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行李托运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仙人掌艾灸养生 2014-09-11

问:企业与外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该外籍人员回国托运行李的费用,该托运费用由企业直接付款给行李托运公司,企业支付的行李托运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企业支付的该笔行李托运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淘税网cntaotax   原文:>>>http://www./thread-32964-1-1.html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