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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金融负责人限薪的深意

 红豆居士 2014-09-01

央企金融负责人限薪的深意

2014-08-31 瞭望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中央领导对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的《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为国企、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拉开了序幕。


  大戏紧接着登场:央企金融负责人年薪不得超过60万元的限薪令日前开始征求意见。国企、央企负责人告别百万年薪时代的脚步越走越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由此迈出关键一步。


  当年国企改革之前,“大锅饭”、“平均主义”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国企发展,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发挥了巨大作用。


  经过多年改革,我们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央企已经从许多充分竞争的领域中退出,掌握的基本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在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


  因此,现下的国企、央企负责人往往由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拥有比较高的政治地位;同时,因为是企业,他们可以领取高额的薪酬,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这几年来,一些国企、央企负责人的高薪现象备受社会关注。舆论认为现在的国企、央企掌握着核心资源,许多效益是政策红利,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红利,并非充分的市场竞争,不宜像职业经理人那样拿超高薪水。有些国企,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但负责人的薪酬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


  更让舆论批评的是,个别垄断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利用改革上市的机会,“一夜暴富”,成为千万、亿万富翁,拉大了贫富差距,挑动了普通百姓的神经。


  在干部队伍中,这种现象也造成了心态失衡。


  干部能到国有企业或者央企担任负责人,被认为是一种重用,即使担任中层,也是一种巨大的福利。一些人托关系,找门路,往好的国企挤。与此同时,少数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商业活动名义,进行所谓“职务消费”,铺张浪费严重,“四风”问题突出,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国企、央企负责人的薪酬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地步。


  中央领导指出,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首先是党的干部。因此,在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的同时,需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文/裘立华《瞭望》2014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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