此為拆字之應。
複指物名,以葉音義。如見鹿可以問祿,見蜂可以言封。梨主
分別,桃主逃走。見李則問訟得理,逢冠則問名得官。鞋為百事和
諧,闔則諸事可合。難以詳備,在於變通。
此即物葉音之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為彼事之應。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
樂者,彼事亦樂。我適閑,彼當從容;我值忙,彼當窘迫。
此即自己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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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41·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系《易》之辭。將叛者,其辭慚;將疑
者,其辭支。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失其
守者,其辭屈。
此一動一靜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又推五行,須詳八卦。卦吉而應吉終吉,卦凶而應凶終凶。卦
應一吉一凶,事體半吉半凶。明生克之理,察動靜之機,事事相
關,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應動靜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
機又在於師傳。縱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務要相機而發,須
要臨事而詳。
此言占卜之理在於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諸葛馬前,定吉凶於頃刻。
皇甫坐端之妙,淳風鳥覺之占,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此言三要靈應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著龜之靈。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
玄;心非七竅,莫能悟其奧。故得其說者,宜秘;非其人者,莫
傳。輕泄天機,重遭陰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通
神。
此言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固出於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見吉兆而終
須吉,若逢凶讖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
然者也。黃金白銀,為世之寶,三要得之,必以為祥。十應之決,
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銳兵,世謂兇器,三要得之,亦以為凶;十應
之說,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產見少男,三要得之為生子之喜,
梅花易術
·42·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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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見少男則凶。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應以為有生意。例
多若此,是占卜物者,不可失應也。
十應目論
十應並以體卦為主,諸用卦為用。每以內分外體,用卦參觀為
妙。內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內卦吉而外卦不吉,反
破其吉。若內外卦全吉,則斷然吉。全凶則斷然凶。其內吉外凶,
風凶外吉,又須詳理以斷吉凶,慎不可膠柱鼓瑟也。外卦十應之
目,則有天時、地理及寫字等,其十一類之應,並以體卦為主,而
隨其所應以為用也。
複明天時之應
如天無雲,明朗之際,為乾之時。乾、兌為體,則比和而吉;
坎為體,則逢生而大吉。坤、艮為體,則洩氣。震、巽為體,則見
克而不吉矣。晴霽日中,為離之時,坤、兌為體則吉。雨雪為坎之
時,震、巽為體則吉,離為體則不吉。雷風為震、巽之時,離為體
則吉,坤、艮為體則不吉。此天時之應也。
複明地理之應
茂樹秀竹,為震之地。離與震、巽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
凶。江湖、河地、川澤、溪澗為坎之地,震、巽與坎為體則吉,而
離為體則不吉。窯灶之地為離,坤、艮並離為體則吉,而乾、兌為
體則不吉。岩穴之地為艮、乾、兌與艮為體則吉,坎為體則不吉。
此地理之應也。
複明人事之應
人事有論卦象五行者,有不論卦象五行者。論卦象,則老人屬
乾,老婦屬坤,艮為少男,兌為少女之類。五行生克,比和之理,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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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43·
與前天時、地理之卦同斷。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則以人事之紛,了
見雜出,有吉有凶,此應則隨其吉凶而為之兆也。又觀其事則亦為
某人。此人事之應也。
複明時令之應
時令不必論卦象,但詳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氣。旺者,
如寅卯之月日則木旺,已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
月日水旺,辰戌丑未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旺則土衰,土旺則水
衰,水旺火衰,火旺則金衰,金旺則木衰。是故生體卦氣,宜值時
之旺氣,不宜衰氣。如克體卦氣,則宜乘衰。此時令之應也。
複明方卦之應
即分方之卦。如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東南、乾西北、
艮東北、坤西南類也。論吉凶者,看來占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參
詳。如坎為用卦,宜在坎與震、巽之位,在離則不吉。離為用卦,
宜在離與坤、艮之位,在乾、兌二位則不吉矣。蓋宜在本卦之方,
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若夫氣在之卦所在之方,又當審
之。如水從坎來,為坎卦氣旺。水從坤、艮來,則坎之卦氣衰。火
從南來,為離卦氣旺,如從北來,則離之卦氣衰。餘皆仿此。大抵
本卦之方,生為旺,受克為衰。宜以體卦參之。生體卦氣,宜受旺
方;克體卦氣,宜受克方。此方卦之應也。又震、巽之方,不論
坤、艮。坤、艮之方不論坎。坎方不論離。離方不論乾。乾、兌之
方,不論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複明動物之應
動物有論卦象者。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
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又螺蚌龜鱉為離之象,魚類為坎之
屬,此動物之卦,以體詳與。又不論卦象五行者,如烏鴉報災,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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鵲報喜,漁雁主有書信,蛇蟲防有毒害,雞唱為家音,馬嘶為動
意。此動物之應也。
複明靜物之應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如水屬坎,火屬離,水之氣屬震、
巽,金之氣屬乾、兌,土之氣屬坤、艮,為體卦,要參詳。其不分
卦象者,但觀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圓者,事成;器之缺者,事敗。
又詳其器物是何物,如筆硯主文書之事,袍笏主官職之事,樽俎之
具有宴集,枷銷之具防官災。百端不一,審其物器。此靜物之應
也。
複明言語之應
聞人言語,不論卦象,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應聞吉語
則吉,聞凶語則凶,若聞鬧叢言語喧集,難以決斷。若定人少之
處,或言語可辨其事緒,則審其所言何事,心領而意會之。如說朝
廷遷選,可以求名:論江湖州郡,主出行;言爭訟之事,主官司;
言喜慶之事,利婚姻。事緒不一,隨所聞以依之。此言語之應也。
複明聲音之應
耳所聞之聲音而論卦象,則雷為震,風聲為巽,雨聲為坎,水
聲為坎,鼓拍槌拆之聲出於木者,皆屬震、巽,鐘聲、鈴鐃之聲出
於金者,皆屬乾、兌。此聲音之論卦象。若為體,參詳決之,如聞
聲音有歡笑之聲,主有喜;悲愁之聲,主有憂;歌唱之聲,主快
樂;怒號之聲,主爭喧。至若物聲,則鴉聲報災,鵲聲傳喜,鴻雁
聲主遠信,雞鳧之聲為佳音。此類推聲音之應也。
複明五色之應
五色不論卦象,但以所見之色推五行。青碧綠色屬木,紅紫赤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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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45·
色屬火,白屬金,黑屬水,黃屬土。外應之五行,詳於內卦。體用
生克、比和,吉凶可見。此五色之應也。
複明寫字之應
淡中濃墨名為淬,濃墨中間薄似雲,點畫誤書名鬼筆,定知賊
在暗中纏。涕為流淚防喪服,定主憂驚夢裏眠。鬼筆誤書防竊盜,
定知方位與通傳。此寫字之應驗也。
遺論
萬物卦數,本由於《易》。今觀此書,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
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何也?蓋未有《易》書,先有《易》
理。《易》書作於四聖之後,《易》理著於四聖之先。人心皆有
《易》理,則于《易》也,占卜無所用卦,卦即《易》也。若得
《易》卦爻,觀其爻辭,以斷吉凶悔吝,更為妙也,未嘗不用
《易》。又觀寓物卦數,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
蓋泛泛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
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
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日算牡丹亦為馬所踐,可乎?
