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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

 lxq1953 2014-08-07

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

近日,读到一则这样的小故事,感触颇深。

    20年前,有一个人日子过得相当艰难,到了 “吃了这餐没下餐”的地步。正在这时,他获得了一位好心人毫无条件的1000元钱资助。这个人对他人资助的1000元钱十分珍惜。他拿这1000元打底,先筹办了一个小商店,老实做事,真诚待人,小商店的生意相当红火。几年时间里,他就把小商店变成了大商场,成了当地很有名气的大老板。

    大老板的企业财富越积越多,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广,使他成了当地有名的亿万富翁。一次偶然的机会,大老板打听到当年给他1000元的人的下落,知晓他至今仍然清贫,便带了一千万元,打算送给当初好心资助他1000元的恩人,当做回报。一千万元是1000元的一万倍,可谓 “滴水之恩”,当 “涌泉相报”。可是,当年出手1000元的人并没有接受他的一千万元。他说: “你如果还记得当年过的苦日子,真的感恩我给你的1000元钱,那么,你现在有了钱,就去帮助那些还在困难中的人们,让他们像你一样在别人的帮助下度过难关,去创造美好的明天,这比给我一千万元更有意义。”

罗兰说: “要散布阳光到别人心里,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在我们这个和谐的社会里,愿施 “滴水之恩”的事到处可见。坐公交车,有人忘记带钱,也有人愿意伸出援助帮他买票;在医院,有病人久病出院回家,才发现已经没钱买车票时,医院的护士们会主动为他买好回家的车票。据我所知,北湖区有个民间组织叫 “教育基金会”。这个组织全靠社会的力量,从白发老人到刚上学的小朋友,你捐几百,他捐三五元,每年都能筹集到400万元左右,及时帮助上千名有困难的学生读完高中、大学,不少人大学毕业后已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所有这些好施 “滴水之恩”的人,他们都是为别人着想,并非为了自己日后得到 “涌泉相报”。

    著名的数学家华罗庚说: “人家帮我,永志不忘;我帮人家,莫记心上。”如果全社会的人都来做滴水,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有困难的人,让他们都有人生出彩的良机,都有实现梦想的舞台,都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如果受过 “滴水之恩”的人,都把感恩当作一种美德、一种责任,以 “涌泉”回报社会,奉献社会,资助他人;如果全社会的人都能友好相处,与人为善,助人为乐,那么还有什么困难不可以克服?还有什么人间奇迹不可以创造出来?大家又何愁过不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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