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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下雨的时候,你会想起什么?

 真友书屋 2014-08-08

今夏,台风几次过境;立秋刚过,许多城市也都纷纷下雨。也许它给出行带来许多尴尬不便,但说到底,还是雨天最适合忆念与怀人——周末,无论你在南在北,无论天气晴雨,来跟作者一起,重拾心中那些淅沥沥的记忆。


文/午歌


雨是时光的柔化剂。


如果没有我的初恋,我可能一辈子都不能到感受南方的雨。


我们在大一的寒假「相识」。那时我们还只是网上聊友,头一个月里,聊尽了兴趣、爱好和人生观等等扯淡的话题。这之后,她在好友栏里百无聊赖的删除了我,而我却毫不知情的写了封信给她。


然后,便决定要在一起。


大二,她做了文学社的副社长,我做了学生会副主席,写了上百封超长情书,交换了照片,纸上谈兵的爱情生活变得索然无趣。于是我搭上一列绿皮车,一路晃晃停停赶到合肥。她在大学寝室里,一夜心似狂潮挨到天亮。破晓,火车到达合肥站。我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了南国初秋的雨。那雨遮天蔽日的袭来,清凉而绵密。我在雨中的凉亭下躲避,拨通了她寝室的电话:


「我到了,等你!」


半小时后,雨越下越密集,渐渐的,仿佛诸葛亮哭周瑜般如诉如泣,仿佛孟姜女哭长城般千愁万绪,仿佛祝英台哭山伯般歇斯底里。这阵势完全颠覆了我在戴望舒诗句中,对我初恋出场时的寄托。她没有徘徊在寂寥的雨巷,而是撑着一柄逆风飞扬的小伞,身姿摇曳,如凌空划破雨帘而来。秋风轻易的掀翻了她的裙摆,花白的大腿一闪而出,仿若倚天亮剑。


我们在校园里的斛兵塘里走了又走,驴拉磨子一般把整个池塘磨成浆水,小雨落落停停,更年期似的的絮絮叨叨。天黑后]我送她回了寝室,她又送我回了宾馆。


我躺在床上傻傻的发短息给她:你到宿舍了吗?


她回复,你怎么这么笨啊?


夜里起了风。雨水砸在窗外的雨棚上:嘭嘭嘭,像巨大而结实的心跳。



参加同乡会的时候,王哥问起我,他说,你来宁波还适应吗?吃过什么苦头没?


那时我已然在宁波生活了几年,吃得下红膏咸蟹和醉虾,听得懂活色生香的宁波话,自我感觉就像一套长着双脚,带有PID调节的负反馈系统,随时可以无级变速的响应外在刺激,拖动任何负载。


说,你们赶上了好时候,现在的宁波幸福又开放。


我问,那么,你来几年了?


王哥说,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他孤身远离家乡来宁波创业。他在鄞县的一家小村里租了厂房,雇佣当地的村民开模具加工厂。那时的宁波还是一个闭塞的南方小城,村民们管外地人叫做「外国人」,小厂就建在村落里,一来二去,眼红的痞子就鼓动村民到他厂里来寻衅滋事。


他说,那一年,来了几十号的小痞子,拿着锄头、铁锹,不由分说,要冲进厂房打砸。他带着两个工人守着在厂门口,金刚怒目般蹈死不顾。天上下着小雨,王哥像港台剧里古惑仔一样抄起两个酒瓶子,豁然对撞——由于没有经验,他完全不像电影上那般潇洒,碎玻璃茬子割破他的手掌,雨中,他用两只血手,紧紧的攥住两只「玻璃刀」。


「来一个我扎一个,来一双我赚一个。」


王哥叙述时,并未狠得咬牙切齿。他口气温吞,更像是在谈一场「买一赠一」的合同。


我眼前的这个男人,目光睿智,皮肤白净,由于接下来即将爆发一场血雨腥风,我迅速脑补了《一代宗师》的开场打戏。王哥化身叶问,在雨中,他闪转腾挪,用两个沾满玻璃碴子的酒瓶将一票小痞子打的鸡飞狗跳,脓血横流,雨水滑过他的脸颊,长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他将酒瓶子放在地上,喝道:


-----来吧!我要打十个!


我问,那究竟打得怎样?