是必明其理。又於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
訣之。
體用
凡占卜成卦,即畫成三重:本卦、互卦、變卦也。使於本卦分
體用,此一體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
看畫卦變卦,直變亦用也。此內之體用也。又次看應卦,亦用也。
此合內外之體用也。然則不止一體一用,所謂體一用百也。生克即
分體用,則論生克。生體則吉,克體則凶,比和則吉,不必論矣。
生體多者則愈吉,克體多者則愈凶。然此卦生體,諸卦有克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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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彼來其吉。此卦克體,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究。有生此
卦一者吉,有克此卦者凶。此體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有不論體
用者。如占天時,有震則有雷,有巽則有風,逢坎則有雨,逢離則
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論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巽
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
丹有馬踐,地風升有飲食兆。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體用論
心易寓物之用,以體為主。然人如一體一用之常,不知一體百
用之變。並體之變,全卦為內,卦內亦不知一用,而互變皆用也。
三要十應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無非用也。學寓物者,得體用
以為至術,十應則罕有之,後則三要以為全術。且謂體用自體用,
三要自三要,遂以體用決吉凶,以三要為吉凶之兆。孰知三要、十
應、體用之致?嗚乎!體用不可無三要,十應不可無體用。體用、三
要、十應,理無間然也。如此者,是謂心易之全術,而可以盡占卜
之道也。又如乾、兌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
坎水克離火也。此又須通變而推驗之。又若占飲食,有坎則有酒,
有兌則有食。如遇坤、艮,則坎亦無酒,離值則兌亦無食。餘皆可
以類推。故舉此二類,為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論
既明生克,當看衰旺。旺者,如春震、巽木,夏離火,秋乾、
兌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夏
乾、兌,秋震、巽,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凡占卜,體卦宜盛
旺。氣旺而又逢生則吉,重遇克則凶。若體衰而逢克,則其凶甚
矣。體衰而有生體之卦,則衰稍解。大抵體之卦宜旺,生體之卦氣
亦宜旺。克體之卦氣宜衰。此心易論衰旺之訣也。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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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論
凡占卜,體用為內,諸應卦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諸應卦與
三要之應,與十應之應,必合內外卦而斷之也。苟不知合內外卦為
斷,謂體用成體用,三要十應自三要十應,如此則鮮見其有驗者。
然十應罕有知者,如前“奧論”云:金銀為世寶,三要為吉者,若
震、巽為體,則金克木,反為不吉。兵刃為世凶,三要為凶者,若
坎為體,則金生水,反為不凶。占產見男子,謂有生子兆,設坎為
體,少男為艮土,土克水,產反不吉。占疾見棺必死,若遇離體,
則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類,則內卦不可無外卦,外卦不可無內
卦。占卜之精者,無非合內外之道也。
動靜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有事之變。陽動而陰
靜,一動一靜者,理之常;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事之變也。
天下之事物,紛紛群動。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各有其
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之。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際,察其
群物之事,物動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動而吉者,兆吾卦之吉。
然於鬧喧市纏之地,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拓何物為吉?吾占
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蓋於群動之中,或觀其身臨吾耳日
之近者,可以先見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吾之一念所在者,此發
占之所用。若求名,則於群動之中,或於官府,或有文書及袍笏儀
衛之物,則為得官之應。若占訟事,而忽逢笞杖枷之具,則訟終不
吉。占病而不見衰麻棺槨之物者,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
關,物物相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
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吾心本靜,人來占
卜,起念以應之,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於此之念而求彼之
驗,誠而神知之。知此音,可以知動靜之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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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背
凡占卜求應,必須審其向背。向者,為事物之應,相向而來。
背者,謂事物之應,相背而去也。如鴉報災,鴉飛適來,其災將
至;鴉飛而去,則災已過去也。如鵲報喜,鵲飛適來,其喜將至;
鵲飛已去,則喜已過去也。至於外應之卦皆然。其克體之卦,器物
方來,其禍將至,去則禍散。其生體之卦,器物方來則吉,去則吉
已過矣。其他應兆皆然。此為占卦向背至當理也。
靜占
凡占在靜室,無所聞見,則無外卦,即不論外卦。但以全卦年
