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已被判明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就是说,昆山爆炸事故不是“天灾”,而是又一场本不该发生的“人祸”。 闻此噩耗,在为那么多瞬间消逝的生命而悲痛扼腕的同时,我们也要深思:一次次人为的灾难,一起起不该发生的事故,究竟是什么蚕食鲸吞了我们的安全? 笔者认为,隐患是扼杀安全的癌细胞,就像我们的身体一样,癌细胞可能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种类,在我们身体的任何组织或器官中悄然滋生,如果忽略了它,它就会生长成毒瘤,最后酿成无可挽回、无法抵制的灾难。而最大的隐患就是人们的侥幸心理,它是所有悲剧的始作俑者,是它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灾难。昆山爆炸企业之前有员工举报过该企业的粉尘污染问题,也有工友发帖说在抛光车间工作得了粉尘病,可企业一直未停产整顿,侥幸心理尤见一斑。 常言道:天作孽尤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侥幸心理正是自作孽的开篇序曲。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确有“侥幸”不出事的可能,特别是当我们意识到这是违章操作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后,一般都能控制事故发生,转危为安,但这种“侥幸”得来的安全并不能说明违章操作和事故形成没有因果关系,只是在事故形成前我们意识到了,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也许有的人很“幸运”,一两次违章操作没出事,但不能保证你第三次还有这么幸运。因为你的侥幸心理,反而会麻痹你的责任心,给你下一次违章操作找到借口。从而,在你身上发生事故的几率将比别人大得多。惨痛的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事故都是在不轻意的一次违章操作后形成的。虽然有时违章操作没有形成事故,但终归有一次会得到报应,只是时间早晚而已,侥幸的安全是偶然的,而违章操作导致“不幸”是必然的,昆山爆炸企业就是一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一次次的安全事故已为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预防事故不能靠“侥幸”,“侥幸”的明天是“不幸”。故笔者认为,安全工作的开展,归根结底就是减少和消灭侥幸心理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也正是通向安全管理工作最高境界的唯一途径。我们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来消除员工尤其是管理者的侥幸心理,关注细节,严控过程,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最终达到杜绝人为的安全事故的目的。 (梁燕) |
|