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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几个朋友在一起打牌,输赢在100元以内,算不算赌博,该不该罚款?

 luzz929 2014-08-30
《刑法》第303条对赌博罪进行了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以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由此可以看出,是否构成赌博罪,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营利的目的,没有营利目的的不能构成赌博罪。是否构成赌博行为,则要求有营利目的或者涉赌金额较大。对于亲戚朋友之间进行的带有小额的金钱输赢的纯娱乐行为,以及正常提供娱乐场所,收取合理服务费的棋牌室等娱乐场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第9条的规定,不以赌博论处。这里所说的不以赌博论处,包括了不以赌博罪论处,也不以行政违法论处。关于这一点,2005年5月19日,两高《解释》起草者之一、最高检研究室副主任陈国庆曾做客正义网向广大网友就两高《解释》有关问题做过解答,他说: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既不以行政违法论处也不以犯罪论处。而且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的,未换做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等,一般不能视为赌资。
至于什么叫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两高《解释》第1条有明确规定,即下列4种情形: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4、组织我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因此,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属实,输赢数额仅为百元以内,应当不构成违法。对于镇派出所的做法,你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你的描述,当地派出所应当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们进行的处罚)第102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向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你们的行政处罚,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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