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氣,以體用決之。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達玄妙之說也。此歌多為占宅氣而發。昔牛思晦
嘗入人家,知其吉凶先兆,蓋此術雲。是故家之興衰必有禎祥妖孽
之認讖,識者鑒之,不識者昧之。故此歌發其蘊奧,皆理之必然
者,切勿以淺近目之也。世問萬事無非數,理在其中,吉凶悔吝有
其機,禍福可先知。其五行,金、木、水、火、土,生克先為主;
青、黃、赤、黑、白五形辨,察要分明。
人家吉凶何堪見?只向玄中判。
入門辨察見聞時,於此察興衰。
若還宅氣如春意,家室生和氣。
若然冷落似秋時,從此漸衰微。
自然馨香如蘭室,福至無虛日。
雞豚貓犬穢薰猩,貧病至相侵。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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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49·
男妝女飾皆齊整,此去門風盛。
家人垢面與蓬頭,定見有悲憂。
鬼啼婦歎情懷悄,禍害道陰小。
老人無故泣雙垂,不日見愁悲。
門前牆壁缺,家道中漸歇。
溜漕水勢向門流,財帛永難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蔭人家好。
門戶幽爽絕塵埃,必定出高才。
偶懸破履當門戶,必有奴欺主。
常常破碎在邊門,斷不利家君。
遮門臨井桃花豔,內有風情染。
屋前屋後有高桐,離別主人翁。
井邊倘種高梨樹,長有離鄉土。
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簷前瓦片當門墮,諸事愁崩破。
若施破碗廁坑中,從此見貧窮。
白晝不宜燈在地,死者還相繼。
公然鼠向日中來,不日耗資財。
牝難司晨鳴咿啼,人眷有災厄。
清晨鵲噪連聲繼,遠行人將至。
蟒蛇偶爾入人家,人病見妖邪。
雀群爭遂當門盛,口舌紛紛定。
偶然鵬鳥叫當門,人口有災逢。
入門若見有群羊,家主病瘟黃。
舟船若安在平地,雖穩成淹滯。
他家樹陰過牆來,多得橫來財。
階前石砌多殘折,成事多衰滅。
入門茶果應聲來,中饋主塚財。
三餐時候炊煙早,家道漸基好。
連宵宿火不成時,人散與財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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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門萬戶難詳備,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發先天,深奧入玄玄。
此《洞玄歌》與《靈應》,同出而小異。彼篇多為占卜而訣,
蓋占卜之際,隨所出所見,以為克應之兆。此歌則不特為占卜之
事,一時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蓋多寓觀察之宋也。然有
數端,人家可得警戒而趨避之,或可轉禍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於
數中,俾吾見之,則善惡不逃乎明鑒矣。
起卦加數例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有數家起造,俱在鄰市之間。有三家
以此年月日時求占于先生,若同一卦,則吉凶莫辨矣。先生以各姓
而加數,遂斷之而皆驗。蓋三家求占,有田姓者,王姓者,韓姓
者。若寅年三數、十二與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畫,得二十數,去
八一十六,得四,震為上卦;又加午時,七數,總二十七數,去三
八二十四,得三,離為下卦。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余三為初
爻,得豐變震,互見兌、巽。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畫,得水風井,變
升,互見離、兌;其韓姓加入二十一畫之數,得益變中孚,互見
艮、坤。乃以各家之姓起數,隨各家之卦斷之也。不特起屋之年月
日時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則男女大事,
必加二姓可也。極北之人無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則數聲音。
又無名,則隨所寓也。
屋宅之占訣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起屋者,其家田姓,其占水風井,變地
風升,到見離兌,巽木為體,用卦坎水生也,雖兌金克木,得有離
火,火雖無氣,終是制金。然有兌金,酉年月日,亦當有損失之
憂。亥子水年月日,當有進益,或得水邊之財,坎生體巽也。寅卯
年當大快意,比和之氣也。但家必多口舌之聒,亦為兌也。木體近
春。喜逢坎水,此居必能發旺。二十九年後,此屋當毀。蓋二十九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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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51·
年者,全卦之成數也。若非有兌在中,雖再見二十九年,屋當無恙
也。
同時王姓家起造,得雷火豐,變震,互見兌巽。震木為體,離
為用卦。兌為體之互,克體亦切。雖得離火制兌金,亦不純美。用
火泄體之氣,破耗資財。每遇火年月日,主見此事,或因婦人而有
損失。家中亦多女子是非。亥子寅卯年月,卻主進益田財。蓋震木
為體,雖不見坎,終是利水年。生體之氣,不見震巽,亦逢寅卯,
為體卦得局之時也。凡有震有巽,寅卯與木之氣運年月,此居必大
得意。亦主得長子之力,變重震也。二十二年複為火所焚。
韓姓之居,得益變中孚。巽體,互見艮、坤,變兌克本。此居
必有官訟,見於酉年月日。申酉年連見病患,所喜用卦其震與巽體
比和,當見寅卯年月後。申酉年後凶。三十一年之後,遇申酉年,
此居當毀。若非有兌,或有一坎,再三十一年,此居亦無恙也。
器物占
大抵占器物,並不喜見兌卦,蓋兌為毀折也。若坎為體,則見
兌無傷。乾卦為體亦無害。其餘卦體,逢兌不久即破。木之器物,
或震巽為體,見兌為用,必不禁耐用矣。破器之日,必申酉與占卜
之年月日也。又畜養之物,又不宜乾、兌克體。種植之物,乾、兌
克體,必不成,即成,亦有斧戈之厄。種值之物,宜見坎也。
又凡見器物,欲知其成毀,亦看卦體,無克者則久長。體逢克
則不久,視其器物之氣數,可久者,以全卦之年數斷之;不可久
者,以月數斷之;至速者,以日數斷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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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斷占總訣篇之一
八卦方點陣圖
觀梅數訣序
嗟呼,《易》豈易言哉!蓋《易》之為書,至精微,至玄妙。然
數者,不外乎易理也。有先後天之殊,有葉音取音之辨,明憂虞得
