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个被强奸的女孩子究竟犯的啥错?

 山地之仔 2014-08-10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年轻人谈情说爱无可厚非,但缘尽了也要懂得好聚好散,死缠烂打不仅于事无补,还有可能把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渊。
近日,颍东区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强奸案,被告人周大利因爱生恨,借吃饭之名将前女友灌醉,之后在宾馆内侵犯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前女友。女孩的家人赶到报了警,周大利悔悟了,可为时已晚。(2014,8,8“中安在线”《男子灌醉前女友并发生性关系获强奸罪被判三年》)

本来并不想写这篇文章,因为原准备这样的报道看过了就是了,原因是现如今强奸案实在太多太多。所以看完这篇报道就“翻了篇”,去忙其它的事去了。但就在准备下线回家时,这篇文章却冷不丁从脑子里跳了出来,且似乎感觉有点不对劲。正因为如此,才再返回“腾讯首页”,将这篇文章重新点出来看。没想这一看,果然看出了问题。

从这篇报道的作者角度看,似乎这起强奸案的发生,责任完全在嫌疑人身上,从本文开头引用的文字中,就可以看到这样的结论。什么“缘尽了也要懂得好聚好散,死缠烂打不仅于事无补,还有可能把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渊”啊,什么“因爱生恨”啊。虽然这样的说法,并非完全不无道理。但我怎么认为,这起强奸案原本是完全可以不发生的?

“吴晓晓今年刚满20岁,家住颍州区。2013年年初,吴晓晓和颍东区的周大利谈起对象。后感觉不合适,两人分手”,这不说明女孩子本来已经对前男友感觉不好?已经走过了分手的阶段?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分手后,周大利仍忘不了吴晓晓,偶尔会给她发短信、打电话”,不说明女孩子照样在“回应”?虽然可以有“分手照样可以做朋友”之说,但自己对前男友何以要继续这样,竟没打过一个问号?不说明自己还在给对方“机会”?如果不是这样,“2013年9月18日晚,周大利打电话约吴晓晓出来吃饭”这样的事,不就不会发生了?如果不发生,何来后来的被强奸?

如果自己认为“朋友不在情谊在”,如果自己认为对方邀自己吃饭没问题,当“席间,周大利有意无意地劝吴晓晓喝了很多白酒”这样的情况发生时,自己还不设防?还以为前男友是个“正人君子”?再说,酒得等到喝成“烂醉如泥”,那得多少时间?难不成只喝了一点点就成这样了?如果不是这样的喝法,如果及时“刹车”早早离席回家,后来的被强奸又何以发生?

与这位女孩子不同的是,现在的好多女孩子,“警惕性”可高了。如果是有男性朋友请吃饭,一般都是两人以上闺蜜同行;如果席间要上卫生间,肯定不会同行者全部“出发”,而是轮换着上,不然就怕酒或饮料“出问题”;在不得不集体上卫生间的情况下,等到回席时,肯定是换了酒杯重新倒酒;“警惕性”再高一些的,甚至连酒都是重新开的,原来开着的酒也一定不会去碰;如果是对方自带的饮料,肯定是不敢随便碰的,只有服务员送来的才敢饮用;如果是到了晚间,肯定不会随随便便独自搭男性的车,哪怕是平时熟悉的,也会找个合理的借口婉拒;“警惕性”再高一点的,就是打车也会当着的哥打电话向人告知什么……。

两相比较,这个被强奸的女孩子究竟犯的啥错?不说明了“全线失守”?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不出问题,何至于被强奸?而接下来的问题是,前男友被判了三年,女孩子自己被“判”了几年?都已经被别人强奸了,不等于被“判”了一生?就算是完全“开放型”的女孩子,你自己觉着无所谓,觉得不过就是那个啥,但别人会对你无所谓?

女孩子们,这是个教训不?虽然不必“步步惊心”,是不是得步步小心?你们说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