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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稀银:女孩频频受害失踪 不可等闲视之了

 蓝天阳光丽人 2014-09-01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近期已发生四起女大学生受害案,其中4人遇害身亡,1人遭囚禁性虐。同时,多地近日上报多宗女孩失踪案例,其中山东农业大学大四学生林方冠失联40余天;四川女孩赴西安见干爹失联20天;8月27日,16岁的湖南常德少女陈红秀随父母到长沙打工,被一辆出租车带走。(8月31日《北京晨报》)

  刚过去的8月,注定是女孩们的“黑色记忆”。当不法之徒频频将罪恶之手伸向花季女孩时,尤其是清纯的女大学生时,我们希望社会不要总是戴着个人防护能力差的有色眼镜,媒体不要过分渲染她们的大学生身份,专家教授们也别只是奉献“防狼秘笈”,因为有错的绝不只是女孩们的柔弱好欺;当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逐步“浮出”水面,我们除了谴责暴行和寄望法律加以严惩外,是否也该虑及他们的“覆灭”同样是其所在家庭的“颠覆之灾”?打击刻不容缓,但防范不该缺失,一个打防高压态势可以控减更多女孩被侵害,同样也会打消和中断一个个犯罪动机。

  真是令人不寒而栗。如此密集和众多的女孩被害或失踪,仅仅只是她们个人防范能力的低下吗?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夏、秋季诚然是性侵害案件的高发季节,但那些拦路劫财索命之徒的频频作案,是否也说明我们在社会稳定防控问题上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对于那些情急犯罪者可能防不胜防,但对于济南那个“四进宫”刚被释放不久的“案底人”,有关方面能说尽责尽力了吗?当城市里的“黑车”横行,难道我们只会要求出行的女孩绝不乘坐,而不去对其产生的成因加以分析及其为打击不力反思吗?城市正规出租车资源所限,必然才有黑出租的存在空间,政府有责任为发展公共交通而不遗余力。市民群众出行频频落入黑车司机的魔爪、乃至命丧其黑手,绝不仅仅是乘车人的选择性错误,而该成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之耻。还有,对于那些工厂停工工人歇业的问题同样不可视而不见,几起女孩被害案都是停工工厂的工人所为,不得不令人思考对这类人群在某个时期的集中防控问题。

  所以,在女孩频频被害案件发生后,作为女孩及其家长们当然要加强防范,避免悲剧在自己及其家人身上发生,但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否该思考如何提高女孩自身安全防范能力与增强政府及其社会保护公民出行安全能力的“同频共振”,女孩出行才不会随时成为“死亡之旅”,我们的社会也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所有公民的人身安全不被侵犯? 周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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