失之機,取互變遲速之應。數有前定,禍福難測。易理灼然可察,
予求得先天、玄黃、靈應諸篇,外采《易辭》,曰:“觀梅數訣,
列圖明五行生克衰旺之理,分例指避凶趨吉之道。後學群子幸鑒
焉。”《易辭》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
八卦,八卦生萬物。”邵子曰:“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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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53·
也。”《說卦傳》曰:“易逆數也。”邵子曰:“乾一、兌二、離
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乾至坤,皆得未生之卦,
若逆推四時之比也。後天六十四卦仿此。”
八卦定陰陽次序
乾為父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
坤為母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變卦式八則
澤火革體金,到巽木變澤山鹹
離卦初爻,陽動變陰,變艮卦兌金,為少女,離火克之。巽為
股,乾金克之,曰:傷股。得艮土生,入兌金,斷曰:不至於死。
體用於變爻,作動靜取之。動者為用,靜者為體。
地雷複變地澤臨
木是用爻,斷出軟物,文章之體也。
天澤履互卦木火變乾卦
此卦斷出是鐵器之物
澤火革互卦金木變火雷噬嗑
此卦乃用金體火,夏火得旺,能出土,必是土地也。
雷澤歸妹互卦水火變火澤睽
用爻屬木變火,體卦屬金。四爻變卦成艮,土能生金,斷出是
鐵。
澤天決互卦金變兌卦
此卦非金是石,斷是破磁碟也。
澤火革互卦金木變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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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卦得澤火革,為少女,近物為口,遠取羊。內離為中女,近
日,遠取雉。初爻變艮卦為土,土能生金,則扶起兌金之妹。次除
去初爻,移上四爻,又成巽木,斷得傷股之災。得初爻變艮土生兌
金,是故有救而不至於死也。
“近取諸身”,乾頭、坤腹、震足、巽股、坎耳、離目、兌
口、艮手——人身;“遠取諸物”,乾馬、坤牛、震龍、巽雞、坎
猪、離雉、艮狗、兌羊——畜道。
天水訟卦變兌,欲要求財。蓋卦是體生,而乃泄已之氣,其財
空望。次得離卦屬火,能克金。其日午時,客來食去酒,返自消耗
也。
占卦訣
又如占卦問吉事,則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吉事應之必速。便
看生體之卦,于八卦時序類決其日時。如生體是用卦,則事即成。
生體是互卦,則漸成。生體是變節,好中不足產。便看克體卦氣阻
於幾日若乾克體,陰一日,兌克體,阻二日之類推之。如占吉事,
無生體之卦,有克體之卦,則事不諧矣。無克體之卦。則吉事必可
成就矣。
又如占不吉之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有救無害;如無生體之
卦,事必不吉矣。若以日期而論,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事應於生
體卦氣之日;有克體之卦,則事敗於克體卦氣之日。要在活法取用
也。
體用互變之訣
大凡占卜,以體為其主,互用變皆為應。卦用最緊,互次之,
變卦又次之。故曰用為占之即應,互為中間之應,變為事占之終
應。然互卦則分其有體之互,用之互。如體在上,則上互為體之
互,下互為用之互,體卦在下,則下互為體之互,上互為用之互。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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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55·
體互最緊,用互次之。
例如觀梅恒卦,互兌、乾,兌為體,互見女子折花。若乾為
體,互則老人折花矣。蓋兌、乾皆克體,但取兌而不取乾,此體互
用之分。
大凡占卦,變卦克體,事於末後,必有不吉。變生體及比和,
則事事臨終有吉利。此用互變之訣也。
體用生克之訣
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即以五行之理斷其吉凶。然生克之
理,於內卦體用互變,一定之生克。若外卦,則須明其真生真克之
五行,以分輕重,則禍福立應。何也?假如乾、兌之金為體,見火
則克,然有真火之體,有火之形色。真火能克金,形色則不能克。
能克則不吉,不能克則不順而已。蓋見爐中火,窯灶之火,真火
也。烈焰巨炷,真火也。乾、兌為體,遇之不吉。若色之紅紫,形
之中虛,槁木之離,日火之火,則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兌之
體,不為深忌。又若一盞之燈,一炬之燭,雖曰真火,微細而輕,
小不利耳。又若震、巽之木體,遇金則克,然釵釧之金,金鉑之
金,成錠之銀,杯盤之銀,與器之錫,瑣屑之鋼鐵皆金也。此等之
金,豈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銳刃,巨斧大鋸。震、巽之體,
值之必有不吉。又若離火為體,見真水能克。然但見色之黑者,見
體之濕者,與夫血之類,皆坎之屬,終忌而不深害也。餘卦為體,
所值外應,克者皆以輕重斷之。若夫生體之卦,亦當分辨。土與瓦
器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樹木柴薪,皆木也。
木為體,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雖坎之屬,生木之類輕也。其
餘五行克生,並以類而推之。
體用衰旺之訣
凡體卦宜乘旺,克體之卦宜衰。蓋體卦之氣,如春木、夏火、
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氣,雖有他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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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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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亦無大害。用互變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體之卦氣旺。而體
卦氣衰是不吉之占。占者有此,若問病必死,問訟必敗。若非問訟
與病而常占,則防有官病之事。末臨其期,在於克體卦氣之月日
也。若卦體旺而複有生體之卦,吉事之來,可刻期而至矣。若內卦
外卦有生體者,體卦雖衰,亦無大害也。內外並也生體,雖體之卦
黨多,皆是衰卦,終不吉也。故體用之卦,必須詳其盛衰也。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外之卦察其動不動。不動不占,亦
