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不可轻觑 土壤污染主要是指土壤中收容的有机废弃物或含毒废弃物过多,影响或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从而在卫生学上和流行病学上产生了有害的影响。 国土资源部统计表明,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华南部分城市约有一半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三角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成为“毒土”。 数据显示,局部地区的土壤存在恶化趋势,其中耕地环境质量堪忧。全国土壤的点位超标率为16.1%,中度污染占1.5%,重度污染占1.1%。耕地方面总的点位超标率是19.4%,其中中度污染占1.8%, 重度污染占1.1%。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0.7%。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实施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依据有相关报道指出,经过污染的的土地,毒性释放可达数十年甚至上百年,而没有修复的土壤影响与危害很可能更长,而且,毒地对人体的危害是慢性的。所以必须加以重视,土壤污染除了农村耕地污染之外,城市中也同样存在。许多化工厂、冶金厂等重化企业原来建设在城区,如今它们随着城市发展拆除或搬迁后,留下的场地就可能有污染隐患,影响人的健康。这些有毒之地又被称为 “棕色地块”,在这些工业用地变性为居住用地或者开发为商业设施之前,必须为这些 “中毒之土”解毒,开展土壤修复。 据介绍,土壤修复在国外已经开展多年,在美国、欧洲、日本至少有五六十年历史了,而在中国,土壤修复开展不到十年,不过,其技术也在日趋成熟。但是,虽然从理论上说,被污染的土壤总是可以通过技术修复的,但困难很大,而且前提是要耗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只有解决土壤的修复工作,把“中毒之土”解毒,排除土壤中收容的有机废弃物或含毒废弃物,实行土壤的自净能力,让土地重新回归于自然的本能,才是环境保护的取得的唯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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