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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陷阱:观念与道路

 木子824 2014-09-06

   文化的陷阱:观念与道路


   观念是经验概念在人类大脑中遗留的一种思维定势。观念不同,思维方式亦不同,它决定了人们的认识事物的方式、方法。

   观念通常受两种相反的视觉支配,一种是主体视觉,一种是客体视觉。主体视觉产生客观观念,客体视觉产生主观观念。所谓主体视觉是指,观察事物由内到外、由近及远,从主体出发,审视客体,受一种理性的逆向思维支配。所谓客体视觉是指,观察事物由外到内、由远及近,从客体出发,审视主体,受一种感性的顺向思维支配。前者的思维主体重视探究事物‘本质’,后者的思维主体重视探究‘形式’;前者的行为习惯在于‘疏’或‘数’,后者的行为习惯在于‘堵’或‘赌’。  
   比如,社会生活中,对待‘权利’问题,相异观念的人所产生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具备客观观念的人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立足主体,捍卫自己的权利;具备主观观念的人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立足客体,乞取自己的权利。前者体现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反抗以复其原的主体性,不包括放弃自身权利的权利和侵害他人权利的权利;后者体现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乞取不确定性生存权益的客体性,包括拥有放弃自身权利的权利和侵害他人权利的权利。主体视觉支配下的客观观念强调的是自主、自律性,客体视觉支配下的主观观念强调的是不由自主的它律性。前者群体性观念的形成必然导向民主宪政,后者群体性观念的形成必然导向专制暴政,因为前者是一种自主性观念,后者是一种从属性观念。

   老子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孔子曰:不患人不己知,患不知人;己欲立而力人,己欲达而达人。
   老子提倡的是立足主体的‘自知’、‘自胜’,孔子倡导的是立足客体的‘知人’、‘达人’,可见,老子的观念是一种主体视觉支配下的客观观念,孔子的观念是一种客体视觉支配下的主观观念。老子的思维方式是正常的现代智人的思维方式,孔子的思维方式是不正常的古代愚人的思维方式。


   受客观观念支配的人往往拥有很强的理性思辨能力,做人实在做事踏实,不会在意外在的评判,普遍具有求真务实的自主性人格特征。受主观观念支配的人往往不具有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生活中,死要面子活受罪,非常在意外在的评判,普遍具有虚伪狡诈的自虐性人格特征。从思维层次上看,前者属于脚踏实地的现代高级智人的思维方式,后者属于立天观人的古代低级愚人的思维方式。前者的人生信条是‘道是道,理是理,凡事讲道理’,即‘理道分明’的有意义自由生活;后者的人生信条是‘道非道,理非理,天下没道理,即‘理道不分’的无意义混世生活。也就是说,前者拥有正确的世界观‘道’和方法论‘理’,后者的世界观‘道’与方法论‘理’是混沌不堪或完全颠倒的。可以说,尊孔尚儒的中国人都不能称作是正常的现代人,原因是其思维方式的不正常必然导致行为方式不正常。

   一念之差,谬以千里,放弃主体视觉的客观观念,误入了客体视觉的主观观念,这就是中国人尊孔尚儒的本质。犹如一场僵尸狂欢的盛典,不道德的盛装披着道德的光环,只能演绎一部悲悯无常的梦魇,尊孔尚儒不仅扭曲了自然人正常的思维方式,更引领国人走向了一条蜿蜒崎岖、荆棘丛生,永远处于成王败寇、血腥屠戮野蛮状态下重铸与坍塌的自我毁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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