不斷。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夫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
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地地理之
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器物本靜,人
持其器物而來,則動矣。若乾馬、坤牛,皆動者矣。蓋水之井沼,
土之山岩石,皆靜者矣。人汲水擔水而前,水之動也。又人持石負
土而前,土之動也。于外卦之應,觀其動靜而審其吉凶,動而吉
者,應吉之速;動而凶者,應凶之速;不動而應者,吉凶之末見
也。此則外卦體用之動靜也。
若夫起卦之動靜,亦以我之中靜而觀其動者而占之。如雀之爭
墜,如牛雞之衰鳴,如枯木之墜,皆物之動者,我以靜而占之也。
又若我坐,則事應之遲;我行而事應之速;我立而半遲半速,
此皆動靜之理也。
占卜坐端之訣
坐端之訣,以我之所坐為中,八位列于八方,占卦決斷之。須
虛心待應,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應兆,以為占卜事端之應。隨
其方卦有生克之應者,以定所占之家吉凶也。
如乾上有土生之,或乾宮有諸吉兆,則尊長老人分上,見吉慶
大事。若乾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則主長上老人有憂。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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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57·
坤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則主母親分上或主陰人有吉利之
喜。坤宮見克,或有凶兆,則主老母陰人有災厄。
震宮有水生之,及東方震宮有吉兆,則喜在長子長孫;見克而
或見凶,則長子長孫不利。
坎宮宜見五金及有吉利之,則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苦見
凶,則憂在中男矣。
離宮喜木生之,或有可喜之應,則中女有喜;若遇克或見凶,
則中女有厄矣。
艮為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見吉則少男之喜;若遇克,或見
凶,則災及少男。問產必不育矣。
兌為少女,土宜生之,見吉則少女有喜,或有歡悅之呈。若問
病,如乾卦受克,病在頭。坤宮見克,病在腹,推之震足、巽股、
離目、坎耳及血、艮手指、兌口齒,於其克者定見其病。
至於八端之中,有奇占巧蔔者,則在乎人。此引其端為之例
也。
占卜克應之訣
克應者,所謂克期應驗也。占卜之道,無此訣,則吉凶成敗之
事不知應於何時。故克應為卦之切要也。然克則最難,有以數而克
之者,有以理而克之者,皆要論也。以數而刻期,必詳其理,如算
屋宅之初創,男女之始婚,墳之方葬,器物之新置,俱以年月日時
加事物之數而起卦。卦成,則於體用互變之中,視全卦之數,以為
約定之期,審其事端之遲速而刻之,如屋宅墳墓永久者也。屋宅則
以全卦之數刻其期。如屋宅之終應,蓋屋宅有朽壞之期也。墳墓亦
有損壞,然占墓但占吉凶,不計成敗也。男女之婚,遠亦不過數
年。年內之事,全卦之數可決,又不如屋宅之久也。然婚姻亦不過
蔔其吉凶,不必刻其期也。若吉凶之期,但以生體及比和之年月為
吉期,克體之年月為不吉之期也。器物之占,則金石之質終遠,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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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之質終不久也。遠者,以全卦之數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數為
月期。又近者,以全卦為日期也。如置硯,則全卦之數為歲。計筆
墨亦可以全卦為歲計。筆墨之小者,以日卦之數可也。此器物刻期
之占也。如先天觀梅與牡丹二花,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則不
必決其遠日也。如後天老年、少年、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
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
之占,亦只可以日計也。若永遠之占,則以日為月,以月為年矣。
占者詳吉,必又尋常之占事刻期,則于全卦中細觀生體之卦為吉,
應決期克體之卦為凶。應之期遠,則以年,近則以月,又近則以日
也。如問求名則乾為體,看卦中有坤、艮,則斷其辰、戌、丑、未
之土月日。蓋乾、兌,金體也。此為吉事生體之應。若問病而乾卦
為體,則看卦中有離,又看卦中無坤、艮,及有兇犯,則其體死於
已午火日,此克體為凶事之期也。又若問行人,以生體之日為歸
期,無生體比和之日,則歸必遲。若此例者,具難盡載,學者審
焉。
斷占總訣篇之二
萬物賦
人稟陰陽,卦分先後。達時務者,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觀物
理者,靜則乎天。原夫萬物有數,易數無窮。動靜可知,不出於玄
天之外。吉凶必見,莫逃乎爻象之中。未成卦以前,必虛心而求
應;既成卦以後,複觀刻應以為斷。聲音言語,傍人讖兆,當遇形
影往來,我心指實皆是,及其六爻以定,三天既生,始尋卦象之
端,終測刻應之理。是以逢吉兆而終知有喜,見凶識而不免乎凶。
故欲知他人家之事,必須憑我耳目之聞見。未成卦而聞見之,乃已
生之事。既定卦而觀察之,乃未來之機。或聞何處喧鬧,主有鬥
爭;或聽此間笑語,必逢吉慶;見婦啼歎,其家陰不有災;東至軍
來,必有官司詞訟;或逢枷鎖而枷鎖臨身;倘遇鞭杖而鞭杖必至。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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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59·
若屠而負肉,此為骨肉有災;倘逢血光,而又恐災於孳畜。師
巫樂餌,病患臨門。見皮則有犯家先,逢酒則欠神願。陰人至則女
子有厄,陽人至則男子當災。
又須八卦中分,不可一例而論。卦吉而爻象又吉,禍患終無;
卦凶而識兆又凶,災殃難免。披麻帶孝,必然孝服臨頭;持杖而
號,定主號泣滿室。其人憂終是為憂,其人喜還須有喜。故當觀色
察形,以為決意斷心。其或鼓樂聲喧,又見酒杯器皿,若不迎婚嫁
娶,定須會客宴酣。欲知應在何日,須觀爻象值數。巽五日而坤八
日,離三朝而坎六朝。又觀遠近克應,以斷得買之相期。應遠,則
全卦相同;應近,而各時同斷。假如天地否卦,上天一而下地八;
設若澤火革卦,上兌二而下離三。依此推之,萬無一失。
此人物之兆,察之可推也。及其鳥獸之應,仍驗之有准。鵲噪
而喜色已動,鴉鳴而禍事將來。牛羊豬犬,日晨不見,金日遇之,
六畜有損。木日見豬養豬,必成。庚日見雞鳴,丁日見羊過,此乃
凶刃之殺。已日值馬來,壬日豬過,此皆食祿之兆。見吉兆而百事
