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怀孕的女人就像是从鬼门关里走一遭一样。确实如此,怀孕对于女性来说不仅是一种幸福的体验,也是风险的降临。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一尸两命的悲惨结局也不是没有过。 很多生过宝宝的妈妈们都说:女人生孩子就像是人生中“小死”了一场。的确,很多妈妈一辈子都忘不了分娩时那撕心裂肺的疼,有些妈妈每当想起此事时还心有余悸。因此,当很多女性得知自己怀孕后,在喜悦之后也不免担心和害怕。 据说,人体所能随的疼痛指数是47,但生小孩时的疼痛指数能达到54,相当于同时折断了20根肋骨。生孩子的痛,是想像不出来的痛,无法形容。只有自己亲自经历了才知道那种痛有多么的难以忍受。 我不止一次地从媒体获悉,年轻女孩在如厕时把孩子生在厕所里。凭我的直觉,很年轻的女孩生孩子似乎没有很大的痛苦,不比母鸡下蛋困难,否则就不会提个塑料袋把孩子拎到医院了,不知道诸君对此如何看? 北宋时期婚龄治唐载元立制,宋仁宗元圣年间曾经重申过,朱熹《家礼》有载。南宋宁宗嘉定时下令: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属嫁娶之期。 由上可知,中国古代礼法婚龄,男子一般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以十六岁为多,女子一般在十三岁至十七岁之间,以十四岁为多。 实际婚龄,据彭卫著《汉代婚姻形态》的研究,汉代男子:普遍初婚年龄在14—18岁之间,各种身份的人无明显差别。地主和官吏阶层的女子平均婚龄为14.7岁,平民为15.1岁,皇族为13岁。 男十六岁,女十四岁的礼法婚龄,实际是以祖国医学对人体发育成熟的认识为基础。 由此可见,古人在许多方面比今人要聪明。依我愚见,15—16岁的女孩已经完全发育成熟,要不古人在形容美女时总说“二八”芳龄呢? 眼下,我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俄罗斯规定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 结论:排除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需要,早婚早育利大于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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