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苏州日报

 李球王图书馆 2014-08-19
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留存”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文本)。
  2、首付款发票。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本)。
  5、如有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本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
  8、如申请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