亨通,逢凶讖而諸事阻滯。
或若求財問利,須憑克應。以言櫃箱為藏財之用,繩索為穿錢
之物。逢金帛寶貨之類,理必有成。遇刀刃劍具之器,損而無益。
又看原卦,不可執一。逢財而有財,無財而無益。凡物成器,方系
得全,缺損破碎,有之不足。
或問婚姻,理亦相似。物團圓,指日而成;物破損,中逢阻
折。此又是一家,聞奧理明,萬事昭然。
逢柴炭主憂,折麥主悲。米必奇,豆必傷。末與鞋,萬事和
諧;棋與藥,與人期約。斧鋸必有修造,糧儲必有遠行。聞禽鳴,
謀事虛說。聽鼓聲,交易空虛。拭目潤睫,內有哭泣之事;持刃見
血,外有蟲毒之講。克應既明,飲食同斷。見水為飲食酒湯,遇火
為煎炮烤炙。見米為一飯之得,提壺為酌杯之禮。水乃魚暇水中物
味,土乃牛羊土內菜蔬。姜面為辛味辣羹,刀砧乃董腥美味。此三
天之克應,萬物之樞機。能達此者尚其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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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篇
夫乾之為象也,圓堅而味辛,取象乎卯,為牲之首,為馬為
豬,秋得之而食祿盛,夏得之而食祿衰。春為時新之物,水果蔬菜
之屬;冬為冷物,隔宿之食。有坎乃江湖海味,有水而蔬果珍羞。
艮為土物同烹,離乃火邊煎炙。秋為蟹,春為馬。凡內必多
肉,其味必辛,盛有瓦器,伴有金樽。其於菜也為芹,其於物也帶
羽。克生生回,食必鵝鴨。生出克入,野菜無名。
坤其於坤也,遠客至,故人來,所用必瓦器,所食米果之味。
靜則梨棗茄芋,動則魚蝦鮮羊。無骨肉脯,殺亦為藏,藏亦為肚
腸。遇客必婦人,克此必主口舌。克出生回,乃牲之味;克之生
物,乃集物之烹。見乾、兌,細切薄披;見震、巽而新生舊煮,其
色黑黃,其味甘甜,水火並之,蒸炊而已。四時皆為米麥之味,必
帶麻薑。仔細推詳必有驗也。
巽之為卦,主文書柬約之間,講論之際,外客婚姻,故人舊
交。或主遠信近期,其色白青,其性曲直,其味酸,其象長。桃李
木瓜,齋辣素食,為魚為雞,其豆其面,非濟執而得之,必鋤掘而
得之。有乾、兌,食之而致病,有坤,得之非難。炊為炒菜蔬,離
為炒茶,帶坎於中,酒湯其食。其無生,半齋半葷。其在艮也,會
鄰里,有貴人。食物不多,適口而已。其桔油菜果蔬,斫伐於山林
帶節,虎狗兔鹿,漁捕網羅,米麻面麥。克入集食,克出羊肉。克
入口舌,是非陰災,極不可食。其味甘甜,其色玄黃。坎為水象
也,水近信至海內,味香有細鱗,或四足。凡曰水族,必可飲食
也。或聞簫鼓之聲,或在禮樂之所,其色黑,其味鹹。克出飲酒,
回食魚。為豕為目,為耳為血。羹湯物味,酒食水醬。遇離而說文
書,逢乾而為海味。
震之為卦,木屬也。酒友疏狂,虛輕怪異。大樹之果,園林之
蔬,其色青而味酸,其數多,會客少。或有膻臭之氣,或有異香之
肴。同離多,主鹽茶;見坎或為鹽醋。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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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61·
離則文書交易,親威師儒,坐中多禮貌之人,筵上總英才之
士。其物乃煎烤炙燒,其間或茶鹽。白日之夕,雖之以燭,春夏之
際。凡物帶花,老人莫食。心事不寧,少者宜之。宜講論,即有
益。為雞為雉,為蟹為蛇,色赤味苦,性熱而氣香。逢坎而酒請之
爭,逢巽則炒菜而已。
兌之為卦,其屬白金,其味辛而色白。或遠客暴至,或近交爭
來。凡動物刀砧,凡味必有辛辣,凡包裏醃藏。其於暴也,為菲為
菱;其於菜也,為蔥為韭。盛而有腥臭,旺而有羊鵝。坐間有潛越
之人,或有歌娼之女。單則必然口舌,重則必然歡喜。生出多食,
克出好事。
夫算其飲食,必須察其動靜。故動則有,靜則無。以體卦下卦
為已卦,上為人卦。下為變為客,互之上為酒,下為食物。取象體
之下為食何物,變為客體,下食之不終,生體下吉。互克體之不得
食。他人克應亦難食。他人生,他人請,已生體生下,已請人。互
受生後不計杯杓。上體受生客不計數。變生互,客有後至者;互生
克,有先去者。取其日時,以互卦用矣。
觀物玄妙歌訣
觀物戲驗者,雖雲無益于世,學者以此驗數,而知聖人作
《易》之靈耳。物之於世,必有數焉。故天圓地方,物之形也;天
玄地黃,物之色也;天動地靜,物之性也;天上地下,物之位也;
乾剛坤柔,物之體也。故乾之為卦,剛而圓,貴而堅,為金為玉,
為赤為圓,為大為首,為上之果物。見兌為毀拆,逢坎而沉溺,見
離為煉煆之金,震為有動之物,巽為木果為圓,坤、艮土中之石,
得火而成器。兌為劍鋒之銳,秋得而價高,夏得之而衰矣。
坤之為卦,其形直而方,其色黑而黃。為文為布,為輿為金。
其物象牛,其性惡動。得乾乃可圓可方,可貴可賤。震、巽為長
器,離為文章,兌為土中出之金,艮為帶剛之土石也。
震之為卦,其色玄黃而多青,為木為聲,為竹為萑葦,為蕃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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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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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生形。上柔下剛,是性震動而可驚。得乾乃為聲價之物,得兌為
無用之木,見艮山林間之石,見坎有氣之類,巽為有枝葉,見離為
帶花。
巽之為卦,其色白,其氣香。為草木,為剛為柔。見離為文
書,見兌、乾為不用,乃遇金刀之物。坤、艮為草木之類,坎、兌
為可食之物。為長為直,並震而春生夏長,草木之果蔬。
坎之為卦,其色黑,亦可圓可方物。為柔為腐,內則剛物。得
之卑濕之所,多為之物。見乾亦圓,見兌亦毀。又乃汙濕,得震、
巽而可食;離、水火既濟,假水而出,假火而成。又為滯於物,兌
為帶口也。震、巽為帶枝葉,為帶花也。
離之為卦也,其色黃而青,體燥,其性則上剛下柔。為山石之
物,土瓦之類,小石於大山,為門途之處。為物見乾而剛,兌而毀
折,坤而土塊,巽為草之物,而震為木物類也。坎並為河岸之物,
離並為瓦器,震、巽並見籬壁之物。
兌之為卦,其色白,其性少柔多剛。為毀折而下,全帶口而
圓。見乾先圓後缺,見艮則金石廢器,見震、巽為剝削之物,見坎
為水之類。得乾而多剛,得坤而多柔,長於凱撒之內。于水中之
類,得柔而成器也。
諸事回應歌
混沌開闢立人極,吉凶回應尤難避。
先賢遺下預知音,《皇極》《觀梅》出《周易》。
玄微浩瀚總無涯,各述繁言人莫記。
大抵體宜用卦生,旺相謀為終有益。
比和為吉克為凶,生用亦為凶兆矣。
問雨天晴無坎兌,亢旱言之終則是。
天時連雨問晴明,艮離賁卦回應耳。
乾明坤晦巽多風,震主雷霆定莫疑。
凡占人事體克用,諸事亨通須有幸。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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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63·
比和為妙克為凶,又看其中體卦證。
乾主公門是老人,坤遇陰人曰土應。
震為東方或山林,巽亦山林蔬果品。
坎為北方並水姓,酒貨魚鹽才取定。
離言文書爐冶利,亦日南方顏色亦。
艮為東北山林材,兌曰西方喜悅是。
