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从“管”到“治”进步在哪

 指间飞歌 2014-08-10

从“管”到“治”进步在哪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4-02-17 星期一

《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把以前传统的“管理”换成现代的“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一个“关键词”的变化,是治国理政总模式包括权力配置和行为方式的一种深刻的转变,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

从“管”到“治”意味着行政主体从一元向多元的进步。传统“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和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由于主体的一元性,存在明显的“指令—听从”关系。现在用“治理”,强调的是代表公共机构的政府和代表社会力量的社会组织、人民,作为共同主体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治理过程的都是主体,政府管理者,这是主体,人民也是主体,还有各组织、各单位、公司、企业、团体,都是某一方面的主体角色,都是主体之一,这就从过去的管理只有一元主体,变为多元主体。

从“管”到“治”意味着权力来源从间接向直接的进步。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尽管权力机关授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授权,但由于体制机制的缺陷,这种授权实质是间接的,因此,现实中就会时常出现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很好表达,从而导致了社会矛盾的产生。而治理权当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由人民直接行使,让人民更多的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从“管”到“治”意味着运作方式从强制向共治的进步。传统“管理”强调的是行政性,运作方式是自上而下刚性的,因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多受质疑,其有效性也常难保证。由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除了单纯的政府行政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力量的效用,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思想道德规范建设、诚信体制建设、信息化管理、舆论引导、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基层社会组织自治等多种有效方式运用,真正让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在自愿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参与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国家治理水平。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