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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舆情事件引发围观的影响因素

 阿春网事 2014-08-14

当今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颠覆了传统的网络舆论模式,网络舆论开始以势不可挡的趋势进入社会层面,其影响十分深远。网络舆论的兴起主要是以网络舆情事件的爆发而产生的,通过对网络舆情事件类型、主体及传播渠道等因素的客观分析、冷静处理以及积极应对,实现为社会减压的功能。

一、舆情事件类型分析

正所谓网络舆情分析,即根据具体而特定的问题需要,针对这个问题的网络舆情,通过对事件主体、内容及过程进行深层次的思维加工和研究,从而得到相应的解决策略的过程。既然称之为网络舆情事件,必然引发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度,甚至是引发全社会的围观。所以,首先应明确网络舆情事的类型。

网络舆情事件可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中央部委形象、地方政府形象和企业形象的网络舆情事件

基于这种类型的特定主体,且这类特定主体又有其特定的职能和作用,一旦出现负面网络舆情事件,引发群体性的围观,将会严重影响其功能的运转。具体情况可分为:

1、 政府官员违法乱纪行为

2、 涉及代表强制国家机器的政法系统、城管队伍

3、 涉及代表特权和垄断的政府被门、央企

4、 涉及国家利益、民族自豪感

5、 重要或敏感国家、地区的突发事件

近年来,网络舆论事件的诉求对象集中于这种类型的情况越来越多,此类事件之所以能够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聚集网络舆情的焦点,主要是该事件刺激了民众乃至社会公众的“最紧张的那根神经”。民众顺理成章的成为诉求方,为了满足自身及群体内部人员的诉求,站在政府及企业的对立面,产生仇视政府的负面情绪,通过各种传播渠道扩大负面情绪的影响,从而形成更大范围的负面影响。这对于政府及企业形象十分不利,同时扭曲了政府作为服务群众、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宗旨的基本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映射出社会紧张度正在上升。

对基层政府的不信任,导致诉求方希望越级解决问题的心态,在网络舆情事件中非常明显,虽然越级进行干涉的效果很明显,但是这并不能作为解决网络舆情事件的根本途径。反而会刺激更多的相似事件的集中爆发,不利于基层政府与民众的沟通。

在危机公关和应急管理方面,政府部门最好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作出反应和以及启动应急预案。但是,目前政府多在事件已经引发网友围观,形成舆情危机的情况下才“千呼万唤始出来”,错过了改变舆情意见流向和正负态势的良好时机,往往造成网民的情绪淤积。这同时也暴露出政府及企业的舆情应对的乏力,以及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等问题。

(二)社会话题、现象类的网络舆情事件

由于网络自身具备的即时性、公开性、广泛性,现象和话题也同样具有不确定性、时效性,对此类网络舆情事件进行分析,需进行大量的数据和题材搜集,结合具体对象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找准角度,挖掘其最大限度的研究价值。

社会话题、现象类的网络舆情事件,往往是涉及衣食住行等全国性的民生问题,以及社会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的问题,这类事件的发生或者已经作为热点、难点事件出现在网络上。它很有可能已经经过传统媒体的传播,但并没有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而网络所具备的即时性和开放性特征,则可能增加事件的网络传播量和网友参与程度。网络上众多的个人意见经过反复的交流、激烈的思想碰撞以及深入的讨论,少数人的意见会被淹没,最终形成某种倾向性多数一方的意见;或者在多种意见的碰撞之下,网络舆情事件变得越来越尖锐、敏感,从而形成网络舆情危机。

(三)社会热点事件的网络舆情事件

社会热点事件,就是人民关心的、与人民利益和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针对此类网络舆情事件,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事件在网民的推动下,呈现出急速发展的状态,甚至会出现反常规化的现象,所以必须注重时效性与全面性,综合把握各方面因素。

明确网络舆情事件的具体类型,对网络舆情事件的形成过程增加了了解,增强了应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舆情事件的能力,以便掌握正确、全面的舆情危机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法。

二、网络舆情事件主体分析

在网络舆情事件中,其主体是参与讨论的网民,而其客体则是网络舆情事件本身或者公共事件,网民对公共事件进行讨论表现出对舆情事件的态度。作为网络舆情事件的主体,引发公众围观的概率较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重建生活秩序的需要

突发事件的发生,打破了舆情事件主体的生活状态,往往会导致他们处于一种精神上无着落的“混乱状态”,为了平复心中的担忧,他们就必然会通过网络这一途径来释放自身的情绪,进而成为突发性的网络舆情事件生成的原因。