生體克體亦同方,編記以為諸事應。
凡問家宅體為主,旺相須知進田土。
生用須雲耗散財,比和家世安居處。
克體為凶決斷之,生產以體為其母。
兩宜生旺不宜衰,奇偶之中察男女。
乾卦為陽坤為陰,又有來人爻內取。
陰多生女陽生男,此數分明具易理。
婚姻生用必難成,比和克用大吉利。
若問飲食和生體,必知肴饌豐厚喜。
生用克體飲食難,克用必無比和美。
坎兌為酒震為魚,八卦推求衰旺取。
求謀稱意是比和,克用謀為遲可已。
求名克用名可求,生體比和俱可取。
求財克用日有財,生體比和俱稱意。
交易生體及比和,有利必成無後慮。
出行克用用生體,所至其方多得意。
坎則乘舟離旱途,乾震動則坤艮止。
行人克用必來遲,生體比和人即至。
成遠恒遲升不回,艮阻坎險君須記。
若去謁人體克用,速可追尋依卦斷。
相生比和終可尋,兌臨殘缺並井畔。
離為冶所及南方,坤主方器憑推看。
疾病最宜體旺相,克用易安藥有效。
比和凶則有救星,體卦受克為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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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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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宜服熱坎服冷,卦見坤土溫補亨。
亦把鬼神卦象推,震主嬌怪為狀貌。
巽為自縊井鎖枷,坤艮落水及血刃。
凡占公訟用宜克,體卦旺相終得理。
比和助解最為奇,非止全仗他人力。
若問墓穴在何地,坤則平陽巽林裏。
乾宜高葬艮臨山,離近人煙兌興廢。
比和生體宜葬之,克用尤為大吉利。
若人臨問聽傍言,笑語雞鳴亦吉美。
美物是為祥端推,略舉片言通萬類。
斷占總訣篇之三
諸卦反對性情
乾剛坤柔反其義,比卦歡欣困憂慮。
臨逢百物觀求之,蒙卦難明屯不失。
大畜其卦福之生,無妄若遇禍之始。
升者去而不復回,萃者聚而終不去。
謙卦自尊豫怠人,震則動而艮則止。
兌主外遇禍之藏,隨前坎後偷安矣。
剝體消爛複自生,蠱改前非而已矣。
明夷內朗又逢傷,晉主外明並通理。
益擬茂盛損象衰,咸速恒遲渙遠遁。
同人內親睽外疏,解卦從容蹇難啟。
離文美麗艮光明,遁退回身詬相遇。
大有曰眾豐曰多,坎卦履險震卦起。
需不進兮訟不寧,既濟一定無後慮。
未濟之卦男之終,歸妹之辭歸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來,泰卦大來而小去。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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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65·
革去舊故鼎從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旅羈其外大過顛,決卦分明曰快利。
要將字字考精詳,雜卦性情反對是。
占物類例
凡看物數,看其成卦,觀其爻辭。如得乾,曰“潛龍勿用”,
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
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如得坤之“直、方、
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無咎”,乃曰包裹之物;“黃
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黃”,乃石物或逢石而
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
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
[又訣體用斷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于諸訣中此極為美驗。
其所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
為不成之器;體克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為不成之器;體
克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
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泄為廢物也。
[又訣]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用卦看其有用無
用。體生方圓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用變互卦,看
其色與數目。此互卦決其物之數目也。如互見乾、兌,決為一二之
數。互見艮、坤,為七八之數也。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
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物乘旺,物數多,衰而物少。離為中虛
之物,或空手無物。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
不出八數之外。
物數為體訣
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如乾
金多,以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乾卦體卦乾而互
梅花易術
·66·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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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乾。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非金非石,此
為體矣。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物。觀物
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訣]觀物變在五六爻,多是能飛動之物。
觀物看變爻為主
凡觀物,以變卦為主,應用之應驗也。如得乾,初爻變為巽,
金刀削過之木物。二爻動,變為離,乃火中鍛煉之金。三爻動,變
為兌,乃毀折五金之器,雖圓而破處多也。
觀物克應法
凡算物之成敗,又看體卦克應如何。成卦未決之際,有見圓物
相遇,即斷圓物。見有負土者過,即斷為土中之物。見剛健之物,
即言是剛健之物。見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觀物趣時訣
凡算物,趣時察理,無有不驗。以春得震、離為花,夏得震為
有聲之物,秋得兌為毀折成器之物,冬得坤為無用土地也。
觀物用易例
有人以籠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變升,互見震、兌,曰此必
