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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拉斯的呓语/菊开那夜

 鹤翔九天 2014-08-26
 很小的时候看过《情人》,当时它夹杂在许多故事中,并不出色,也许是我过于年幼的关系。又是几年过去了,听说拍成了电影,忧郁而风度翩翩的梁家辉,简·玛施惊鸿一瞥,吸引了多少痴男怨女的眼睛。 
  许多人在讲杜拉斯,讲她的文字,我觉得有重看杜拉斯的必要了,至少可以形成自己的感性认识。多年前晦涩的印象中,只依稀记得一个肮脏的环境。 
  我一向喜欢看名女人的照片,张爱玲、林徽音、陆小曼,然后去看杜拉斯。她年轻时唇红齿白,而后来的苍老是那样触目惊心。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衰败的女人,她自己说是因为酗酒。 
  使杜拉斯备受摧残的,不仅仅是酒精。 
  她决心写出来,从自己内心幽秘里一丝丝地抽离,说出来,它们就裸呈于光亮。隔了几十年记忆模糊,杜拉斯不愿意说任何一个虚假的字。她一再假设、猜测、推翻,看起来如此犹豫。 
  平静叙述,整个故事是一场暗涌,发生在西贡潮湿的空气里。 
  西贡依然是西贡,几十年前的人事只能隐约浮现于字里行间,梦一样游移着。那辆黑色的汽车,圆顶餐厅,百叶窗……时空错乱,零零碎碎的事情充塞着,一切忽隐忽现。 
  杜拉斯端详过去,有时置身局外,有时跌进去,想要碰一下穿丝绸衣裳的情人。他们遇见了,然后分离,永不再见。 
  相差十二年,肤色不同,国籍不同。情人娶了抚顺姑娘,她应该是满头珠翠;杜拉斯则去了巴黎,她应该是法国姑娘,注定是,生来就是。 
  分离后她对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一无所知。 
   描述中几次触及情人又回避开。她舍不得一下子就写到他,舍不得他从记忆深处复出,散尽。 
  一直写到小说的三分之一才真正出现情人,他递烟过来,铺天盖地,世界只剩下这场绝望的爱情了。 
  杜拉斯把相遇那天自己的样子写得极为详尽,不厌其烦地追忆鞋子、帽子、皮带、衣服的出处,它们来历不明,但那天都是她的,构成了一个十五岁的白人少女。 
  她的生活混乱无序,父亲早就死去,母亲买了块贫瘠的土地,哥哥们一事无成,生活因贫穷而满含敌意。十五岁的白人少女卑微地寂寞着,等待着。 
  那个男人恰如其分地出现,他们做爱,用身体彼此安慰,而痛苦的相思一直蔓延到以后的几十年,不能忘却,和生命融为一体。 
  杜拉斯的语言有诗化的倾向,重复着,层层深入着,缓缓地悲凉着,看不出起落,只觉得这是暧昧。 
  她在写一个环境,黄昏,渡船,别墅,街道,周围许多人,他们大多没有名字,各自挣扎着,在命运里深入浅出。而她和她的中国情人,不能幸免。 
  后来都没有关系了。 
  湄公河存活在记忆中,封存起来,包括情人的身体。十五岁的白人少女需要一个堕落的机会,去颠覆她原有的生活,拯救出来,命运朝着分离的方向初露端倪。 
   以一个电话,各自的声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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