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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大快乐

 xc活人的娄子 2014-08-05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花钱的气度并不和挣钱的多少成正比。所谓“能挣也能花”的是少数,多数情况是不能挣但能花,能挣却舍不得花。比如我,虽说不是富婆,但比起身边几个朋友来,算是收入高的,可我在花钱上的气度比她们小多了。我若是哪天买了件比较贵的衣服,便会好些日子惴惴不安,像做了错事,不像我的女友,工资到手第一天,就敢买一件相当于一半工资的衣服或鞋或包,剩下的日子就在等下个月的工资了。又比如,很多女人情绪低落时,往往以疯狂购物来调节,这招对我也不灵,我要那样情绪会更糟。所以我总想,自己的前世一定是个穷人,穷怕了,穷习惯了。
   这么一推理我发现,曾给我带来快乐的钱都是小钱,真的。
  第一笔让我开心的钱是一毛八分,我自己挣的。那年我12岁,读初一,班上一个女生约我去打牛草,卖给她爸爸的单位。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汗流浃背,且浑身痒痒,打了大半背篓牛草去卖。过完秤人家把钱递给我时,我不好意思数,一把捏住就塞进口袋里,然后边走边悄悄用指头去捏。有张一毛的纸币,另外几个硬币我只好靠大小判断,最后确定一个1分,一个2分,一个5分。摸到5分时,心中竟涌起一股暖流。回家时路过水果店,看见人们在排队买西瓜。那是20世纪70年代,物资极其匮乏,水果店早已形同虚设,偶尔来点儿水果必排队。我也跟着去排,排到了,只剩三个最小的。售货员一下称给我,就那么巧,刚好一毛八。我乐滋滋地拿回家。妈妈和姐姐都喜出望外,西瓜虽小也是西瓜啊,我们已多日没吃过水果了。那天真是老天照应,三个小西瓜,每个都很甜,吃得我们母女三人幸福不已。
   我此生的第一笔存款是5块,也是上初中时的事。我们家那时每个月要烧200斤煤球,请人挑的话100斤5毛钱。但我妈要我去挑,省钱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为了锻炼我——我妈常说我们家不能养小姐。那时我们住在一个小山城,到处都坡坡坎坎的,路很不好走。我一次挑50斤,挑一次我妈给我1毛钱。当然不能说是工钱,只说是买冰棍儿吃的。我舍不得买(除非天气实在太热),都存了下来,加上父亲每星期给我的3毛零花钱,一个夏天我就存到5块了。若不是有时嘴馋买了点儿零食,眼馋买了几块花手绢儿,我还可以存更多。存到5块时我就沉不住气了,到底是穷人的底子,成天都叨叨想买个什么。被我妈得知后,打起了歪主意。我妈告诉我百货商店里有很好看的花布,5块钱就可以做一件新衣服。我被说动了,跟她去百货商店买了花布做了件新衣服。当时上当都不知道,还美滋滋的。一直到成家后我才明白,衣食大事本该由“政府”出资的,不该征用“民间”的钱。当然,我老妈也为此事专门向我“致歉”了。
  我的第二笔存款就多了,60元。那时我已经当兵,每个月津贴7元7角5分。指导员上政治课动员我们勤俭过日子,让我们每月存5元。我也就听话,每月存5元,一个月剩下不到3块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到了年底,我从司务处一下领到60元,真觉得发了大财。我拿着钱,跑到军人服务社,给爸爸买了两瓶茅台,当时茅台酒9元一瓶;给妈妈买了两瓶花生酱,妈妈喜欢吃花生;给姐姐买了件的确良衬衣;给自己买了个半导体收音机。嗬,觉得自己就像个富翁,很开心。
  再说说我的第一次旅游,也是小钱带来的快乐。1979年我考进大学,依然拿部队的津贴,一个月10块。因为要买书什么的,简直不够花,每月都得从伙食费里退一点儿出来聊以弥补。有一年春天,几个同学相约去卧龙玩,因为个个都是穷光蛋,就各自找了几件旧衣服去附近的村子里卖。也没卖上多少钱,大概七八块钱吧,又去退了点儿伙食费。总之我们三个人一共凑了20多块钱,加上另外三个男生也凑了些钱,总计不超过50元,交给我保管。一路上我们能搭便车就尽量搭便车,能吃素面就吃素面,能睡车站就睡车站。6个人玩了5天。到卧龙后还假装社会调查,吃了公家的饭。最后分手时,我把每个人坐公共汽车的钱分完后,就剩一分了。我一扬手,将那分钱扔进了锦江,然后开心不已、身无分文地回到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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