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开口借钱难,反不如向银行贷款。实在贷不到,只好借高利贷了。 我在八年前买房的时候,三十多万的房款,一半向亲友转借,一半借了高利贷,后者的代价是付出了数万元的高额利息。只此一次,知道了借钱实在不易。 我也曾借给别人钱,其中有人借了我的钱,他似乎忘记了这笔账,多年未还,我也只好忘掉它。有一位中学同学,时隔三十多年,远道而来,向我借用六百块钱。我没有给他,因为事先有人打电话告诉我,知道了这位老同学早已是到处行骗的赌徒。 最近听说一件关于借钱的趣闻,但却是几年前的旧事了。 某位大银行的行长,挪用公款,东窗事发,对不上账,声称借给了一位电影演员50万,又借给了一位电视台主持人200万。演员与主持人,自然都是美女,区别只是前者已婚而后者未婚,借账的差别竟达四倍。检察机关追索,不得已,两位美女不得不将钱悉数归还银行。得便宜的自然是那位行长,白白借用了两位美女,尽情享受了两个良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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