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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副县长在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道光二十五 2014-08-20
   

周行副县长在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2年4月13)

(前略)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年工作,切实开展“四大行动”,虽然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但由于经济的、社会的、监管的等多种原因,使我县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百姓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资源环境、无视法律法规、偷漏国家税费。因此,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防控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义重大。

()开展打非治违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市委市政府最近几年部署开展的“基层基础”主题年活动,都把“打非治违”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中明确要求:“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对“打非治违”工作作出的全面部署,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既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垫江现实的必须。

()开展打非治违是促进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县亿元GDP死亡率逐年下降,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和百万吨煤死亡率也呈整体下降趋势,2011年继续延续这一趋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节余12.9%,为历年最好成绩,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我县各项指标仍离《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中的要求相去甚远。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的事故比重也极不稳定,尤其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不断发生。比如:2011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9起,死亡10人,其中有7起事故存在非法设行为。今年发生的2起建筑事也存在非法建设行为。全县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占总的安全事故起数达85%以上。愚者用鲜血换教训,智者用教训免事故。全面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开展打非治违是维护全县全年经济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今年,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都将相继召开。安全与稳定往往结伴而行,抓安全就是抓稳定。在这个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绝不能有丝毫懈怠,绝不能有半点闪失。我们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强大动力,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重点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维护当前和全年安全稳定良好局面的现实需要。

二、明确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背离安全生产的准入条件,严重背离不安全不生产的要求,严重背离科学发展观的精神,严重背离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安全发展的大敌,是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的大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敌。因此,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必须扎实开展,而且要成为政府的日常工作。

()明确“三个阶段”,严格执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专项行动工作通知,从413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目标是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生产安全法治秩序,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少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及全年安全稳定。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是从413日到1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打非治违行动方案,召开打非治违行动专项工作会议,及时动员部署;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是从4161130日,围绕行动方案,“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打击,切实解决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事故多发的问题;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是从121日到1215日,要集中研究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并条块结合,抓好检查验收总结,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突出“四个重点”,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突出重点领域。要以煤矿、非煤矿山、陆上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消防、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出重拳,下狠招,严刑峻法,彻底整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这项工作。

二是要突出重点问题。各个行业都要集中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整治,未经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和抗拒安全执法等各类带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突出打击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如煤矿越层越界开采、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面包车、三轮车、摩托非法载客)、页岩类加工企业非法生产、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要作为重点集中打击整治。

三是要突出重点区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调查摸底分析的基础上,列出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居,要加大对去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上升乡镇、去年以来发生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乡镇、去年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分数较低乡镇,以及近几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排查整顿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消除,不再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对重点区域要实施挂牌整治、重点督查、验收销号。

四是要抓重点时段。此次行动时间为4月至12月,在此期间有两个重点时段,即4-5月和9-10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敏感时段。抓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是抓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掀起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高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做到“六个强化”,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国发〔201029号明确指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乡镇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打非治违必须加强领导、必须落实责任、必须打出效果。

一是要强化“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已经成立梅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参会人员回去后要汇报好,并召开专题会议,也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的职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整个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

二是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原则”、“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的职能职责界定。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以目前情况看,“打非治违”的重点在乡镇一级,一定要把发现、报告、第一时间查处和监督管理的责任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基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头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严肃的责任追究制,对“打非治违”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的牵头和监管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工作。特别是县经信委要切实履行工业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牵头统筹、组织推进责任,加强对页岩类加工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县城乡建委要切实履行建设施工与安全管理,只要是规划区内的建设施工都必须纳入安全质量管理范围,与城乡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对非法建设施工予以坚决打击。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安监局在专项行动中要定期和不定期地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督查,同时,督查要突出重点,又要不留死角。宣传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公检法、监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履责。

三是要强化依法依规惩治力度。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行为要切实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一律停水、停电、停气、停药(民爆物品)。有关司法执纪职能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事故的乡镇和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启动行政问责,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四是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合力,联合执法的方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安监局全面统筹。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动态监控,实施精确打击。要坚决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要依法坚决打掉非法违法业主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坚决防止滋生新的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要强化“打非治违”的社会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有举必查、查实必惩。要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六是要强化统筹推进。要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双基”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要提炼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县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掌握情况。乡镇要每个月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向行业牵头部门报告,各打非治违行业牵头部门每月30日向县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要及时报县政府。

三、围绕重点,切实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2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时机敏感。时逢全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二是任务很重。全县安全生产的指标为30人,去年31人。三是隐患很多,点与面都存在大量隐患。四是有厌倦情绪。五是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事故发生有不确定性,信奉发生安全事故就是运气差,听之任之,凭命打赌,不抓落实。对此,我们必须对我们所从事的职业和对职业的态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室一项积善成德的工作。俗语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没任何工作比拯救人生命更为崇高和伟大。我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视与不重视不一样、抓与不抓不一样、真抓与虚抓不一样的工作。全国全市全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逐年下降,充分说明事在人为。我认为:安全生产是一项费省而效宏的工作,很少的投入将产生很大的回报。我认为:安全生产是一项要以抓善前为主、抓善后为辅的工作,宁愿善前,不愿善后的工作,少些善后劳碌。为此,我们必须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预见性。

()认真分析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差距和问题。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体现为“三下降”: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0人,直接经济损失200.76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9%23%61%,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个别重点行业事故高发:一个是建筑领域,发生2起因非法违法建设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另一个是道路交通,依然扮演了“第一杀手”的角色,占全部事故和死亡人数的70%。同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有所懈怠,一些企业消极对待,敷衍了事;少数乡镇、监管部门领导不力、监管乏力。二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后续跟进的人员培训、装备使用、规范化管理滞后。三是换届后新任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能力素质亟待提升。四是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社会安全氛围不浓。如前面所提到的面包车、三轮摩托非法载人,对违法车辆一直收不完、打不绝,一方面是有市场,另一方面是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视生命为儿戏,贪图便宜方便,明知山有虎还向虎山行。这些问题,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检查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对照问题增添措施,狠抓落实。

()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要把防控较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二是要继续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要抓好第一批、第二批启动的268户企业持续整改升级,第三批拓展企业要尽快明确范围并立即组织启动。三是要立即启动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安监办主任的大培训工作;要分行业、分层次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实施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好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内容要多样,标语要有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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