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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承澐

 昵称12979935 2014-08-08

1 人物简介 编辑本段

  1964年生的江承澐江承澐江承澐,外型性感而妩媚,隔三差五就会曝出丑闻、绯闻,但身价却逐年攀升。 江承澐喜欢逛精品店、喝下午茶,喜欢参加PARTY,每天的工作就是看最新的时尚杂志,研究最新的服装趋势,江承澐赢得派对女王的封号,1年光是在买衣服的费用就高达上千万,几乎等于一栋豪宅,别人看来咋舌的购物方式,她倒是说得很有一套买衣哲学。社交名媛江承澐:“买名牌的时候,我自已通常就是会先做一个考虑,就是如果这个东西几年之后我可能不会再喜欢,我是绝对不会再买的。”每个礼拜江承澐都会到五星级私人健身俱乐部游泳池报到。

2 情感生活 编辑本段

  2004年7月,有江承澐江承澐媒体报道江承澐曾经有3次婚姻,还有一个21岁的小孩,轰动一时。事件曝光后,她的代言广告丝毫不受影响,还多了几成。2005年2月,媒体揭露这个所谓的“名媛”,只是岛内某企业的销售员,之前因乘业务之便侵吞公款75万元台币,获判刑10个月。为躲刑期,她足足逃亡6年。随着这一风波热炒,她出席时尚派对的出场费也猛涨到了20万新台币。年初,岛内媒体再次爆料,称江承澐只是“南部牙医太太”,一身奢华行头与老公收入不相称,是被人包养了。结果,该事件曝光不久,日本内衣品牌LUMIMI就找江承澐代言,200万新台币的代言费,让人瞠目。

2.1 假名媛、真逃犯

  “假名媛、真逃犯”事实,需回溯至13年前。1992年,本名江贞慧的江承澐,在百座企业担任灵骨塔销售员,负责贩卖北县三芝乡“北海福座”灵骨塔塔位,趁业务之便,侵吞公款75万元台币,公司察觉后,告进法院,她被台北地院判决,因诈欺罪被处有期徒刑5个月,业务侵占部分,则处有期徒刑7个月,合并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过后她上诉到最高法院,但在1996年被高院驳回,仍需执行刑期10个月,至此她开始逃亡。而检察官多次传拘她执行刑期未果,向所有警政单位发布通缉令,但她仍巧妙躲过检警追缉,至2002年通缉令的“法定行刑时效”超过,才依法免刑[1]

3 生活剪影 编辑本段

3.1 爱鞋成狂

  拥有高达江承澐江承澐800多双的名牌鞋,爱鞋早成狂的江承澐,干脆「让」出两个大房间给这些「鞋兵鞋将」住。江承澐说,因为脚常被许多人视为身体最不尊贵的部位,但它们却总是很辛苦地「载」着我们走遍天涯海角。所以,我们怎么可以不好好呵护它们呢?收藏那么多双鞋会不会累?“当然不会!马可仕夫人都有3000多双哩!我还OK啦!而且,我实在想不出哪个女生不爱鞋!”江承澐笑着说。

  在众多时尚大品牌中,江承澐超爱MANOLO BLAHNIK、GIUSEPPE、ZANOTIL DESIGN(VICINI)、DIOR、GIANNI BARBATO、RENE CAOVILLA、VALENTINO及CHRISTIAN LOUFOUTIN。尤其是全部手工制造的MANOLO BLAHNIK则是她的最爱。江承澐表示,这个品牌几乎是所有时尚编辑们一致公认的,她的亲身经验是,穿上它,马上可以给所有的女人腿部最无懈可击的线条。而且不管它的鞋跟再高,也不会觉得脚酸。

  话题至此,江承澐兴高采烈地说起了一个故事。1993年时,第一次在国外的杂志上看到这个品牌的鞋,便开始狂爱,当然,马上千山万水去寻这个牌子。后来,江承澐踩了一双高达9公分的MANOLO BLAHNIK高跟鞋参加浪漫晚宴,并且搭配伙伴去逛街。更令人吃惊的是,就这样,几个钟头下来,她丝毫不觉得脚酸,直到返家才发现这双超高的高跟鞋“竟然”愉快地还在脚上。

3.2 穿两次就换鞋底

  据了解,江承澐几乎每双鞋再穿过一至两次之后,便将它们换一个新鞋底,收进收纳屋,如果穿它们出门前,也一定要为它们喷上最IN的香氛。理由无它,“它们值得这样疼爱呀!”而且,讲究的她还坚持香氛的气味儿,务必得跟当天身上的香水一样,以求得“优美的协奏”。  

3.3 美胸

  每周3次到健身房报到做“提胸运动”!每次1个多小时的运动时间中,先做40分钟有氧、再做重量训练,并请私人教练加强“提胸”动作。当问到美胸保养时,江承澐认为她没有特别讲究。不过,名媛级的保养就是够仔细,当她擦完乳霜,一定会将多余的乳霜带到脖子、胸部甚至身体,白天擦防晒也如法炮制。她认为,只要皮肤好、胸部皮肤也会跟着好,所以她早睡早起而且睡很饱(11点上床、睡满8小时),并每天泡澡10-15分钟,借着促进循环、软化角质,让精神跟皮肤都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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