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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观察 】侵华日军罪行自供:屠杀 强奸 活体实验2014-08-12 第218期

 我爱祖国爱人民 2014-08-14
2014-08-12 第218期

侵华日军罪行自供:屠杀 强奸 活体实验

侵华日军罪行自供:屠杀 强奸 活体实验
导语

2014年7月3日,中央档案馆宣布将陆续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以此纪念七七事变和全民族抗战的胜利,并提醒后人铭记历史、以史为鉴。从公布的日本战犯自述中,可以窥见日军暴行一斑:屠杀、强奸妇女、活体实验。【阅读原文】

日本战犯自供杀人:拿俘虏给士兵试胆

日本战犯侵华期间,随意杀人,公然违背国际准则的现象随处可见。

如日本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铃木启久自供:

1941年11月,在河北枣强攻击八路军,“杀害了10人,并烧毁约有600户两个村庄,同时屠杀了100名中国农民”。

铃木启久最后自陈说,“在侵略中国期间”,“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

又如日本陆军中将,第43军第59师团长藤田茂自供:

1939年1月中旬,在山西安邑县张良村,“对军官全体教育说‘为使兵习惯于战场,杀人是快的方法,为了试胆。对此使用俘虏比较好’。‘刺杀比枪杀有效果’”。4月,在夏县,“我命令第1中队长……让部下的9名兵刺杀俘虏”9名。

日本战犯在自供中描述了杀人手段,战犯长岛勤(日本陆军第59师团第54旅团长)说:

“每次在作战中杀害的方法,除枪毙外,还采取很多刺杀、斩杀、斩首、爆杀、烧杀、绞杀、瓦斯杀等的极其残忍的虐杀手段,又常常杀害俘虏”。

除杀人取乐外,日本战犯还因其他原因随意杀人,如战犯鹈野晋太郎自供说:

1944年3月,在湖北省当阳县,对“逮捕送来的抗日军情报员嫌疑者1名(40岁左右)”,“命部下浜田康男兵长用上大挂的方法进行刑讯,他两臂第一关节的皮肤破裂后下垂”,“从禁闭室把他拖出来,经军医近藤大尉检查的结果,他说‘治晚啦’,我说‘太麻烦啦,你把他杀了吧’,而委托给他。于是近藤用注射器向肘关节内侧静脉打了两次(注射器是百西西)空气将他杀害。”

杀人对日本战犯来说司空见惯,更有甚者一人便犯下了所有类型的杀戮罪行,战犯菊地修一自供说:

“1938年7月下旬—1945年9月3日的罪恶总结如下:杀人总计292件,1122名。其中平时845名;战时277名。“杀人手段:……斩杀7件、10名;打死2件、3名;活人解剖4件、4名;……摔死3件、5名;拷打后死亡1件、1名;活埋1件2名;使用瓦斯后射杀和突刺1件、1名;使用细菌2件、33名”。

日本战犯自述:一个人便强奸39名妇女

日本战犯侵华期间,强奸妇女的行为司空见惯,在这些战犯的自供中,多数人都犯有强奸罪行。

如战犯菊地修一自供说:

1941年9月上旬,“在偏关城内宪兵队,由特务工作队领来妇女3名,叫她们在筵席上斟酒后,23时我在宪兵队把22岁左右的妇女强奸了,并纵容部下军官2名强奸其它妇女2名”。

菊地修一不但随意强奸妇女,还反复强奸同一妇女,据他自供说:

(1942年)5月上旬,“叫翻译把从大同市来神池城1名19岁中国女性带到神池城内翻译家里强奸了,以后又强奸该女性3次”。侵华期间,仅菊地修一一人便“个人强奸39名”。

除了单个强奸案例外,日本战犯还供述常常进行轮奸。战犯住冈义一自述说:

1942年3月下旬,“把拘留着的八路军女工作员(25岁左右)强奸后又由县警备队的士兵轮奸”。

强奸妇女,日本战犯通常部分场合,不分年龄,如战犯神野久吉自供说:

1942年9月13日,“在平鲁县二墩南方2公里半的某村,对一位35岁左右的农民妇女”,“在她的家屋内将她强奸了”。

更令人发指的是,日本战犯毫无人性,对照看病人的妇女同样不留情,神野久吉在自供中说:

1945年6月7日,在广灵县南土岭村,“有一位25岁左右的农民妇女在看护着她丈夫的病,又有一位28岁左右的农民妇女给她在一起,在厕所的一角同时将其强奸了”。

除自己进行强奸罪行外,日本战犯常常鼓励部下或者命令部下进行强奸罪行,战犯住冈义一自供说:

1942年2月中旬,在太谷县新庄村后山的山洞中捉来村民4名,“我将其中二十二、三岁的妇女在我的房中将其强奸了,另外的约27岁的妇女,由部下二、三名轮奸”。

日本战犯通常不放过任何女性,住冈义一在自供中说:

1942年6月,在彰德县水冶镇大街宿营,“我将一家中20岁左右的姑娘强奸了,此后又叫部下强奸了其母亲”。

不忍直视的活体实验:割咽喉防止出声

日本战犯侵华期间,除了肆意杀人和强奸妇女外,最违背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罪行是施放毒气和进行活体实验,这类罪行在日本战犯的自供中十分常见。

如战犯铃木启久(日本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自供: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

又如战犯住冈义一自供:

1942年2月下旬,“掩护大队本部医务室曾根军医大尉以下约10名,撒布伤寒菌和霍乱菌。”“此间我的小队与中队一齐,在和顺县龙门村、官池堂、阳乐庄其他二、三个村庄(村名不详)占领要点,对医务室的人员在民房中,向碗、筷、菜刀、面杖、面板、桌子等食器类上涂抹细菌,又向盛饮水用的水缸中投细菌,或向村中的井中、及附近的河中投入细菌的行动进行掩护”。

除了施放毒气和进行细菌战外,日军还在东北、山西等地进行惨无人道的活体实验,战犯榊原秀夫(关东军防疫给水部林口支部长)自供说:

1945年4月,在黑龙江省安达县,“我是参加了在安达的杀人实验”,“4名中国爱国者”“被绑在安达演习场有相隔25米到30米的埋在地里的柱子上。”“一架轻(型)轰炸机飞到演习场上空,从150米的高度投下了陶器炸弹,在50米的空中该弹爆炸。”“我穿上了全套预防衣从五、六百米的距离观看了这种惨绝人寰的暴行。这个炸弹是填着可怕的炭疽菌的炸弹。让他们从鼻咽腔吸进绝对没有生存希望的肺炭疽,或因破片让他们发生皮肤炭疽,是一个特别残暴的罪行。我也是参加了这种罪行。”

战犯菊地修一则更详细地描述了人体试验全过程:

同月(1941年9月)上旬,配属在中队的军医中尉河原信二,提出对俘虏1名进行活人解剖,“于是就允许他解剖。……首先把咽喉割开,不叫出声,施行盲肠手术后,河原信二拿手枪射击肠子,又把肠子割开缝合起来后,就那样搁在医务室,看经过的情况。第3天14时许,又施行隔断关节手术后,抬到中队兵营院子里,河原信二拿手枪射击还活着的俘虏头部,尸体埋在当场”。

日本人进行活体实验的对象包括战俘、中国爱国人士,更有大量普通人,战犯宇津木孟雄自供说:

1938年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我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两人将死刑该当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

1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把分队扣押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

注:本文材料摘自国家档案馆专题《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

日本侵华期间犯下了诸多违背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罪行,我们记录这些罪证,并非为了日后报复,而是提醒国人勿忘历史,珍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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