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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烟草与医保

 昵称535749 2014-08-26

大麻、烟草与医保

发表于 2014-08-26 14:16

时光倒流一百年,回到1909年的上海,那时鸦片可以自由交易,可卡因被视为万灵药,毒品收入甚至是许多国家财政和贸易的重要支柱。但那年召开的国际鸦片委员会会议改变了一切。药物滥用开始被视为严重问题,而国际药物管制公约慢慢有了将近两百个缔约国。

人类对抗毒品几千年,那场“万国禁烟会”,称得上是人类这方的一场大捷。

时光流逝,模糊记忆。出生在严控毒品之世的人,有些已经遗忘了毒品曾经带来的痛苦与灾难,忘记了很多“硬”毒品,最初的出身都是合法药物。并不是“它们忽然被当成毒品管制,然后造成了各种问题”。而是“它们先造成了很多问题,然后被归类成了毒品并被管制了”。

现实中的毒品管制系统绝非完美,严控的另一面,是暗里地不断庞大的贩毒组织,与之相关的犯罪问题是全世界国家的噩梦。于是有人提出了“毒品非罪化”,认为既然烟草和酒精两种成瘾物在自由市场下都“结果良好”,其他毒品最好也照此办理,特别是大麻,既然其上瘾性和危害性甚至比合法的烟草更小,绝对应该放开管制。

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大麻很可能不比烟草危险。但这个事实可以引出两种推论:其一,我们对大麻太过严厉。其二则是,我们对烟草太过宽容了。

且看看烟草这个合法毒品在我国的现状吧。

我国十年前就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框架控制公约》,这个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烟草包装上警示语和信息不得小于可见部分的30%;规定烟草包装不能印刷“淡味”、“柔和”、“低焦油”这种误导性文字,以免消费者以为危害减轻;还规定应该立法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现实中的施行结果如何呢?

香烟盒上永远只有一行轻描淡写的小字“吸烟有害健康”;中国烟草总公司获颁“2011生态中国贡献奖”;烟草专卖局推荐《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烟草总公司的谢剑平凭着“减焦降害”这种早被推翻的研究方向评上工程院院士;至于烟草的各种广告、促销、赞助更是随处可见,烟草商甚至冠名了百多家希望小学,校园内张贴标语——“烟草助你成才”。这一桩桩奇事,一件件怪谈,社会影响无不恶劣。较真起来,相关人等,都应去电视新闻上哭泣谢罪。

烟草这种“合法的毒品”,真的控制得很好吗?

1906年的中国,23.3%成年男性和3.5%成年女性对鸦片上瘾。2010年的中国,52.9%的成年男性和3.6%的成年女性吸烟,青少年吸烟率也有11.5%。全国还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暴露率达到72.4%,这种暴露会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全国每天有100万人因吸烟相关的疾病而死,平均30秒一人。如果目前的吸烟状况持续,40年后,年死亡人数将变成300万。十秒杀一人,烟草算得上顶尖杀手。

烟草造成这些疾病,损失却大多由不幸的病人和家庭自行承担。那些“尼古丁上瘾者”,也得不到救助和支持。戒烟有难以忍受的戒断症状。正因如此,虽然人人知道烟草有害健康,但没有外力帮助,大部分人几乎无法成功戒烟。而这个重要的外力——戒烟治疗、心理咨询、戒烟药物,却不被医疗保障体系所重视。只有极少数三甲医院设有戒烟门诊,相比起庞大的烟民基数,说“杯水车薪”都是夸大,“滴水”可能更为恰当。

2005年,北京大学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烟草造成的公共卫生负担,远超过烟草贩卖得来的利润。然而在中国,烟草是政府垄断专营,2010年烟草税费4988亿,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6%。医保则早就在“市场化”中,变成让医院和医生“自负盈亏”的生意。享受着烟草的庞大收入,又不需要补上医疗的缺口,政府控烟的动力自然随袅袅香烟一起“灰飞烟灭”。合法化毒品的结果,未必有想象中那么美。烟草的现状,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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