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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春极短篇小说:雨人

 昵称14979747 2014-09-06

推荐人:陈剑冰

 

雨 人 

                ———《寻人启事》系列之一

 


  二十年前我任职于《时报周刊》,职称是编辑,工作是替采访稿下标题,偶尔支援一些外勤采访,会认识崔苔菁或陆小芬之类的大明星。和大明星聊天儿是乐子,可是不常有;大部分的外勤作业若非那些采访同事挑剩下来、无人一顾者,即是临时发生、企划部门来不及找着高明写手处理者。
  某个凄风苦雨的冬日周末,企划组长忽然一个电话打到学校,说:“赶快回来。”我说下面还有一节课,那组长的第二句话是:“我不管你‘下面’有一节什么东西,赶快回来就对了。”
  是桩多么重要的事呢?警方宣布侦破某分尸案。这个案子已经悬了个把月,终于在凶手捺不住良心谴责而投案的情况下真相大白:杀人的和被杀的同性恋关系,也有财务纠纷,据初步了解:作案动机只是单纯地气愤行凶,细节有待调查。当下的状况是下午不知几点钟检察官要带着嫌犯和一票警员、临时工前往汐止附近某坟场寻找弃尸。听说不好找,因为嫌犯自己也是东挖一个坑,西刨一个洞,在方圆几十甲的土地上要找出埋藏一颗头颅、几个手掌脚掌,殊非易事。我的任务:到现场了解。
  事实上根本不必跷掉一节课。等那位组长弄清楚寻尸时间、地点已经是下午四点钟左右了。我一路超速疾飙,在五点前赶到那隆丘遍地的坟场,但见细雨中的西方天际勉强挤出些红霞,满山遍野的人影如鬼魅,忽伏、忽起,乍散、乍合;显然:那颗人头还未寻获。
  我挑了一个略有树荫可以蔽雨的角落站了,一低头,发现自己踩在一块墓碑上,这太失敬了,可是旁边已无余裕,早被一个穿深色衬衫的同业模样的年轻人占住所有可以立足之地。那年轻人大约发现了我的窘况,连忙欠身一让,自己的半边肩却暴露在雨中了。他冲我笑笑,意思仿佛是不碍事。我们就那样并肩站了一会儿,我问:“找到什么了没有?”
  “只找到两截手骨和一截大腿。”那同业摇摇头:“没办法,埋得太散了。”
  “切成很多块吗?”我问。
  “嗯。很多块。”
  “干!”我点了支烟,要递他一支,他摇头拒绝了。我继续问:“检察官呢?我听说是那个大鼻子。”
  他连忙点点头,笑了:“对对对,是他;你们认识啊!”
  “不认识。我单位主管要我来认一个大鼻子,说那个鼻子实在太大、太好认了。认得那鼻子,就知道谁是检察官了。”
  “你很幽默。”他说。
  “我不幽默,这案子才他妈幽默呢!把人切切切切,切得那么碎就不要投案嘛,良心会不安就不要切那么多块嘛。”
  这回他不置可否了。
  “凶手呢?你看到凶手没有?”
  年轻人对我眨眨眼,又低下头,两只覆盖在西装外套底下的手不知在摸索什么。就在这一刻,我的脊梁骨忽地一凉,脑中迅速闪过方才这两分钟里的一切;现在我敢打赌:那西装底下的手是给铐住的。我连忙借口要过去看一看而开步。身后传来两句柔声的话语:“小心啊!好走啊!”

 

 

推荐语:
  看杨邪那天与藏马讨论,提到张大春的《雨人》,于是我从电脑收藏中找到张的这篇极短篇小说,又读上一遍,我的脊梁骨——也忽地一凉。
  《雨人》写得绝,太绝了,但还不够代表张大春的天才。
  他的小说,像《欢喜贼》、《四喜忧国》、《公寓导游》、《大说谎家》等,都可以再三去读。三卷本的武侠小说《城邦暴力团》,又是本神奇的书,让我的武侠认识得到刷新。
  我以前迷张大春小说的程度,远超对大陆所有当代小说家的喜欢,现在依旧。可以这样说,我是他的铁杆粉丝之一。
  张大春又是个好玩的人,玩对子玩旧诗也玩得很有高水准。不过他在大陆出版的那本散文《聆听父亲》,我不大喜欢,认为远没有达到他小说的级别。大头春是天生写小说的。
  有次接受采访,他幽默地谈到他的耻辱:“我人生有两大耻辱,一个是我被署名为《明天会更好》的词作者,我原先的意思是批判性的,最后全改了,成了歌功颂德的歌,连标点都不是我的。另一个是我写了《干将莫邪》电影剧本,后来拍出来的电影成了色情片,但编剧依然写着我的名字。”
  而在大学教授文学时,谈到文学史,他说:“让我学写文学史,还不如让我当道士炼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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