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那个下午的光阴

 xc活人的娄子 2014-08-05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那个下午的光阴。

    千山万水已经过来了,才知道人生山高水远,浓墨重彩的地方或许很多,但我依然不能忘记那个下午。甚至,它端然在心里,仿佛一小块胭脂红,即使多年之后,仍然泛出晶亮的光泽。

    注定应该是17岁。

    毕飞宇曾经写过一段话,关于17岁——17岁是女性生命中最薄弱的部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30岁了,我已经早就过了17岁,但我记得那个17岁的下午,我去看一个人。

    我喜欢他。

    这种喜欢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知道,但喜欢和春天的雨一样,湿淋淋的就润透了我,我眼里全是他了。

    他的眼睛、他的眉毛、他的嘴唇、他的声音……他的一切,甚至那双有些破的球鞋——他是邻班的男生,有着精致的五官和无比动听的声音。他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然后上台领奖,我看到他站在风中,眼睛明若秋水,身体直若白杨。

    我知道我是喜欢上他了。

    但他要走了。

    他要去当兵了。空军,飞行员,很遥远了,很没边没际了,抓不住了,他要飞了。

    我再也不能刻意绕到他的班级假装上厕所去看他了,我再也不能拾他扔的那些没用的笔记本和洗发液了,再也不能跟在他自行车后面看他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跑到校外的杨树林里放声大哭,撕心裂肺地哭,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又不能说,我和谁去说呢?

    太阳明晃晃的,热,干,空气中传来蝉鸣,无边无际地放大着这种空洞和虚无。我逃课了,决定去看他。

    他在很远的小镇上。

    可我仍然决定去看他。

    这是个大胆而放肆的决定,之前他并不认识我,或者说认识,但我们之间半句话也没有说过。

    我为这个决定开始心跳,这种心跳只有我知道有多快,太快了,快得难以承受了,快得让我着迷。

    此后,此生,我再也没有过那样的心跳。那于17岁而言,是庞大而隆重的决定,我那时并不知道,一切都是这样稍纵即逝,连那心跳,都是最珍贵最难得的记忆。

    骑上我的破自行车,我奔波于去那个陌生小镇的路上。

    的确是陌生的,全是土路,沸腾起来的土扑到我的脸上,和汗水混在一起,天真的太热了,刚下过雨的地,又被太阳曝晒,尘土有莫名其妙的味道,我喜欢这味道,喜欢着去看一个人的感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