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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离岗退养“土政策”或成历史

 学习快乐 2014-08-29
作者:赵璐林江丽


  王琳/绘□本报记者 赵璐 林江丽
“从全国范围来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一位机关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的负责人透露,全国已有城市开始取消领导干部离岗退养“土政策”一事,让公务人员队伍的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公平、充分的发挥。这意味着,领导干部离岗退养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取消“土政策”,改革悄然进行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内部退养”、“内退内养”、“离岗退养”等都算是“内退”,也是俗称的“退二线”,在各地早已存在。简单说起来,领导干部离岗退养,是指到了一定年龄,免去其现任职务,而原级别却保留着,享受在职人员同样的待遇,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他们的待遇也会随之调整,直至达到退休年龄。
  一般来说,公务员退休年龄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公务员法没有对退休年龄作明确规定,继续沿用原有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里,并没有“离岗退养”一说,但多年来,这种“默许”的做法在各地都有实施。在不少地方,“离岗退养”是针对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实行,提前离岗时间男性多在52—55岁之间,女性为50岁左右。因为区域、级别不同,实行这一政策的年龄也不同。
  2013年,河北黄骅市要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一事,将提前离岗推入公众视野,也引来了讨论。
  一位行政专家告诉记者,从历史上看,提前离岗与改革开放后打破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观念,以及“七上八下”的用人导向有密切的关联。领导干部提前离岗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精简机构、安置人员、干部年轻化的一条途径。
“一刀切”提前离岗是人力资源损失
  事实上,对于不少领导干部来说,提前离岗将无法继续在岗位上发挥业务能量,也是一种遗憾,有些“心有不甘”。
  潍坊市委党校寇凤超2009年就发表了《领导干部“离岗退养”的利弊分析及对策》文章,其中提到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在知识素养、实践经验、领导艺术等方面,要达到与工作职责和要求相适应的成熟,一般要到35岁左右,其工作的黄金期在35岁到55岁之间。提前离岗使还处在黄金期的人才“靠边站”了,无疑导致人才利用质量的大大降低。而50岁左右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代人的身体素质,正是身强力壮、思想成熟、经验丰富、干事创业的年龄段。
  “尤其对于一些对专业、技术和经验都要求很高的岗位来说,50岁左右正是职业上的黄金年龄,如果被一刀切地要求离岗退养,实际上也是一种人力资源上的损失。”一名公务人员说。而在2008年,海南省三亚市委、市政府已发出关于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和公务员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实行提前离岗。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求,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一行政专家介绍,干部年轻化、阶梯化是值得肯定的,但干部年轻化不能搞“一刀切”,取消提前离岗,能让各个年龄段的干部并存,相互补益,从而更好地共同做好工作。
取消“过渡期”,节约行政经费
  有评论员曾指出,“编制是个宝,国办单位离不了”,每年都有大批考生加入国考行列,希望挤入“体制内”获得编制,因为编制对应着财政拨款的“人头费”,意味着纳税人与在编人员之间的供养与服务关系。对于离岗退养的人员来说,既已不提供“服务”,又何谈供养呢?“取消离岗退养除了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外,无形中也会降低财政负担。”有关专家认为,领导干部提前离岗,并没有节省行政经费,反而会因新增“替补者”而增加财政负担。“有专家曾举例说明,比如某市3年前在职在岗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有1000人,3年中提前离岗的有240多人,约占总数25%,人员递补后依然维持1000人在职,但原来的240人仍需要财政供养。“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把提前离岗作为增编进人的一条捷径。”有关专家说,离岗人员和提拔干部都要保持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与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理念是相悖的。
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即便是省一级、市一级也没有‘红头文件’规定离岗退休。”某机关单位一负责组织人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离岗退休操作简单,既不得罪人又省事、省力,不过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让一些平时工作不太积极的人员也能“熬”到“年龄杠”顺利“休养”,而一些积极干事的人员就比较“吃亏”了。
  目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成为必须直面的话题。有关专家指出,取消离岗休养“土政策”,有利于改变部分好坏优劣,到年龄“一刀切”的状况,改变庸者、劣者不到“年龄段”不下,能者、优者一到“年龄杠”则不得不下的结果,从而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有专家建议,在解决领导干部离岗退休问题上,还可以考虑推出弹性退休制度的办法,用柔性分流措施推进改革。比如,设立一个退休年龄的合理区间,采取“人性化”方式,尊重公务员的个性,让其自主选择。对于因机构改革需要精简的干部,可以采取社会化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分流,使其面向社会谋求发展。“解决这个实质问题的关键,是要实现合法合规正常的干部提拔使用制度,真正做到用人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2013年12月针对提前离岗撰文说,要明令禁止提前退休、提前离岗的做法,并对违反者进行严肃问责。其次,要改革用人制度,对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严格限制,把“一把手”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进人的权力、提拔的权力、离岗的权力等实质性权力与单位的权力、“一把手”的权力保持适当距离,集中、统一、规范管理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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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之

  按照《公务员法》,领导职务被清晰地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综合管理类)又被分为八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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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务员法要求,成为公务员的起始年龄为年满18周岁。实际上,如果大学本科毕业的话,按照7岁的正常上学年龄,起始年龄应为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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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下称《升降规定》)的规定,在具备学历条件的基础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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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升降规定》,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也就是说,理论上成为正科的最早年龄在28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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