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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使用的十大“行规”

 昵称13021677 2014-09-05
  1、用证不用章 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让用证,不愿证用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 异地用证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
3、多证合一 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用证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用证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用证。
4、不参与投标 持证人需要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 除证书使用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使用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 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用证者用证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 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用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用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8、转注与注册 初始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而已注册证书的持证人对证书用证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用证的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用证费用,(ps:新考出初始证,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9、注册问题 由于证书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企业方有权索回之前支付给持证人的订金,拒绝支付协议商定的用证费用。
10、约满退证 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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