是草木類而生土中也。色青根黃,當連根之草木也。蓋爻辭曰:
“拔茅茹,以其匯。”乃曰:此乃幹根之草木也,視之乃草木連
根,新采於土中也。互震為清色,兌為黃根也。
又有以鐘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風鼎之雷風恒。乃曰:此有聲
價氣勢之物,雖圓而今毀缺矣。其色白而可用。蓋其辭曰:“鼎玉
鉉,大吉。”互見乾、兌,雖圓面毀也。開視之,乃玉絛環,果破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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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67·
矣。
萬物戲驗
凡猜手中物,乾金為圓白之物。其色白,其性剛,為寶貨之
物,有氣為無價物。坎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又艮為土中之
的,瓦石之類,有氣為成器之物,其色黃。逢兌克,無氣,折傷之
物。又巽、震為竹木,有氣為有用之物,為可食之物;無氣為竹木
之屬。遇兌之屬可食,當時之果物,色青。有氣柔,無氣剛。震、
巽遇坎為汙濕物,或有氣;如無氣,為爛朽之木。離色亦,性柔,
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類。有氣,為價值可貨之物。坤為土
中之物,色黃而性溫。兌為毀折之物,帶口。凡占物,以春震巽、
夏離、秋乾兌、冬坎皆當以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否則為無用之
物。值六虛衝破,則必無物而空手矣。
斷占總訣篇之四
占卜十應訣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用為事應,固然矣。但體卦既為主,用
互卦相應,參看禍福。然今日得此一卦,體用互變中決之如此;明
日複得此卦,體用一般,豈可又複以此決之?然則若何而可?必得
十應之說而後可也。蓋十應之說,有正應、互應、變應、日應、刻
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所謂十應也。夫正應者,正
卦之應也。互應者,互卦之應也。變應者,變卦之應也。此二卦之
訣也。占者俱用之以斷吉凶矣。至於諸應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
得諸用之訣,卦無不驗。不得其訣而占卜吉凶,或驗或不驗矣。得
此訣者,宜秘之。
[正應]正應者,即體用二卦決吉凶
[互應]互應者,即互卦中決吉凶
梅花易術
·68·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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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應]變應者,即變卦中決吉凶
[方應]方應者,以體為主,看來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
所坐立之方位。宜生體卦,又宜與體比和,則吉;如克體卦則凶,
如體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應]日應者,以體卦為主,看所占屬何卦,及體卦與本日
衰旺如何。蓋卦宜生體,宜比和;不宜克體,亦不宜體卦生之也。
本日所屬卦氣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
也。
[刻應]刻應者,即三要炎訣也。占卜之頃,隨所聞所見吉凶
之兆以為吉凶之應。
[外應]外應者,外卦之應也。占卜之際,偶見外物之來者,
即看其物屬何卦。如火得離、水得坎之類。如見老人、馬、金玉圓
物,得乾。見老婦、牛、土瓦物,得坤之類。
又如見此者,為外應之卦。並看其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之理,以
決吉凶。
[天時應]天時之應,占卜之際,晴明為離,雨雪為坎,風為
巽,雷為震。如離為體,宜晴。坎為體,宜雨。巽為體,宜風。震
為體,宜雷。火見雷為比和,參之生克,以定吉凶。
[地理應]地理之應,占卜之時,在竹林間,為震、巽之地;
在江河溪澗池沼之上為坎;在五金之處為乾、兌之鄉;在窯灶爐火
之所為離;在土瓦之所為坤、艮,並為體卦,論生克比和之理以訣
之。
[人事應]人事之應,即三要中人事之克應也。蓋占卜之際,
偶遇人事之吉為吉,偶遇人事之凶為凶。如聞笑語,主有吉慶之
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屬於卦者論之:老人為
乾,老婦為坤,少男為艮,少女為兌。並看此人事之卦與體卦生克
比和,以決吉凶。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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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经典古籍电子丛书志愿编撰组·69·
此十應之理,凡占卜之際,耳聞目見以決吉凶,並以體卦為
主,而詳見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變中俱有克體之卦,而本
卦中又無生體之卦者,斷不吉也。又看體衰旺,若體旺則庶幾有
望,體衰則無複生理。如是,又看諸應有生體者,險中有救;有克
體則不可望安矣。其餘占卜,並以類推之。
論事十大應[論日辰秘文]
一行:問官事,屬木,旺木有文書;屬火,有官司;財金,財
有至。有客至問病,人火潮熱,金水米漿。
二立:官司不發,木土無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財水土,有
貴人至,文書發動。
三坐:問官司,有訟不成。主財屬火,主和勸。金敗財,木得
財。病卻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禍不凶。
四臥:問官司側睡者,欲起必作,主陰人事。金有財,火事發
破財。土水無財難就。土木有財。
五擔:官司被人自驚,與面說人成口舌。問信見水土得財。金
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財,水土有災。心下不安,有貴人,主
口舌,不凶。
七裹頭:官司立見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財無,小人
分上。口舌嘔氣。病主陰人小口災。
八跣足:官司破財,外人欺,心下驚慌。火主破財,土不凶。
病有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無主,外人有請,勸官司。有酒肉,別人事。
口舌紛紛,求財不許。不凶。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淩,不見官,主破財。倚人脫卸,火驚病
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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