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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从禁止“悬疑报道”看“媒体良心”

 春山茶馆 2014-09-12

9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悬疑新闻"当休矣》的评论文章,文章从当前部分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发表了诸如“男子疑因嫌母丑拒见探亲母亲”“湖北武汉或建世界最高双子塔”“传云南小学生用江水泡饭 校长称是生活习惯”等一些不负责任的新闻报答,影响极为恶劣。

随着互联网功能的日渐强大化和大众化,社会逐渐走向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也带来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对铺天盖地的信息,如何甄别对错,获得最客观的信息正成为一大难点。

媒体在这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因为它不仅是传声筒,更是信息的把关人、引领者。不少媒体人视自己为正义的化身,为打破社会的某些阴暗面,不惜头破血流,但是人们往往忽略了“阴暗面”由谁来界定这一至关重要的因素。一些媒体热衷于大肆炒作丑闻八卦,靠搞猎奇性、煽动性消息来吸引眼球,种种事后被鉴定出的谣传、虚假信息,虽然是个别人别有用心,但是我们的媒体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一句“纯属发帖(稿)人个人言论”恐怕难辞其咎吧。

记得白岩松曾说过“媒体的良心”一词,笔者大为认同。媒体的存在依附于群众的需要,但是传播怎样的信息,却是群众无法选择的。新闻的价值由时效性、真实性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决定,但在当下社会,三人成虎的案例却一再出现。一些媒体为了轰动效应而片面捕捉新闻点的报道,直接破坏了媒体的公信力,如果说公信力的丧失还戳不到媒体的痛处,那么由媒体不实报道引起的事端、激发的矛盾、导致社会认知的混乱,已经严重背离了媒体“社会公器”的本原。

维护正义的出发点,必须经过良心的审视,而我们的媒体在负责任地报道新闻的同时,更需要传播正能量,用主旋律唱响社会的奋进之歌,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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