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2012年士兵考学政策解答之二来源: 《解放军报》 作者: 责任编辑:洪文军 2012-05-18 09:47 二、招生条件 问:那么报考又需要什么样的具体条件呢? 答:(一)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章程会作具体明确。考生可自行判断的常规项目,男生身高不到162cm、女生身高不到160cm;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矫正视力不足4.9,以及红绿色弱、色盲的,是不符合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标准的。 (二)高中生士兵报考军事院校的基本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少数民族或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未毕业)入伍的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三)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事院校的基本条件 入伍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年龄不超过24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其他条件与普通士兵招生要求一致。去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参加今年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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