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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创新“协作组”监督模式

 徐徐读书 2014-08-06
江苏淮安:创新“协作组”监督模式
发布科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4-08-05

淮安探索破解派驻机构“统而不管”、“管而不专”以及“管不好”、“管不了”难题——

创新“协作组”监督模式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监察局探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方式,结合“点派驻”和“片协作”的优势,创新实行了协作组工作模式

截至目前,市直58家派驻机构共召开协作组例会21次,开展互查互访20余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000余项,出台“三重一大”监督实施细则58个,立案45件,有效破解了以往派驻机构“统而不管”、“管而不专”以及“管不好”、“管不了”的难题

创新管理模式 健全监督机制

“看似忙忙碌碌、实际收效甚微”,这就是以往很多派驻机构工作的真实写照。自2004年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淮安一直采取“点派驻”模式,各派驻机构“自行其”,过多困于部门业务工作,75%的纪检组5年没,对驻在部门监督乏力,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等问题。为此,探索机制创新,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协作督查。采取“点片结合”的派驻模式,既延续“点派驻”深入部门的优势,又借鉴“片派驻”形成合力的优点,按照职能相近、行业关联、工作便利等原则,将市直 58家派驻机构分类编为7个协作组,各组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联系指导,变单打独斗联合作战协作组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组织活动,保证一年两次工作例会,一项专题活动,一次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协作组协同督查、追究责任,会办疑难问题,集中研究重要信访问题,并对年发案件数超3件的单位,组织上门集中会诊。

定期约谈。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和约谈》制度,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采取个别约谈和集中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深入了解驻在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其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

动态管理。建立派驻机构落实“三转”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和督查督办制度,对各派驻机构监督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在市纪委网站设立派驻专栏和业务知识库,搭建平台,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明晰职能定位 突出监督重点

根据中央“三转”要求,厘清派驻机构职责范围,前移监督关口,强化执纪监督职能。

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监督事项的标淮和范围,实行备案和巡查制度,定期抽查、年度巡查、定点专业审查。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紧盯驻在部门主要业务岗位和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各部门通过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等手段,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去年以来,先后发现13个部门业务流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强化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以协作组为单位,开展组内互查及各组间轮查,有效解决“同体监督难”问题。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奢现象,创新建立部门主动巡查、社会监督员定期巡查、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巡查的“三方巡查”制度,对违规问题启动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政府“三级问责”机制

强化纪律监督。实施信访件、案件月报告制度,建立协作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将重要信访件提交协作组会商会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业务室全力支持全程指导其查办重大案件

实施统一管理 激发监督动力

扎口管理统一人员配备。成立派驻机构管理室,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形成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职能室业务指导、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行统一编报招考、统一考察选录、统一谈话任免、统一提名选派和统一会议研究的“五统一”,严格选调录用派驻干部标准和程序在今年新招录公务员工作中,市纪委对3个派驻单位的3个岗位人员招录进行把关。

三方联动统一考核奖惩。实施三方联动考核,完善百分制考核办法,派驻纪检组和市纪委职能室、各县(区)纪委一起考核。对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的派驻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向市委推荐特别优秀的监察室主任或纪检组长;对考核靠后、成绩不明显的,及时采取质询、轮岗、诫免谈话等处理措施。去年以来,全市共有32名优秀派驻干部被提拔或重用,2名工作不力的干部交流轮岗。

强化理念,统一关心保障。强化“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派驻干部,帮助协调解决后顾之忧。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干部履职尽责,畅通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之间、各派驻机构之间的交流渠道。(张晶 洪途 林晓)

(本文刊登于2014年7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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