2、表达机制的失语

表达机制的不足意味着网络舆情事件的主体与国家、政府的交流渠道不畅通,意味着整个社会的示范效应受到了削弱。多数网络舆情事件的主体期望政府能够妥善解决问题,恢复各种秩序,与此同时,他们又对政府解决问题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产生质疑。但是这种心理无法通过正式渠道传达给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基本的表达机制往往处于运行不佳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之下,网络无疑成为一种最佳的选择,通过互联网,他们可以把这种不信任及不满毫无顾忌的表达出来。经过长时间的累积,这种情况极易引发网民的围观,从而导致网络舆情事件的爆发。

3、群体性的情绪感染

在网络社会中,网络舆情事件的主体并不是单一性、孤立性的存在,而是形成了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看法与思想的网络集群。处于集群中的他们,更容易受到群体行为和情绪的感染而变得肆意妄言。由于受到专业舆情主体的影响,逐渐放弃自己的主张和看法,变得亦步亦趋,丧失自我分析、自我判断的能力,进而丧失个体理性,成为网络舆情事件的助推者。

在网络舆情危机形成的过程中,不仅仅受事件主体的引导,还会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往往是事件的外来推动力量,对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演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外界因素主要表现为媒体记者、网络论坛主及网络群体。

1、媒体记者

作为信息的传播者,媒体记者面临巨大的选题压力,为了缓解这一压力,记者需要寻找更好的新闻事件或事件信息源。而记者一旦介入网络舆情事件,就意味着舆情事件进入到大众传播领域的最广泛层面,对于舆情事件的进一步扩大、深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网络论坛主

在各大主流甚至知名网站及论坛中,论坛版主是对所管辖的版块进行维护、管理。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置顶帖子、删除帖子、奖励分数、封存帖子等等。一旦版主将某个帖子推荐到论坛的首页位置,其点击量有可能急剧增加,随后评论也会增多,从而引起网民的围观,更多网民参与到事件的讨论中,愈演愈烈,最终很可能导致舆情危机事件的爆发。

据调查,没有网络论坛版主参与的网络热点事件,遭围观的可能要减少90%以上。由此可见,论坛版主在网络热点事件的制造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直接作用。论坛版主不仅仅推荐热点帖子,还把一些有新闻价值的帖子群发给非网络媒体记者,既宣传网站,又提供新闻线索,还使网民的举报或者关注的事情获得更多关注,如此一来,起到一举多得之作用。

3、网络群体

伴随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网络群体,新闻记者、网络版主等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组成各种网络群体,例如:QQ群、微群、MSN群等,将小的网络群体不断扩大化,从而更有力度地推动网络舆情事件的发展。

以上几种角色主推了网络舆情事件的发展,他们对网络舆情事件的主推力量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容易将其观点倾向影响其他网民,从而形成网络“意见领袖”;另一方面,促使网络帖子数量急剧增加,引发对舆情事件的围观。

三、舆情事件传播要素分析

目前我国拥有3亿网民,作为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主体,网络群体的年龄结构日益与社会整体的年龄结构重合,网络主体与社会主体的高度重合,网络民意表达正逐渐接近或等同于社会公众的意见表达,故网络民意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主流化、政治化、现实化的趋势非常明显。从网络舆论事件传播的路径看来,传播者会直接寻求全国性、访问量大的综合网站、社区进行发表。

对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要素进行分析,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帖数量

发帖数量是衡量某一舆情事件,在网络上所呈现的网民对事件的关注程度,它是网络舆情事件调查中考虑的首要因素。一个网络舆情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甚至是后来引发广大网友的围观,表现最突出的就是有关该事件网络上的帖子数量的上升,帖子总数一度领衔其所在的博客或论坛等传播平台。

2、跟帖量

跟帖量反映网民对其他网友所持观点的态度。跟帖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网民对网络舆情事件的关注程度,跟帖数量越多,关注度越高,引发围观的可能就会越大,则该事件衍变为舆情危机的可能性就越高。

3、帖子日变化量

在短时间内帖子数量的迅速变化,也是形成网络舆情事件的一个讯号。因此,可以根据帖子的日变化量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研判,若某件事情的帖子日变化量在某一段事件内趋于无穷大,则该事件的危机程度也会升高。

同时,以Twitter、微博、人人网为代表的网络社交平台的崛起,让“自媒体”时代进入到公众视野。尤其是伴随着微博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事件在这一自媒体中发力,网络舆论以强大的生命力演绎了现实生活中的蝴蝶效应。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和深化,社会利益关系趋于多样、复杂,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情形下,网络舆情热点日益增多,涉及的领域也非常广泛,而通过分析网络舆情事件引发围观的具体因素,从而提高应对网络舆情事件的应对能力,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改善社会舆论环境以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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