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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经验启示·毕节日报社数字报刊平台

 一杯红酒 2014-09-02

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实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家庭农场”,是上海郊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大改革和探索。

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松江区着意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种全新的农业组织生产形式——家庭农场,在松江应运而“生”,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如今区内的1173户家庭农场种植全区近八成的水稻面积,基本实现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户均收入超过10万元。这一户户的百亩农场是上海市现代农业的新模式,其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一、主要做法

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的产生是松江后工业化的必然产物,后工业化的经济基础、社会变革和科技发展使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的产生成为可能和必然。无论是从经营主体、经营期限和经营规模,还是从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上看,松江家庭农场都具有现代农业的性质和特点。

(一)出台政策。为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松江区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意见》,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实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粮食生产家庭农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流转土地。区、镇农业和农经部门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签订市统一流转合同文本。二是选定经营人员。扶持当地专业农民和种田能手、镇村干部和技术人员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农业经营者发展家庭农场。三是确定适宜规模。因地制宜,家庭农场水稻经营规模一般为100—150亩。四是规范组织生产。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家庭农场受让的流转土地,不得转包。五是实施考核奖励加强考核,组织开展各类生产竞赛活动,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三)配套服务。一是农业管理部门加强和优化优质水稻的生产规划、良种推广及茬口布局,组织安排家庭农场生产。二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强技能培训,指导家庭农场应用优质高产品种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扩大农资连锁经营覆盖面,做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配送供应服务。四是实行家庭农场农机社会化服务,探索和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方式。五是加强市场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等信息服务,指导家庭农场组织生产。六是组织粮食购销部门和加工经销企业对家庭农场实施定单生产或直接上门收购服务。指导家庭农场以生产经营、市场营销为纽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稻米品牌经营企业的种子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一体化经营。

(四)政府扶持。一是加强粮田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管理。完善粮田沟、路、渠等设施配套,以及水利排灌设施和生产辅助设施配套。二是提高种粮补贴。家庭农场在享受市、区原有水稻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种植绿肥补贴、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土地流转费补贴。镇、街道相应配套增加补贴。三是推广种养结合。区、镇财政对实施种养结合的水稻生产直接使用有机肥的给予相应补贴。四是增加农机补助。区、镇对家庭农场购买农机给予补贴,加大农机作业服务费用的补贴。五是扶持订单生产。财政对通过绿色、有机大米认证以及获得著名品牌的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给家庭农场实施订单生产的给予项目扶持。六是优惠贷款保险。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扶持,并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二、取得成效

家庭农场把农民每家每户的小块农田集中起来,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效益低下、风险高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一)粮食生产基本实现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2007年,松江共有4900户的粮食种植户,2011年减少到了1173户,但亩均产量却达到了570公斤,比4年前增加了2.5%。为什么?因为这1173户都是升级版的“家庭农场”,根据《松江区家庭农场服务规范》,农场主能得到来自政府和第三方机构的全程服务。包括区级统一免费供种服务,以及3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大机互助化”服务,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作业服务满级基本覆盖全区的17万亩粮田。同时,区内还有14家农资超市,为家庭农场提供农药、化肥等农资的免费直供到户服务。

(二)粮食生产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粮食生产取得的全面丰收,主要是组建家庭农场后,农民千方百计种足种好,加上各类种粮补贴以及国内粮价上涨等因素,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大幅提高;无论是小麦、水稻,长势平衡,农业生产得到了良好发展。

(三)农民经营性收入显著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的提高,加上规模效应,家庭农场经营性收入得到了大幅增加。而且粮田流转后,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至第二、第三产业,他们在摆脱农务后,可以更加专心致志地就业于工业、商业和旅游业等非农产业,同时还可以得到承包经营者支付的500元土地转让金。而为鼓励家庭农场这一新事物,区、镇共给予家庭农场每亩200元的补贴,再加上国家原来对水稻生产农户的每亩150元补贴。这样,按正常种植水稻的效益,加上上级各级政府的种植水稻的补贴和扶持,除去应付的流转费和农忙时雇工等各种费用,每亩净赚300多元应没问题,从而实现了双赢。根据松江区农委的最新统计,2011年松江粮食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了1173户,比2007年起步时增加了656户。经营面积13.38万亩,比2007年时的9.05亩增加了4.33万亩;家庭农场经营比例占全区水稻经营面积的78.2%,亩均净收入866元,增加了56.1%。家庭农场户均收入10.1万元,部分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甚至可以达到人均10万元的收入水平。

(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有益改善。如今,家庭农场主不再把农作物秸秆用火一烧了之,而是当作改良土壤团粒结构的材料加以利用,加上镇农业部门出台了秸秆粉碎处理还田的补贴政策,有效增加了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形成用地养地的良性循环,农作物的产量、品质、抗逆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有益改善。

(五)食用农产品安全更有保障。家庭农场种植100-150亩规模适宜家庭农场满负荷运转,无需引入大量外来务农人员,减少了外来不规范种植户,有效改变了因外来种植户集聚而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同时由区农资超市对家庭农场化肥、农药的直供服务,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农药的使用,用肥、用药都按农技部门的技术操作要点进行,农业投入品安全有保障,农业生产过程质量受控制。

三、“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经验启示

(一)规范土地流转,为发展家庭农场创造先决条件。为推进发展家庭农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家庭农场经营必须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向原承包农户或拥有土地流转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土地流转费(以每年每亩不超过500市斤稻谷为基数),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秉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由农民自愿委托给村组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或委托村发包给家庭农场经营,农民的土地流转费每亩在500元左右,流转双方签订上海市统一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机制上保证了家庭农场依法获得土地经营的许可条件。

(二)农业经营主体减少,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二、三产业的日益发展壮大,大量农民转到了非农就业岗位上。一部分原来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劳动者转移到第三产业中,这就使田地流转出来集中到少数人手里成为了可能。

(三)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为推进家庭农场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一户农民经营100亩到150亩的家庭农场,光靠自己种植的话肯定来不及,而常年聘人成本又太高,结果必定搞不下去。随着机械化水平的大幅提升,使育苗、插秧、收割等农业的新技术、新农艺得以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水稻机插秧、机直播、机收割等新农艺得到大力推广。农业服务中心实行统一供种、统一配送农药和肥料、统一科技入户,家庭农场户只要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即可获得较高的收获。

(四)政府扶持政策出台,为家庭农场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近年来,政府加大了政策扶持,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一是对土地流转的农户,每亩土地流转费收入不少于500元,使土地流转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二是对家庭农场实行财政补贴,按每亩算,各类补贴总和在425元左右。这样使土地流转户和家庭农场主都有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土地流转户还可通过从事二、三产业获取报酬,或通过给家庭农场主打工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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