他说,就这样和几十个人对峙着,双方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眼看着大雨跟盖浇饭似的泼下来,带头的小痞子冲了进来。王哥挥舞酒瓶子,一阵猛划拉,又把小痞子逼了出去,如是几次,片警们拍马驾到,小痞子怏怏散尽,王哥也终于瘫倒在雨中。


这个结局没有彩蛋,我却听得热血沸腾。二十年过去了,同乡的王哥成了鄞州区的知名企业家和纳税大户,二十年过去了,他用周作人《雨天的书》里一般的句子,平静的不带一丝火气的语气跟我复述着当年的雨。


那场大雨,驾着凌厉的风,下得铺天盖地,那场大雨,裹着时光的扬尘,在江湖中匿光弢迹。



大三的那年暑假,我参加了一个赴河北赵县(就是鲁班修赵州桥那村,我后来写小说《飞刀,飞刀》致敬过)的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赵县贫困地区进行支教活动。


我们在一个黄昏到达了赵县,中学里已经放了暑假,校长把我们安顿在学生寄宿的土坯房里。查看了地形以后,我和老师商量,最终选择到小瓦房的教室里睡觉。没有床铺,我们就把课桌、凳子拼成一张大通铺,男生、女生各睡一间,各滚一床。于是所谓「支教」,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支桌睡觉」,白天我们没心没肺的在庄家地里糟践麦秆,偷有名的赵县雪花梨到集市上换西瓜;夜里集体出动去扣白杨树上的「知了猴」,然后一边在操场上烧烤「知了猴」,一边得瑟耸人听闻的鬼故事。


那年我们21岁,青春茂密而葱郁,像施了钾肥的植物一般跳窜。


临行前的最后一晚,带队的小丽老师决定带我们去村口的一家小饭馆里解馋。那天,小饭馆里刚炖了一锅排骨,香得我们的十二指肠直往外蹦跶。天气闷热得厉害,男生在里屋,剥光了上衣,大块大块的啃起排骨。女生在外屋,没剥光上衣,一样大块大块的啃起排骨来。一锅排骨瞬间见底。


小丽老师善良而美丽,她是我从前高中的师姐,只大我三岁。我和她一起找到了同样善良而美丽的饭店老板娘,苦口婆心的谈了半天,最后把他们一家人用作晚饭的排骨也买了过来,总算让同学们解了馋。


晚饭没吃完,妖风大作,黑云压城,花生米大小的雨点砸下来,瞬间就把村里的黄土路浇得稀软。由于抢了东家的排骨,实在没脸继续赖下去避雨,小丽老师买单后,我们便一起冲进雨帘。男生在前,女生在后,黄泥路像一条湿滑而粘稠的舌头,舔一下脚板便能吸住它。没跑几步,就陆续有同学把鞋子陷进泥水里。这之后,有几个女同学迅速的爬上了男生的后背,再之后,男生把鞋子别在腰间或攥在手里,一路转移妇女儿童似的,滚回了根据地。回到教室,衣服已经完全湿透。由于一场暴雨迅速拉近了苦逼而矜持的男女关系,大家各自换好衣服,又意犹未尽的鬼混到了一起。


我们在教室中央用破书本和烂凳子升起一对篝火,湿衣服晾在篝火的一侧。女同学拿出最后珍藏的零食和男同学围坐在一起,没有知了猴,也不讲鬼故事,那天夜里,我清楚的记得,我们一直在大雨的背景里唱歌、说笑,唱破了喉咙呀,说的心里直痒痒!


那是生命最好的好时光,那是青春最大的一场大雨。


火光里,我问小丽老师:你在想什么?


小丽老师说,我想找个像你一样的男人。你呢?


我说,我想死在这个下雨的夜里。


那年我21岁,跳窜的青春粉嫩而挺拔,像一粒倔强的乳头。


后来,我的初恋告诉我:我们究竟不合适,还是分了吧,虽然我再也不会遇到这样的爱情;王哥告诉我:现在长了年纪,人变得贪图安逸,再也没有紧握玻璃刀以一当十的勇气;小丽老师终究也调离岗位,渐渐的没有了任何消息。


赵县的最后一个清晨,中学宿舍的毛坯房在暴雨中坍塌。我们睡在小瓦房的教室里,幸运的毫发无损,幸运的直到今天,直到一场场大雨的夜里,我们都再也不能活在那火光冲天的青春里。



下雨天,时光变得很柔软。城市在迷离中若隐若现。远在远方的风吹来,像思念一般招展。■


作者介绍

写故事的工程师。心思细腻,一半理想主义,一半琼瑶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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