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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陪酒摔伤不治而死,怎成因公牺牲?

 XIAGUO 2014-08-08
[原创]陪酒摔伤不治而死,怎成因公牺牲?
  文/维扬卧龙


  新华视点8月6日报道  安徽祁门县两家派出所“学习交流”,“工作晚餐”上8个人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餐后一名民警下楼时摔倒,头部着地,花了90多万元抢救治疗依然不治。县公安局按照因公牺牲抚恤70万元的标准,对其亲属一次性补偿了130万元。


  国家明文规定,只有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慷慨赴死献出生命的行为,才能称之为因公牺牲,其他只能算作工伤死亡,为何安徽祁门县公安局的民警要定性为因公牺牲?因公牺牲都会被追认为烈士,烈士从来都是笑卧沙场,哪有醉死黄汤的?祁门县公安局为什么要给朱璘这么定性,依据是什么?


  公安局不是企业生产单位,所有的经费开支都是来自于财政拨款,借着交流名义胡吃海喝,8个人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头重脚轻摔个狗吃屎,公安局垫付90万给治疗还是没救回来。公安局为息事宁人,怕家属闹腾,就拿因公牺牲烈士送人情,还给家属130万企图堵了他们嘴,真真是可笑至极!


  且不说朱璘根本够不上因公牺牲的评定标准,单说国家就关于因公牺牲的抚恤金补偿也有明文规定,参照国务院《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有关规定测算,因公牺牲的民警的抚恤补偿在70万元左右。他们却给了朱璘家属130万,接近100%的增发。烈士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才能增发35%。祁门县公安局真是慷国家之慨,大方的紧哪!


  据新闻称之所以给予朱璘亲属一次性补偿130万元,“实际包含了对涉事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部分”。其他涉事民警的追偿为什么要县公安局垫付呢?看病垫付90万,其他民警责任垫付60万,送因公牺牲人情70万,祁门县公安局是不是把公众纳税银当作自家金库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了?哪个批准他们这样花钱了?


  己身不正,无以正人!因为单位领导带着下属吃喝摔伤致死,怕被追究责任,被家属捏着短予取予求,为息事宁人就滥用公权拿烈士送人情,给钱封口,别拿到私了的承诺签字,先前答应了的钱也不给,这种行为作派和土匪流氓如出一辙,真是丢尽了人!有点责任担当,难道会死么?为什么要一错再错,为什么要丢尽了公家脸面?


  中央早有规定,禁止大吃大喝,即使是公务接待,也有明细规定,祁门县公安局和派出所却当作耳边风,建议当地纪委严查。对于县公安局的款爷举动,更要查查经济账,这些钱如果不是来自财政,那就问题严重了!因公牺牲的评定是件严肃的事,被祁门县公安局滥用,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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