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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不属于政府性基金范畴

 songsgt 2014-08-26
最近,在财政部发布《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后,有读者对国家艺术基金和我国政府性基金的概念产生混淆,并对中外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中几个基金概念提出疑问。为此,本报特邀请专家从不同视角分别撰写两篇文章予

国家艺术基金不属于政府性基金范畴

作者: ■刘用铨/文2014.8.22中国会计报 
    
        在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中,除了政府性基金外,还有许多其他基金概念,如国家艺术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以国家艺术基金为例,根据2014年7月颁布的《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艺术基金由国家设立,重点支持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艺术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资金。
    政府性基金与国家艺术基金在资金性质、管理主体、管理层次、管理重点、预算管理、政府会计范畴、适用会计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见表1)政府性基金属于非税收入,其管理主体是财政部门,当然也包括征收机构和使用单位。所以,政府性基金管理属于宏观层面财政管理范畴,其既包括收入筹集管理,也包括支出使用管理,且以收入筹集管理为重点。
    政府性基金预算单独编制,自求平衡,专款专用,属于完整政府预算体系的构成部分。
    政府性基金会计核算包括政府总会计核算和政府单位会计核算,《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通过基金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结余科目核算政    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活动。使用政府性基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补助收入核算时,应当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明细科目核算。政府性基金属于非税收入的构成部分。
    国家艺术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既可能是税收资金也可能是非税收入资金。其管理主体是作为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办事机构的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所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属于微观层面财务管理范畴,其管理重点是支出使用管理。
    与国家艺术基金比较类似的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两者具有共同点,即它们的财务管理重    点是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财政拨款资金,而不是如何筹集基金收入来源,因为它们主要靠中央财政拨款。国家艺术基金预算由基金管理中心编制,纳入文化部部门预算,属于公共财政预算的构成部分,而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才是对等的概念。
    国家艺术基金本身不构成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才是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这也是我国政府会计与美国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差异。
    我国以单位为政府会计主体,比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就是一个单位,而美国以基金为政府会计主体。单位与基金之间并不都是一一对应关系,可能一个单位用到几个基金,也可能一个基金由若干个单位使用。
    但是,国家艺术基金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是一一对应关系。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满足它的会计核算需要。所以,国家艺术基金会计核算主要是政府单位会计核算。
    (作者单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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